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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518791-2-/2022-0315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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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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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000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10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和博物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执法监督和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所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分别是: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保山市图书馆

3.保山市文化馆

4.保山市博物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有力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力拼搏,坚定不移推动保山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3,041.12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38.48亿元,恢复至2019年的84%和76%。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8亿元,完成数居全省第2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长40.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长19.1%。

1.突出政治建设,打造文旅战线铁军劲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1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14次、党组会专题学习2次、干部职工学习教育40余次、支部“三会一课”学习60余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宣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热潮。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强化阵地意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主动抢占思想阵地制高点,用好用活文化文艺手段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的解读解释、宣传宣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把各类宣传推介、展览演出、文化活动审批关,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打造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和“桥头堡”。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各种各类培训130多人次,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实、作风硬的“文旅铁军”正逐渐成型,市文化和旅游局评选表彰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

2.拓展服务空间,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加强。永子围棋制作技艺、腾冲玉雕2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新增55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引入社会资源,建成市图书馆巴川分馆、隆阳中咖书院、腾冲东山书院、施甸善洲书屋、“东篱风语”图书角等一批新型文化空间;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创作《云岭星火》《把一生交给党》《追寻善洲书记的足迹》《水边的姑娘心向党》等各类文艺节目70余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唱响“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时代主旋律;举办“彩云之南等你来”活动60多场,完成送戏下乡和戏曲进乡村演出 529场,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100多万人次,一批非遗项目、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需求,提升了游客体验感,激发了文旅融合市场活力。

3.推进融合发展,文物保护利用有序开展。完成全市文博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组织开展3轮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263项,2020年度文物安全考评获全省第2名;新增国家三级文物67件(套);腾冲博物馆、艾思奇纪念馆陈列布展改造提升和滇西抗战纪念馆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顺利完成,老营李将军府等10个文物保护项目有序推进;腾冲文庙等4个项目获得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722万元,大甸山遗址等3个项目列入国家文物局2022年项目支持计划,保山市博物馆数字化等8个项目将获国家2022年第一笔经费1341万元;仁寿门等4片街区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仁寿门片区改造提升概念性规划编制完成。全市立足得天独厚的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遗、文物、博物馆+旅游”文旅融合项目,特色鲜明、引人入胜。

4.聚焦全域旅游,文旅品牌创建再创佳绩。保山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腾冲连续四年入选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昌宁县、龙陵县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高黎贡山山地徒步旅游线路获评首批“国际山地徒步旅游示范点”,保山启迪科学家小镇认定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保山永子棋院获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中国远征军之路获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隆阳区潞江镇等2个乡镇、隆阳区新寨村等5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旅游名镇、名村;板桥镇青龙街、高黎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右甸河生态旅游休闲街区认定为首批云南省旅游休闲街区;和顺柏联温泉酒店等5家酒店获省级精品酒店称号;腾冲司莫拉幸福佤乡、高黎贡山茶博园、银杏村等3个景区创建为4A级景区,和顺古镇创建5A级景区加快推进,投资7000多万元完善了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数字和顺、标识系统、旅游厕所等提升改造,腾冲董官村等14家景区评定为3A级景区、荷花甘蔗寨等7家景区评定为2A级景区,全市A级景区达99个。

5.狠抓转型升级,文旅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完成《保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共规划建设文化旅游项目180余个、计划投资1600多亿元。积极申报腾冲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等项目列为全省重大产业项目,保山中心城市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等3个项目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投融资项目,司莫拉幸福佤乡建设项目申请获批专项债支持1亿元,争取精品酒店及等级旅游民宿奖补资金540万元;投资3500万元实施板桥青龙街4A级景区打造以及历史文化保护与恢复,青龙街非遗文创街区建成开街;“大和顺”旅游区、司莫拉幸福佤乡、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等60余个文旅项目及大滇西旅游环线G219沿边国道泸水至腾冲公路加快推进,天空之眼、银杏村半山悬崖等半山酒店建成运营,潞江坝新寨咖啡3号庄园、昌宁乡伴文旅·阿背寨梯田等一批半山酒店加快建设,打造“司莫拉幸福佤乡”、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等一批休闲度假产品,启动昌宁中媒·柯街温泉小镇、龙陵三关温泉颐养新村等一批温泉康养度假项目建设,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旅游、康养度假游等新业态持续升温,康养度假、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一批新业态加快推进。

