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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518791-2-/2021-0304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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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  

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10个正科级机构、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有行政编制22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文物局局长),督查专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17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线,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需求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为抓手,依托世界高黎贡山、世界地热温泉博物馆、南方丝绸之路南亚廊道三大世界级资源,发挥腾冲、潞江坝、中心城市“三大优势”,打造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三张名片,打响“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云南保山”健康旅游品牌,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文化和旅游业发展,高质量推进旅游品牌化,全面建设滇西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全市接待游客增长10%以上,实现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以上,完成文旅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营业收入和工资总额增长12%,在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中走在全省前列。重点抓好10个方面工作:  

1.着力抓好党建水平全面提升。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彰显党组织政治属性,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以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智慧化”“模范化”建设为抓手,落实基层组织各项制度,聚焦“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指示批示结合起来,学深学透,确保入耳入脑入心,做到学懂弄通做实。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不断增强影响力、感染力,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守规矩,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和政治淬炼,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坚决守住法纪底线,严守“六大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知责、尽责、负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着力抓好文艺创作繁荣发展。一是做好精品创作。重点围绕建党10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聚焦保山光荣的革命传统和动人故事,聚焦奋斗新时代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采取重点作品、重点扶持、重点打造、联合攻关等多种方式,打破地域局限,调动全市资源,集中打造一批具有保山元素、地域特色的艺术精品剧目。二是做好艺术演出。积极备战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等省级艺术赛事活动,深入开展文化大篷车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促进演出演播并举,线上线下融合,提高舞台艺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深化院团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意见,深化改革体制机制、人才人事、创作生产,争取市级、各县(市、区)都有一个公益性的文艺院团和演出场所。  

3.着力抓好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围绕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10件惠民实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启动‘文化润滇’行动”任务,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切实保障好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服务好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一是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文化服补短板力度,继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软硬件设施。二是推进国门文化建设。挖掘跨境民族、边境少数民族在民族宗源、民族文化、民族传统方面的共性,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国门文化”民俗活动,打造边境城镇主题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等,以腾冲建设“边境文化睦邻示范区”为重点,推进国门文化交流中心、边境国门文化广场建设。三是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旅游厕所规范化建设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加强暗访督查,强化多部门联动,完善旅游厕所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四是推进群众文化惠民活动。优化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融合试点工作,打造“彩云之南等您来”夜间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4.着力抓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考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在更高起点上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深化文物考古研究,组织开展新一批市县文物保护单位遴选;多渠道筹措资金分期、分类实施保山中心城市文物保护,筑牢历史文化名城根基;完成石窟寺专项调查,提升石窟寺保护开放管理水平;探索文物“认养”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市、县(市、区)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完成第八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狠抓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加强文物防灾减灾和隐患排查。二是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启动腾冲博物馆群建设,推出系列博物馆群落参观旅游线路。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及中国传统村落等保护发展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大市、县两级非遗评选命名力度,继续发展壮大非遗名录和保护体系,组织开展一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命名。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高标准做好保山青龙街非遗街规划建设,扶持培育非遗传习馆、民俗馆、非遗商店、非遗街区发展,形成示范效应,开展活态传承,加强非遗研究和转化利用。积极支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打造少数民族文化精品,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四是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着力把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和革命文化嵌入旅游开发,着力推动非遗、文物、博物馆资源的活化利用,持续策划推出文化旅游主题线路和产品。  

5.着力抓好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加大国家级、省级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巩固提升腾冲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2021年,隆阳区、龙陵县、昌宁县要全力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腾冲市要加大和顺古镇创建5A级景区工作力度,加快完成景区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系统、内部游步道等旅游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加强景区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优化景区服务质量,力争通过国家评定。大力推进腾冲银杏村、高黎贡山茶博园、司莫拉幸福佤乡等景区创建为4A级景区,隆阳区青龙非遗街区、腾冲市董官传统村落等景区创建3A级景区,腾冲恒益东山、雅居乐原乡、龙陵邦腊掌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隆阳区潞江镇、昌宁县漭水镇等乡镇,隆阳区新寨村、施甸县摆榔社区、腾冲市十字路社区、龙陵县大垭口社区、昌宁四角田社区等村(社区)创建省级旅游名镇、名村。启动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加大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精品酒店评选。  

