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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文化馆是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按地(市)级进行预算管理,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
保山市文化馆是政府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搜集整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组织各类文艺创作、培训、辅导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而设立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是当地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社会文化工作部、美影书工作部、数字文化工作部、办公室、财务室、艺术创作和理论调研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认识,制定完善学习制度
提高认识,结合文化馆实际,制定《保山市文化馆学习制度》。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两个方面入手,打造一支思想认识到位,政治站位较高,业务能力强劲的队伍,为保山文旅事业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结合职能,抓牢抓实党务工作
结合文化馆职能,构建文化馆党支部“基层党建+群众文化”模式,以“党旗在群众文化大舞台飘扬”为主题,通过各类活动开展党性教育,以党务结合业务的方式抓牢抓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3、创新思路,资源共享助推发展
联合五县(市、区)文化馆成立“文化馆联盟”。全力完善数字文化馆建设,大力开展各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和赛事,形成全市群文“一盘棋”,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4、文化惠民,促进城乡均等建设
举办“国门文化展风采 军地融合谱新篇”2022年保山市边境地区国画免费培训,邀请省内专家现场授课培训。聚焦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建设“国门文化”,构建边疆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切实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建设。
5、发挥优势,群文活动凝聚人心
以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充分发挥文化馆职能优势和保山群文发展优势,开展歌颂党的广场舞推广普及活动,在重大节日节期间,组织举办综合歌舞乐表演,并进行线上直播。完成主管局安排的打造“三馆文化广场”、“青龙街”及其他工作任务,坚决按主管局要求和部署,同心同向奋力前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11,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1,50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11,500.00元,较上年减270,511.50元,下降11.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1,500.00元,较上年减270,511.50元,下降11.85%。
部门财务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减少原因:一是2022年未安排项目支出;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离休人员死亡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11,5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011,5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1,500.00元(本级财力2,011,5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11,500.00元,较上年减270,511.50元,下降11.85%。其中:本年收入2,011,500.00元,较上年减270,511.50元,下降11.85%;上年结转收入0元,较上年减30,011.50元,下降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1,500.00元,较上年减270,511.50元,下降11.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增长0%。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一是2022年未安排项目支出;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离休人员死亡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1,5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1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离休人员死亡1人;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0,011.5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无项目安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于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6,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600.00元(主要用于我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禁毒、平安建设、反恐、打击走私、防震减灾及单位正常运转等开支),项目支出0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2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223,300.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7,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保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5,5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于基本工资806,500.00元,津贴补贴338,400.00元,奖金250,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3,2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4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5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800.00元,医疗费17,000.00元,办公费22,000.00元,水费1,800.00元,差旅费12,000元,工会经费48,900.00元,福利费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000.00元,劳务费6,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0.00元,医疗费补助2,8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4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增减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4批,预计接待4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断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力度,切实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文化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减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馆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馆资产总额5,223,849.28元,其中,流动资产847,371.53元,固定资产3,676,477.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01.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998.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