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文化馆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举办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19〕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保山市文化馆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是国家文化部授予群众文化“群星奖”的一个品牌项目,省文化厅每两年举办一次,到目前已举办了十一届,我市代表队在参加前十一届歌舞乐展演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展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服务云南团结进步示范区和民族文化强省建设,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民委关于举办云南省每两年举办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文件精神,2021年将举办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保山将打造一批文学艺术精品。达到以精品文化推动旅游产业、宣传推介保山的目的。争金夺银。通过展演,以获奖数量和等次提升保山在全省的文化影响力和文艺精品创作排行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市级财政资金年初预算安排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民委相关文件通知,及时召开市级编导会,策划编创参赛节目,组织演员排练,高质量完成省级展演。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打造精品。促进保山文艺创作,打造一批文学艺术精品。达到以精品文化推动旅游产业、宣传推介保山的目的。
2.争金夺银。通过展演,以获奖数量和等次提升保山在全省的文化影响力和文艺精品创作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