6.着力抓好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争取一批旅游项目进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盘子和文旅重大建设项目库。按照“大项目、大企业、大品牌”要求,加快世外乡村·高黎贡国际康养旅游区、司莫拉幸福佤乡、“大和顺”旅游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永昌书院、板桥青龙非遗街区、吉和睦等项目,开工建设G219沿边国道泸水至腾冲、黄草坝至龙镇桥段,完善高黎贡山和保山坝区两个旅游环线路网布局,启动建设潞江最美木棉大道,打造滨江休闲带。加快建设一批半山酒店,重点推进腾冲东山星空帐篷、天空之眼、昌宁阿背寨梯田温泉等半山酒店建设,争取年内建成运营3个以上。大力发展新型乡村旅游,积极开发生态旅居、休闲度假、户外运动、研学科考、养生养老等新业态新产品,推动全市文旅产品由观光为主向休闲度假、旅游康养等复合型结构转变。以文旅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旅游投资和文旅经济收入恢复增长,各县(市、区)要做好文旅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和文化体育娱乐业营业收入统计,确保全年完成文化旅游固定投资和文化体育娱乐业营业收入目标。  

7.着力抓好智慧旅游全面升级。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进一步夯实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业转型升级中的应用,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推进旅游要素智慧化,深入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完善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无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流量监测监控等功能,围绕游客需求,推动4A级以上旅游景区于2021年全面完成智慧化建设,3A级旅游景区加大力度开展智慧化建设,引导鼓励1A2A级旅游景区开展智慧化建设。同时,打造一批智慧景区、度假区的示范样板,加大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提升线上线下游客体验。推动智慧酒店建设,打造一批刷脸入住、非接触式前台服务、智能客房的示范样板。加快协调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名村等5G网络稳定覆盖。  

8.着力抓好文旅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市场整治,严格落实云南省22条措施”、保山市“33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严惩“不合理低价”、强迫购物及严重损害保山旅游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旅游投诉快速处置体系,及时处理好游客投诉,实现24小时内旅游投诉办结率、游客满意率达95%以上,完善30天无理由退货、涉旅舆情快速反应、游客投诉“零暂存”、涉旅案件快速处置、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诱导购物等顽瘴痼疾,要紧盯不放、严厉打击;严查侵权盗版和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持续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以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为重要抓手,积极营造诚信守法、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提升保山旅游业文明形象,共同守护好保山旅游的“金字招牌”。  