6.坚持管服结合,文旅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完善投诉处理、“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办结举报、投诉376件,办结游客退换货1043件、金额1,417.33万元,办结率100%;严把文旅行政审批关,共审批歌舞娱乐场32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家、演出市场1家、营业性演出1场;加大文旅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场所6407家次,责令改正29家次,警告4家次,办理涉文涉旅案件28件,办结23件, 罚款26.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817元,收缴宗教性非法出版物795册、非法宗教音像制品48张(盒),停业整顿3家次,暂扣导游证4个,停业整顿3家;开展“僵尸”旅行社及导游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注销旅行社3家,责令整改8家;统筹抓好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持续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文化旅游“红黑榜”制度,公开发布“红黑榜”17期,全市文旅行业安全、健康、文明、有序。

7.加大宣传推介,旅游品牌形象持续提升。拍摄了全新的保山文旅形象宣传片,制作完成《保山旅游攻略》及各县(市、区)旅游宣传折页,启动了保山传统村落的电子导览地图制作;围绕“我是谁”“凭什么来我这里”“我来这里旅游什么”,编制完成保山旅游策划方案;建立“文化保山云”常态化运营机制,到北京、上海、成都、重庆开展了宣传推介,举办了“2021首届云南腾冲龙舟赛”、保山—泸州航线首航仪式暨保山旅游推介会;持续在昆明长水等机场投放品牌形象宣传广告,完成空巴通补助58万元、2万多游客受益;与央视《味道》栏目合作拍摄春节特别节目、保山专题美食节目并在央视科教频道播出,举办了保山文旅首届抖音短视频大赛,运用抖音、微博、微信加大保山旅游资源、产品的宣传,“世界高黎贡·世界自然遗产—云南保山”品牌影响力和保山对外知名度不断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

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0人。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4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799,96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769,96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3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799,960.00元,较上年减7,735,262.49元,下降24.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769,960.00元,较上年减7,735,262.49元,下降24.52%;其他收入1,030,000.00元,较上年增1,030,000.00元,增长100%。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副度过大,其他收入主要是增加图书馆读者服务提升补助经费30,000.00元,博物馆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相关补助经费1,0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769,96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2,769,96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69,960.00元(本级财力22,679,96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90,00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769,960.00元,较上年减少8,765,262.49元,下降27.79%。其中:本年收入22,769,960.00元,较上年增7,499,060.00元,增长49.1%;上年结转收入0元,较上年减16,264,322.49元,下降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69,960.00元,较上年增7,499,060.00元,增长49.1%。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国发〔2021〕5号文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收回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所以2022年上年结转收入为0元。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从昌宁县委宣传部调入1人,从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调入1人,去年11月退休1人,增加了人员工资经费、社会保险费、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799,96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769,9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2,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1,500.00元,增加3.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6月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1名同志徐明辉到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工作带来的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及公用经费的减少;项目支出9,217,5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86,762.49元,减少49.9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为了节约财政开支,安排的项目较少。单位资金1,030,000.00元,与上对比增加1,030,000.00元,主要原因博物馆、图书馆此项收入上年上缴财政,财政返还以财政拨款方式,今年改为单位资金开支。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6,875,4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禁毒、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森林防火、反恐、打击走私、防震减灾及机关正常运转等开支。

20701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1,380,300.00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禁毒、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森林防火、反恐、打击走私、防震减灾及机关正常运转等开支。

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1,380,3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禁毒、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森林防火、反恐、打击走私、防震减灾及机关正常运转等开支。

20701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10,400.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当年文化市场制服、协管、巡查、管理、办案、培训等工作。

20701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2,40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长水机场、芒市机场、保山机场和腾冲机场机场广告宣传租赁费。

20701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80,000.00元;主要用于三馆文化广场绿化维护经费。

