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11〕113号)规定,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已通过中介机构外部评审的5户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审核,同意认定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将5户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1、昌宁县漭水镇众鑫采石场(小型露天采石场)
2、昌宁县元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湾岗大平坦硅矿(小型露天采石场)
3、施甸县姚关镇大凹子砂石场(小型露天采石场)
4、施甸县旧城乡洗马沟砂场白云岩矿(小型露天采石场)
5、施甸县水长乡酸杷山采砂场(小型露天采石场)
以上企业涉及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事项的,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实施转型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