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8791-2-/2021-092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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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是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是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是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是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七是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是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是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是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是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十二是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是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是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推进文旅市场复苏,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在企稳回暖中稳步前行,全市共接待游客2611.29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67.03亿元,同比分别恢复70%和60%。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理论根基。局党组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刀刃向内抓好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局党组2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2次分析研判市文旅系统政治生态,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注重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一体推进、一并落实,持续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阵地管理,严把各类宣传推介、展览演出、节庆活动审批关,统筹做好国家安全、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反邪教、保密、信访等工作,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四是强化纪律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成效明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艺术非遗成果丰硕。围绕抗击疫情、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主题,加强文艺创作,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后,全市创作100余部“战疫”题材文艺作品,以“艺”抗“疫”传递真情。精心组织参加各种赛事,《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获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理论宣讲大赛二等奖;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保山选送的歌曲《春暖司莫拉》、曲艺《傈僳山寨太阳花》、戏剧《一碗稀豆粉》、舞蹈《匠心永铸》4件作品分获音乐、曲艺、戏剧、舞蹈四个门类的“彩云奖”,摄影作品《苗家寨的昨天与今天》获摄影类“彩云奖”;9项作品获云南省2020年“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奖;扬琴说唱《大亮山上不老松》喜获云南曲艺百合奖、保山战疫歌曲《春风里》入选云南省文学艺术政府奖等奖项。新增“永子”“腾冲玉雕”两项国家级非遗项目,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新增市级非遗项目32项,全市8个区域21个非遗项目点位入选云南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
3.艺术非遗成果丰硕。围绕抗击疫情、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主题,加强文艺创作,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后,全市创作100余部“战疫”题材文艺作品,以“艺”抗“疫”传递真情。精心组织参加各种赛事,《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获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理论宣讲大赛二等奖;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保山选送的歌曲《春暖司莫拉》、曲艺《傈僳山寨太阳花》、戏剧《一碗稀豆粉》、舞蹈《匠心永铸》4件作品分获音乐、曲艺、戏剧、舞蹈四个门类的“彩云奖”,摄影作品《苗家寨的昨天与今天》获摄影类“彩云奖”;9项作品获云南省2020年“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奖;扬琴说唱《大亮山上不老松》喜获云南曲艺百合奖、保山战疫歌曲《春风里》入选云南省文学艺术政府奖等奖项。新增“永子”“腾冲玉雕”两项国家级非遗项目,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新增市级非遗项目32项,全市8个区域21个非遗项目点位入选云南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
4.公共服务持续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超额完成省对市考核任务。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部完成。文化馆以评促建,在硬件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服务水平、服务能力获得省级高度评价。图书馆在全省首家推出“积分信用制”免押金借阅、同城“通借通还”“你读书我买单”“入校办证”促阅读便民阅读服务,获得省级肯定和社会好评。全市公共文化单位全年免费开放服务175万多人次。统筹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送戏下乡和戏曲进乡村演出,全市全年组织演出和各类活动530场次,观众达20万人次。全市成立广场舞团队2850支,群众合唱团队12支,经常性参加活动的达15.9万人,群众文化活动欣欣向荣。建设旅游厕所203座,数量全省第一。腾冲市固东镇、隆阳区金鸡乡获评“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隆阳区图书馆获评全国第八届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集体,腾冲市正式列入云南省“边境文化睦邻示范区”创建试点,一批单位成为国家、省各级文旅融合试点,文化扬名有新亮点。
5.文物保护成效明显。施甸县抗日江防遗迹群、滇缅公路惠通桥被公布为第三批国家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编撰出版了《南方丝路上的永昌道》,完成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核定公布工作,全市共有92处抗战遗址遗迹列入其中。对保山坝区2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文物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6项,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利用策划方案》,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申报老营李将军府一期修缮、滇西抗战纪念馆数字化保护等10个项目共2,395.00万元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持,完成太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国殇墓园石质文物保护、和顺图书馆三期修缮等8个文物保护项目,加强文化保护和博物馆提升、建设,市博物馆从三级晋升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博物馆纪念馆开放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新备案博物馆3个,全市备案博物馆纪念馆达21个,居全省第二位,进入博物馆纪念馆观众人数达120余万人次。