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10,900.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入互联网专用线路,负责自有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提供大容量高宽的国内互联网专用线路接入服务,保证单位网络运行正常,顺利的完成文化和旅游工作经费48,000.00元;对各县区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资金31,500.00元;完成保山中心城市文物及非遗项目保护与利用,公共示范区复核经费769,400.00元;四是办公经费耗材等62,000.00元。

2070204文物-文物保护3,902,300.0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腾阳会馆修缮及文物巡查等文物相关工作开支。

2070205文物-博物馆2,485,1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开支,博物馆免费开放等相关开支和展览提升改造开支。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0,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开支。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8,60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85,8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53,400.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7,900.00元,主要用于对职工缴纳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补助)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958,5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基本工资4,338,200.00元,津贴补贴3,795,600.00元,奖金878,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2,7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0,3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7,9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400.00元,医疗费101,50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67,1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400.00元,项目支出5,583,760.00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70,600.00元,印刷费15,000.00元,水费8,300.00元,电费12,000.00元,邮电费11,700.00元,差旅费70,400.00元,维修(护)费23,500.00元,劳务费16,000.00元,福利费2,900.00元,公务接待费59,500.00元,工会经费324,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元,会议费1,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45,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400.00元,委托业务费1,500.00元,物业管理费800.00元,租赁费1,000.00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81,000.00元,印刷费37,000.00元,邮电费2,300.00元,差旅费80,400.00元,维修(护)费118,000.00元,劳务费1,071,400.00元,培训费2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771,9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8,700.00元,租赁费2,400,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0,5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离休费121,500.00元,医疗费补助89,000.00元。

4.资本性支出3,602,3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大型修缮3,602,3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市级对下转移支付31,500.00元,主要配套2022年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隆阳区9,600.00元,施甸县6,300.00元,龙陵县8,400.00元,昌宁县7,200.00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9,500.00元,较上年减少252,900.00元,减少5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9,500.00元,较上年减少17,900.00元,减少23.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70次,共预计接待29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对市文化和旅游局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进行分析,并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35,000.00元,下降62.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35,000.00元,下降62.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博物馆2022年预计淘汰旧车辆购置新车,本年财政拨款安排不做打算。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跟着大幅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文化和旅游局共申报项目1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6个,财政预算安排9,186,06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6,002,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项目实施成效如下:

(一)老营李将军府修缮工程补助经费

2022项目目标:根据工作实际,从文物价值、保存现状等具体情况出发,2022年拟开展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修缮工作。

编制项目绩效目标4项(数量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满意度指标1项),分别是2022年完成文物保护项目1个,主要产生的社会交效益是提升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使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对人民群众产生的影响,使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85%。

(二)保山城市品牌机场广告打造宣传经费

2022项目目标: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为切实加强“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文化旅游品牌宣传,围绕讲好保山故事,振奋保山精神,传播保山声音,树立保山形象,进一步提高保山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计划组织开展机场广告宣传、专场旅游推介会以及媒体宣传、节庆展会宣传等重点工作。要打造一个城市品牌并被市场认可单靠一两次推介、宣传,产生不了效果,必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高投入、全方位、持续的宣传营销,要通过全方位宣传“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城市旅游品牌,切实提升保山对外形象,提高保山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编制项目绩效目标9项(数量指标1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成本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4项,满意度指标1项)分别是在昆明长水机场、芒市机场、保山机场和腾冲机场各投放1块户外广告,确保合同签订后第一时间上画,并及时更新画面,确保质量,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保山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全方位宣传“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城市旅游品牌,切实提升保山对外形象,提高保山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91,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0,500.00元,增加3.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从昌宁县委宣传部调入1人,从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调入1人,去年11月退休1人,增加了人员工资经费、社会保险费、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35,590,977.79元,其中,流动资产8,471,285.59元,固定资产25,783,31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0,000.00元,无形资产600,026.58元,其他资产36,350.5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07,268.59元,其原因是每月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481.7元(其中: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126,478.00元,保山市图书馆106,003.7元)。固定资产减少304,814.95(保山市行政执法支队17,840.46元,保山市博物馆243,976.13元,保山市文化馆42,998.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其中: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1项,保山市博物馆66项),账面原值323,962.00元(其中: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124,900.00元,保山市博物馆199,06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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