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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518791-2/20240304-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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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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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000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人事科,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和博物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执法监督和政策法规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图书馆

3.保山市文化馆

4.保山市博物馆

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6.保山市文化艺术团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创新思路、办法、举措,充分挖掘生态资源、温泉资源、抗战资源,聚焦康养、研学、体育旅游主题,围绕分层发展、外联发展、聚合发展,实施服务品质提升、宣介营销、产品研发行动,理好资源清单、问题清单、行动清单,走好市场化、定制化、自助化的道路,着力在旅游创新力、品牌吸引力、游客消费力、综合影响力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旅游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深入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

1.立足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党建水平全面提升。坚持一条主线凝心聚魂,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保山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治政治偏差、责任缺失、作风不严等问题,切实增强党的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全局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执行有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下级“一把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阵地建设,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稳定。

2.立足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对全市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梳理摸排,理清资源清单,同时,摸清“吃、住、行、游、购、娱”及厕所、汽车租赁公司等相关要素,进一步找准保山旅游发展的新定位、新方向、新路径,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确定旅游产业重点,围绕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和游客满意度提升,按照分层发展、外联发展、聚合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新业态培育。紧紧依托保山文化旅游资源特色,以新的理念和策划包装设计,全新打造保山整体旅游品牌。

3.立足群众满意,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国门文化”、公共文化云建设,积极推选“云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发展一批新型文化空间。继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生机活力,加大剧(节)目创作生产力度,全年新创作品60件以上,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新剧节目展演、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等赛事活动,全年完成送戏下乡惠民演出350场次以上。

4.立足保护传承,持续推进文化遗产创新发展。完成仁寿门片区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大甸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15项文物保护项目实施。推进滇缅公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打造腾冲文庙、原英国领事馆等一批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组织开展好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探索推进保山博物馆联盟机制和数字化、文创产品开发,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加大非遗生产性保护,完成第六批市级非遗项目和第八批市级非遗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组织施甸龙会、龙陵傈僳族服饰、隆阳香童戏、腾冲中成药制作技艺、昌宁红茶制作技艺等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加快腾冲水城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建设,推进“非遗+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5.立足品质提升,持续推进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争取省级加快推进高黎贡世界级旅游度假区规划编制等工作,争取和顺古镇创成5A级旅游景区,提升创建腾冲、云峰山、荷花温泉等高A级景区、文旅夜间消费集聚区创建水平,积极创建云岭旅游名县、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等省级旅游品牌。加大传统村落的包装、策划,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助力乡村振兴。

6.立足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实施文旅项目攻坚行动,推进世外乡村·勐赫小镇、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精华康城等在建文旅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一批项目开工入库纳统,确保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下达的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围绕丰富产品业态,努力引进新的企业、业态、产品增加供给,大力发展休闲、康养、度假、旅居等新产品新业态,有针对性的赴有关省市区开展旅居、康养宣传营销。认真落实《云南省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出台《保山市文旅康养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依托温泉、气候、生态资源优势,打造温泉疗养、生态康养、体育健身、旅居养老、食疗养生五大康养旅游产品,培育发展具有保山特点的康养产业体系。

7.立足行业管理,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改造、建设一批高品质酒店、民宿创建工作,提升全市住宿企业的档次。加强文旅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引导和激励市场主体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旅游效益。抓实抓细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持续做好纳库企业储备工作,全力完成2024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工资总额增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等3项支撑GDP的指标任务。

8.立足环境提升,持续推进文旅市场秩序整治。持续开展文旅市场日常执法巡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及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侵权盗版、无证无照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新兴行业市场监管,加大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平台的巡查。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僵尸旅行社、娱乐场所、网吧的专项清理整治,有效整治文旅市场乱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提高投诉处置效率。严格落实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快处快赔和先行垫付机制,促进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平稳发展。

9.立足品牌引领,持续推进旅游对外宣传推介。优化旅游品牌形象设计,探索创新宣传方式,策划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突出、参与度强的宣传活动,动员文旅行业,积极出台吸引游客的惠民政策,大力发展周边游、乡村游、近郊游、周末游等。超前谋划好寒假及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积极组织赴重点城市开展避寒避暑胜地旅游宣传推介,特别是冬春季旅居康养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持续做好旅游短视频大赛,更好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精心组织外出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保山旅游品牌影响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1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543,694.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57,422.84元,政府性基金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8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88,073.16元,上年结转结余598,198.32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0,405,817.06元,同比减少27.42%。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项目减少9个,主要是减少保山玉皇阁灶君楼保护修缮补助资金1,239,400元,保山光尊寺消防工程补助经费4,808,200元,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项目经费1,140,836.97元,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经费5,000,000元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减少过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161,521.16元,其中:本年收入25,157,422.84元,上年结转收入4,098.3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57,422.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0,916,790.22元,同比减少30.2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项目减少9个,主要是减少保山玉皇阁灶君楼保护修缮补助资金1,239,400元,保山光尊寺消防工程补助经费4,808,200元,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项目经费1,140,836.97元,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经费5,000,000元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减少过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543,694.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161,521.16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9,622.84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86,122.84元,同比增长13.37%,主要原因分析: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2月成立的新单位,2024年纳入预算,导致基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471,898.32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002,913.06元,同比减少78.1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项目减少9个,主要是减少保山玉皇阁灶君楼保护修缮补助资金减少1,239,400元,保山光尊寺消防工程补助经费4,808,200元,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项目经费1,140,836.97元,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经费5,000,000元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减少过大。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预算同比增长较大。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增仁寿门文化公园项目。单位资金安排支出2,382,173.16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0,973.16元,同比增长27.3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增加的旅游短视频大赛经费,保山市国门合唱团培训班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6,630,822.8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正常运转办公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2,047,200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正常运转办公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884,5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艺术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完成2024年150场公益性演出任务的相关支出及单位正常运转等开支;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068,900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406,800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6,7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市场整治等工作。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2,4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长水机场、芒市机场、保山机场和腾冲机场机场广告宣传租赁费,外出宣传推广等相关费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80,000元;主要用于三馆文化广场绿化维护管理经费。

