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1-030403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经费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保山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20〕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1年年初,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开展好各项专项行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完善12318举报平台建设;加大对各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跨县区执法检查交流;进一步落实文化部、省文化厅《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主要用于开展好各项专项行动;二是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巡查,进一步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力度;三是完善12318举报平台建设;四是加大对各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跨县区执法检查交流;五是进一步落实文化部、省文化厅《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初,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经费项目”10.00万元,一次性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项目10%,第二季度完成50%,第三季度完成90%,第四季度完成100%。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通过对文化市场有效监管及多次跨县区交叉检查,保山市文化市场安全有序,监管得力,无社会热点事件及重大案件发生,为保山文化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通过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对违法犯罪分子产生震慑作用,对群众及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教育和宣传,群众满意率高,投诉减少。同时,通过培训及指导县区办案、文化市场交流协作的进一步加强,使辖区内文物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也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