9.着力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文旅产业发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旅游车公司、网吧、影剧院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娱乐场所的游客接待、排查及管控工作,确保文旅场所“零感染”“零扩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文化安全、文物安全、行业安全、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安全、食品安全、法治建设、深化改革、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履行党组维护安全主体责任制,落实好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守安全生命线,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各类阵地,严格产品、项目、活动审核把关,加强舆情监测管理,加强对新业态、新媒体、新情况的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处置。要紧盯公共文化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景点、古村落等重点单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风险防范预警、突发事故处置等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0.着力抓好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围绕“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云南保山”,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拍摄全新视角的保山健康旅游宣传片,制作《保山旅游攻略》;到北京、上海、西安等3个以上重点直航城市开展“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保山文化旅游专场推介活动;加强在机场、高铁等重要场所和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上的品牌形象宣传;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大品牌形象宣传;持续办好高黎贡山国际观鸟周、腾冲国际马拉松、永子围棋赛等国际品牌赛事活动;加大滇西最美自驾之旅、滇西抗战文化体验之旅、南方丝绸古道之旅、温泉养生之旅、滇西火山热海边境之旅、怒江大峡谷之旅、非遗主题之旅等一批健康旅游线路的培育、宣传;各县(市、区)围绕“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云南保山”核心品牌,结合自身优势不断充实健康旅游品牌内涵,提炼健康旅游“一县一品牌”,构建多渠道、多手段、多载体的品牌宣传体系,大力拓展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一)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事业编制0。在职实有公务员37人、工勤2 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9人。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3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保山市博物馆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保山市文化馆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保山市图书馆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五)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有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153.5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626.4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8.69万元增幅45%主要原因分析:一因为2021年预算以202011月实有人数为基数预算,2021年实有人数比2020年实有人数减少,相应的工资、津补贴、奖金、交通补贴、公用经费也减少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市级补助资金由2020723.00万元减少为2021年的214.00万元,减少70%三是上级补助结余结转资金增加1568.17万元,增幅2691%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0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09万元(本级财力1527.09万元,专项收入1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上年结转1626.4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8.69万元,增幅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为2021年预算以202011月实有人数为基数预算,2021年实有人数比2020年实有人数减少,相应的工资、津补贴、奖金、交通补贴、公用经费也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市级补助资金减少509.00万元,减少70%。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减少5.00万元,旅游宣传广告工作项目经费减少200.00万元,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旅游革命”项目经费减少100.00万元,“世界高黎贡山.自然遗产旅游”视频项目经费减少50.00万元,“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经费减少20.00万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项目经费减少30.00万元,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垫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减少50.00万元,文化馆大家乐彩云奖评选活动项目经费20.00万元,元图书馆图书报刊购置经费项目减少14.00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巡查经费项目支出3.0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减少6.00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经费增加30.00万元。三是上级补助结余结转资金增加1568.17万元,增幅2691%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53.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27.09万元,上年结转162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0.47万元,同比减少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为2021年预算以202011月实有人数为基数预算,2021年办理退休5人,相应的工资、津补贴、奖金、交通补贴、公用经费也减少;项目支出184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09万元,同比减少70%,二是2021年项目6个,比上年减少11个,资金减少509万元,减幅7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减少5.00万元,旅游宣传广告工作项目经费减少200.00万元,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旅游革命”项目经费减少100.00万元,“世界高黎贡山.自然遗产旅游”视频项目经费减少50.00万元,“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经费减少20.00万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项目经费减少30.00万元,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垫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减少50.00万元,文化馆大家乐彩云奖评选活动项目经费20.00万元,元图书馆图书报刊购置经费项目减少14.00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巡查经费项目支出3.0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经费项目减少6.00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经费增加3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54.27万元,用于20701文化和旅游支出1823.03万元(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609.46万元,主要用于我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禁毒、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森林防火、反恐、打击走私、防震减灾及机关正常运转开支;2070104图书馆151.02万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禁毒、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森林防火、反恐、打击走私、防震减灾及机关正常运转开支;2070109群众文化144.9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禁毒、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森林防火、反恐、打击走私、防震减灾及机关正常运转开支;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3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力打造2件戏剧作品冲击全国群星奖大奖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及安全生产工作、2070114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9.00万元主要用于三馆文化广场管理、基础设施维修等工作;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经费),用于20702文物支出243.44万元(其中:2070204文物保护40万元主要用于市保山市博物馆文物调勘、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相关支出2070205博物馆203.44万元主要用于市博物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禁毒、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森林防火、反恐、打击走私、防震减灾及机关正常运转开支);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0万元(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9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工资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56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馆离休人员工资支出);21011卫生健康支出143.96万元(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53.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33.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7.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51万元,同比增加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上年预算减少1.50万元下降100%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公务接待费7.74万元上年减少3.16元,下降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38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5万元,较上年增长17.17万元,增长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0万元,增长17.17万元,增长8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市博物馆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公务用车购置费填列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保山文化和旅游局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214.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项目实施成效如下:  

1.着力抓好文艺创作繁荣发展。一是做好精品创作。重点围绕建党10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聚焦保山光荣的革命传统和动人故事,聚焦奋斗新时代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采取重点作品、重点扶持、重点打造、联合攻关等多种方式,打破地域局限,调动全市资源,集中打造一批具有保山元素、地域特色的艺术精品剧目。二是做好艺术演出。积极备战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等省级艺术赛事活动,深入开展文化大篷车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促进演出演播并举,线上线下融合,提高舞台艺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深化院团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意见,深化改革体制机制、人才人事、创作生产,争取市级、各县(市、区)都有一个公益性的文艺院团和演出场所。  