文物—文物保护4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博物馆征集文物补助经费开支。

文物—博物馆1,809,8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博物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开支,以及博物馆免费开放相关开支。

文物— 历史名城与古迹100,000元,主要用于滇缅公路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前期工作。

文物-其他文物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600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8,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3,4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098.32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抚恤-死亡抚恤13,0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艺术团退休去世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2,8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65,6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图书馆、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化馆、保山市文化艺术团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97,900元,主要用于对职工缴纳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5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保开支。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34,5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41,300元。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4,5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免开经费市级配套部分资金。

转移性支出—一般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06,800元,主要用于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1,2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4,269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1.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2次,共计接待42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市图书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持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调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5,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经费,绩效目标:对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博物馆外围广场的绿植绿化保养、卫生环境的维护等。

2.保山文旅宣传推介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保山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在昆明长水机场、芒市机场、保山机场和腾冲机场各投放1块户外广告,2024年到全国各地做文旅推介,提高保山曝光度、知名度和美誉度。

3. 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资金,绩效目标:要强化文物保护,传承人类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完成仁寿门修缮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0,711元,较上年减少94,989元,下降9.64%。主要原因分析:1.退休人员死亡导致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2.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48,518,449.55元,其中,流动资产9,747,400.71元,固定资产31,109,199.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73,883.71元,无形资产478,329.64元,其他资产2,109,636.2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9,317.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15,183.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1平方米,账面原值21,347.8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09,497.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42,118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111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000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人事科,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和博物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执法监督和政策法规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图书馆

3.保山市文化馆

4.保山市博物馆

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6.保山市文化艺术团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创新思路、办法、举措,充分挖掘生态资源、温泉资源、抗战资源,聚焦康养、研学、体育旅游主题,围绕分层发展、外联发展、聚合发展,实施服务品质提升、宣介营销、产品研发行动,理好资源清单、问题清单、行动清单,走好市场化、定制化、自助化的道路,着力在旅游创新力、品牌吸引力、游客消费力、综合影响力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旅游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深入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

1.立足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党建水平全面提升。坚持一条主线凝心聚魂,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保山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治政治偏差、责任缺失、作风不严等问题,切实增强党的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全局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执行有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下级“一把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阵地建设,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稳定。

2.立足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对全市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梳理摸排,理清资源清单,同时,摸清“吃、住、行、游、购、娱”及厕所、汽车租赁公司等相关要素,进一步找准保山旅游发展的新定位、新方向、新路径,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确定旅游产业重点,围绕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和游客满意度提升,按照分层发展、外联发展、聚合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新业态培育。紧紧依托保山文化旅游资源特色,以新的理念和策划包装设计,全新打造保山整体旅游品牌。

3.立足群众满意,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国门文化”、公共文化云建设,积极推选“云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发展一批新型文化空间。继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生机活力,加大剧(节)目创作生产力度,全年新创作品60件以上,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新剧节目展演、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等赛事活动,全年完成送戏下乡惠民演出350场次以上。

4.立足保护传承,持续推进文化遗产创新发展。完成仁寿门片区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大甸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15项文物保护项目实施。推进滇缅公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打造腾冲文庙、原英国领事馆等一批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组织开展好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探索推进保山博物馆联盟机制和数字化、文创产品开发,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加大非遗生产性保护,完成第六批市级非遗项目和第八批市级非遗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组织施甸龙会、龙陵傈僳族服饰、隆阳香童戏、腾冲中成药制作技艺、昌宁红茶制作技艺等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加快腾冲水城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建设,推进“非遗+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5.立足品质提升,持续推进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争取省级加快推进高黎贡世界级旅游度假区规划编制等工作,争取和顺古镇创成5A级旅游景区,提升创建腾冲、云峰山、荷花温泉等高A级景区、文旅夜间消费集聚区创建水平,积极创建云岭旅游名县、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等省级旅游品牌。加大传统村落的包装、策划,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助力乡村振兴。