6.品牌建设取得突破。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腾冲市创建为省级特色旅游城市及旅游强县,连续三年入选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腾冲江东社区、司莫拉佤族村获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腾冲和顺古镇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景区获评4A级旅游景区;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昌宁田园生态旅游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昌宁田园镇等6个乡镇获评省级旅游名镇,隆阳区百花岭村等5个村获评省级旅游名村。启动了潞江坝、司莫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黎贡山茶博园、银杏村、中寨司莫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步伐,市财政兑现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奖补资金2,160.00万元。通过努力,在全省“旅游革命”考核评价中,名列全省前茅,获省政府奖励2.00亿元。
7.文旅项目加快建设。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项目为抓手,制定印发了《关于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的实施意见》《保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市计划实施文化旅游项目186个,总投资2,469.86亿元,2020年,重点推进30余个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文旅固定资产投资137.60亿元。做好半山酒店规划布局,全市共甄选半山酒店建设项目50余个,2020年,启动建设玛御谷自在·悬崖温泉、高黎贡民宿小镇中坪、山顶一号·咖啡庄园、银杏村半山悬崖、阿背寨梯田、世外乡村高黎贡山等6个半山酒店,建成运营4个。加强项目申报,腾冲司莫拉幸福佤乡等8个项目列为省级重点文旅项目;腾冲经济开发区伴手礼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省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7亿元,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旅游开发项目获2020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00.00万元、中寨司莫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200.00万元、昌宁田园城市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150.00万元、永昌书院建设项目获150.00万元;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项目、龙陵松山小镇建设项目、保山中心城市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3个项目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投融资项目。
8.疫情防控成效明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旅游车公司、剧院等场所的游客接待、排查及管控工作,全市复工复业的文化旅游企业日常防控措施有效落实,有序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开放管理,确保全年文化旅游公共场所“零感染”“零扩散”。在全市文旅行业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督促指导79个A级旅游景区、19个三星级以上酒店、21个公益性文化单位、245个文化娱乐场所严格按照各行业疫情防控指南及清洁消毒标准,做好清洁消毒和地面裸露垃圾清除工作,安装“常消毒”公示栏354个,旅游景区共建设175座洗手设施,并配备齐相应的导引标识标牌。全程协调、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主动为全市61家旅行社办理退款980.00万元,全程协调,积极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为全市文旅行业争取各类补助资金2,645.34万元。
9.市场监管有力有效。旅游市场整治深入推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零容忍态度重拳整治市场乱象,1件导游案件入选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2020年,全市各级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办理游客退换货640件、金额623.96万元,办结率100%。强化行业监管,共立案调查涉文涉旅案件15件,罚款9.10万元。全市共受理投诉249件,办结率为100%。持续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共完成10674个涉旅企业规范指数和品质指数评价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红黑榜”12期,加大对失信人员、违法违规人员的监管。全市77个旅行社、24个星级饭店、79个A级景区、213个网吧、246个歌舞娱乐场所、50个游艺娱乐场所、5个文艺表演团体全部录入保山市信用主体监管系统。通过整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和净化,游客体验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名例全省Ⅰ类地区前茅,在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中居全省Ⅰ类地区第1名,全市上下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
10.宣传推广持续加大。积极争取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拍摄播出8集《探秘哀牢古国》专题片,在昆明长水等机场投放“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云南保山”品牌形象宣传广告,组织赴上海、广州、深圳举办“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保山文化旅游专场推介会活动,与资深媒体人、著名女作家、诗人武眉凌合作出版《保山,山积翠水如烟》散文集。在保山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辟了保山文旅专栏《寻保游山》,制作播出20集文旅专题片,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保山对外知名度,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云南保山”的旅游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29,971,24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71,241.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245,320.23元,增长26.32%,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减少1,196,611.44元。基本工资减少714,309.20元,津贴补贴增加1,018,555.60元,奖金减少1,601,045.66元,绩效工资减少12,8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130,116.12元,职业年金增加73,516.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7,326.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32,425.6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4,794.03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44,695.77元,医疗费增加98.00元,离休费减少44,311.14元,抚恤金增加225,826.4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82,600.00元。主要是2020年局机关退休2人。拨入政府绩效奖励、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在职和离休人员的调增工资和津贴补贴、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等减少。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19,423.83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4,585.33元,印刷费减少4,153.80元,手续费减少240.00元,水费减少2,858.51元,电费减少12,874.91元,邮电费减少3,484.10元,差旅费减少39,288.00元,维修(护)费减少3,744.50元,租赁费减少9,745.00元,会议费减少23,951.90元,培训费减少7,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6,170.00元,劳务费增加11,356.56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6,103.60元,工会经费减少47,382.07元,福利费减少3,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0,422.09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5,44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7,085.27元。