2.着力抓好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围绕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10件惠民实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启动‘文化润滇’行”任务,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切实保障好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服务好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一是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补短板力度,继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软硬件设施。二是推进国门文化建设。挖掘跨境民族、边境少数民族在民族宗源、民族文化、民族传统方面的共性,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国门文化”民俗活动,打造边境城镇主题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等,以腾冲建设“边境文化睦邻示范区”为重点,推进国门文化交流中心、边境国门文化广场建设。三是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旅游厕所规范化建设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加强暗访督查,强化多部门联动,完善旅游厕所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四是推进群众文化惠民活动。优化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融合试点工作,打造“彩云之南等您来”夜间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3.着力抓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考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在更高起点上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深化文物考古研究,组织开展新一批市县文物保护单位遴选;多渠道筹措资金分期、分类实施保山中心城市文物保护,筑牢历史文化名城根基;完成石窟寺专项调查,提升石窟寺保护开放管理水平;探索文物“认养”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市、县(市、区)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完成第八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狠抓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加强文物防灾减灾和隐患排查。二是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启动腾冲博物馆群建设,推出系列博物馆群落参观旅游线路。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及中国传统村落等保护发展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大市、县两级非遗评选命名力度,继续发展壮大非遗名录和保护体系,组织开展一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命名。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高标准做好保山青龙街非遗街规划建设,扶持培育非遗传习馆、民俗馆、非遗商店、非遗街区发展,形成示范效应,开展活态传承,加强非遗研究和转化利用。积极支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打造少数民族文化精品,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四是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着力把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和革命文化嵌入旅游开发,着力推动非遗、文物、博物馆资源的活化利用,持续策划推出文化旅游主题线路和产品。  

4.着力抓好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加大国家级、省级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巩固提升腾冲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2021年,隆阳区、龙陵县、昌宁县要全力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腾冲市要加大和顺古镇创建5A级景区工作力度,加快完成景区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系统、内部游步道等旅游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加强景区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优化景区服务质量,力争通过国家评定。大力推进腾冲银杏村、高黎贡山茶博园、司莫拉幸福佤乡等景区创建为4A级景区,隆阳区青龙非遗街区、腾冲市董官传统村落等景区创建3A级景区,腾冲恒益东山、雅居乐原乡、龙陵邦腊掌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隆阳区潞江镇、昌宁县漭水镇等乡镇,隆阳区新寨村、施甸县摆榔社区、腾冲市十字路社区、龙陵县大垭口社区、昌宁四角田社区等村(社区)创建省级旅游名镇、名村。启动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加大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精品酒店评选。  

5.着力抓好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争取一批旅游项目进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盘子和文旅重大建设项目库。按照“大项目、大企业、大品牌”要求,加快世外乡村·高黎贡国际康养旅游区、司莫拉幸福佤乡、“大和顺”旅游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永昌书院、板桥青龙非遗街区、吉和睦等项目,开工建设G219沿边国道泸水至腾冲、黄草坝至龙镇桥段,完善高黎贡山和保山坝区两个旅游环线路网布局,启动建设潞江最美木棉大道,打造滨江休闲带。加快建设一批半山酒店,重点推进腾冲东山星空帐篷、天空之眼、昌宁阿背寨梯田温泉等半山酒店建设,争取年内建成运营3个以上。大力发展新型乡村旅游,积极开发生态旅居、休闲度假、户外运动、研学科考、养生养老等新业态新产品,推动全市文旅产品由观光为主向休闲度假、旅游康养等复合型结构转变。以文旅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旅游投资和文旅经济收入恢复增长,各县(市、区)要做好文旅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和文化体育娱乐业营业收入统计,确保全年完成文化旅游固定投资和文化体育娱乐业营业收入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62.32元,其中:文化和旅游局机关55.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干部转业军人1人相应的交通补贴、公用经费也增加。保山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6.91万元,比上年减8.39万元,54%,主要是2021年预算以202011月实有人数为基数预算编制,2020年实有人数比2019年实有人数减少,相应的交通补贴、公用经费也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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