6.立足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实施文旅项目攻坚行动,推进世外乡村·勐赫小镇、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精华康城等在建文旅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一批项目开工入库纳统,确保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下达的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围绕丰富产品业态,努力引进新的企业、业态、产品增加供给,大力发展休闲、康养、度假、旅居等新产品新业态,有针对性的赴有关省市区开展旅居、康养宣传营销。认真落实《云南省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出台《保山市文旅康养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依托温泉、气候、生态资源优势,打造温泉疗养、生态康养、体育健身、旅居养老、食疗养生五大康养旅游产品,培育发展具有保山特点的康养产业体系。

7.立足行业管理,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改造、建设一批高品质酒店、民宿创建工作,提升全市住宿企业的档次。加强文旅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引导和激励市场主体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旅游效益。抓实抓细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持续做好纳库企业储备工作,全力完成2024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工资总额增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等3项支撑GDP的指标任务。

8.立足环境提升,持续推进文旅市场秩序整治。持续开展文旅市场日常执法巡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及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侵权盗版、无证无照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新兴行业市场监管,加大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平台的巡查。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僵尸旅行社、娱乐场所、网吧的专项清理整治,有效整治文旅市场乱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提高投诉处置效率。严格落实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快处快赔和先行垫付机制,促进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平稳发展。

9.立足品牌引领,持续推进旅游对外宣传推介。优化旅游品牌形象设计,探索创新宣传方式,策划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突出、参与度强的宣传活动,动员文旅行业,积极出台吸引游客的惠民政策,大力发展周边游、乡村游、近郊游、周末游等。超前谋划好寒假及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积极组织赴重点城市开展避寒避暑胜地旅游宣传推介,特别是冬春季旅居康养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持续做好旅游短视频大赛,更好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精心组织外出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保山旅游品牌影响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1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543,694.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57,422.84元,政府性基金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8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88,073.16元,上年结转结余598,198.32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0,405,817.06元,同比减少27.42%。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项目减少9个,主要是减少保山玉皇阁灶君楼保护修缮补助资金1,239,400元,保山光尊寺消防工程补助经费4,808,200元,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项目经费1,140,836.97元,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经费5,000,000元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减少过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161,521.16元,其中:本年收入25,157,422.84元,上年结转收入4,098.3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57,422.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0,916,790.22元,同比减少30.2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项目减少9个,主要是减少保山玉皇阁灶君楼保护修缮补助资金1,239,400元,保山光尊寺消防工程补助经费4,808,200元,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项目经费1,140,836.97元,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经费5,000,000元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减少过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543,694.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161,521.16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9,622.84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86,122.84元,同比增长13.37%,主要原因分析:市文化艺术团2023年2月成立的新单位,2024年纳入预算,导致基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471,898.32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002,913.06元,同比减少78.1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项目减少9个,主要是减少保山玉皇阁灶君楼保护修缮补助资金减少1,239,400元,保山光尊寺消防工程补助经费4,808,200元,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项目经费1,140,836.97元,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经费5,000,000元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减少过大。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预算同比增长较大。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增仁寿门文化公园项目。单位资金安排支出2,382,173.16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0,973.16元,同比增长27.3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增加的旅游短视频大赛经费,保山市国门合唱团培训班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6,630,822.8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正常运转办公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2,047,200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正常运转办公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884,5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艺术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完成2024年150场公益性演出任务的相关支出及单位正常运转等开支;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068,900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406,800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6,7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市场整治等工作。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2,4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长水机场、芒市机场、保山机场和腾冲机场机场广告宣传租赁费,外出宣传推广等相关费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80,000元;主要用于三馆文化广场绿化维护管理经费。

文物—文物保护4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博物馆征集文物补助经费开支。

文物—博物馆1,809,8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博物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开支,以及博物馆免费开放相关开支。

文物— 历史名城与古迹100,000元,主要用于滇缅公路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前期工作。

文物-其他文物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600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8,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3,4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098.32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抚恤-死亡抚恤13,0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艺术团退休去世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2,8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65,6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图书馆、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化馆、保山市文化艺术团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97,900元,主要用于对职工缴纳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5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保开支。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34,5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41,300元。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4,5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免开经费市级配套部分资金。

转移性支出—一般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06,800元,主要用于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1,2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4,269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1.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2次,共计接待42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市图书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持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调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5,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经费,绩效目标:对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博物馆外围广场的绿植绿化保养、卫生环境的维护等。

2.保山文旅宣传推介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保山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在昆明长水机场、芒市机场、保山机场和腾冲机场各投放1块户外广告,2024年到全国各地做文旅推介,提高保山曝光度、知名度和美誉度。

3. 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资金,绩效目标:要强化文物保护,传承人类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完成仁寿门修缮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0,711元,较上年减少94,989元,下降9.64%。主要原因分析:1.退休人员死亡导致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2.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48,518,449.55元,其中,流动资产9,747,400.71元,固定资产31,109,199.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73,883.71元,无形资产478,329.64元,其他资产2,109,636.2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9,317.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15,183.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1平方米,账面原值21,347.8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09,497.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42,118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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