3.项目收入增加7,561,355.47元。主要原因分析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60,000.00元、农村人才培训经费75,000.00元、全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费300,000.00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经费300,000.00元、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经费100,000.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全经费200,000.00元、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50,000.00元、三馆文化广场管理及文化文物经费100,000.00元、文物文博项目资金53,463.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442,678.00元、全省旅游革命奖励经费3,500,000.00元、大滇西旅游环线项目建设前期经费1,500,000.00元、文化和旅游工作经费5,800.00元、老营李将军府修缮经费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6,174,282.49元。其中:基本支出8,477,341.49元,占总支出的52.41%;项目支出7,696,941.00元,占总支出的47.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68,896.78元,下降30.11%,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减少1,196,611.44元。基本工资减少714,309.20元,津贴补贴增加1,018,555.60元,奖金减少1,601,045.66元,绩效工资减少12,8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130,116.12元,职业年金增加73,516.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7,326.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32,425.6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4,794.03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44,695.77元,医疗费增加98.00元,离休费减少44,311.14元,抚恤金增加225,826.4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82,600.00元。主要是2020年局机关退休2人。拨入政府绩效奖励、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在职和离休人员的调增工资和津贴补贴、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等减少。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19,423.83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4,585.33元,印刷费减少4,153.80元,手续费减少240.00元,水费减少2,858.51元,电费减少12,874.91元,邮电费减少3,484.10元,差旅费减少39,288.00元,维修(护)费减少3,744.50元,租赁费减少9,745.00元,会议费减少23,951.90元,培训费减少7,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6,170.00元,劳务费增加11,356.56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6,103.60元,工会经费减少47,382.07元,福利费减少3,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0,422.09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5,44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7,085.27元。
3.项目支出减少5,635,982.83元,下降28.6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减少东方黄石公园旅游品牌宣传经费5,818,200.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减少4,8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77,341.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6,035.27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96,611.44元。基本工资减少714,309.20元,津贴补贴增加1,018,555.60元,奖金减少1,601,045.66元,绩效工资减少12,8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130,116.12元,职业年金增加73,516.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7,326.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32,425.6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4,794.03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44,695.77元,医疗费增加98.00元,离休费减少44,311.14元,抚恤金增加225,826.4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82,600.00元。主要是2020年局机关退休2人。拨入政府绩效奖励、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在职和离休人员的调增工资和津贴补贴、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等减少。
2.商品福利支出减少119,423.83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4,585.33元,印刷费减少4,153.80元,手续费减少240.00元,水费减少2,858.51元,电费减少12,874.91元,邮电费减少3,484.10元,差旅费减少39,288.00元,维修(护)费减少3,744.50元,租赁费减少9,745.00元,会议费减少23,951.90元,培训费减少7,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6,170.00元,劳务费增加11,356.56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6,103.60元,工会经费减少47,382.07元,福利费减少3,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0,422.09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5,44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7,085.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96,94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52,861.51元,下降42.3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减少东方黄石公园旅游品牌宣传经费5,818,200.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减少4,8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邀请省级专家对全市“A级景区创建”“半山酒店建设”、旅游民宿、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规划编制等进行专业指导35期96人次,充分发挥景区、示范区综合带动作用,逐步成为“精准扶贫点”和脱贫致富的“龙头企业”。
(2)农村人才培训费。2020年下达我局农村人才培训费75,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2020年乡村文旅人才培训班。全市文旅系统从业人员、乡镇文化站长、非遗传承人共计16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采用课堂授课和现场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具体案例以及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内容丰富、节奏紧凑,所有参训人员再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新形势下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把握,实打实的感受、体验到了什么是文旅融合,如何推进文旅融合,达到了在文旅基层凝聚人心、培养人才的目的。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既懂专业知识、又有较强行政管理能力的文化旅游行政管理人才队伍。
(3)“十四五”规划编制费。2020年下达我局“十四五”规划编制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文化和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和《保山市文化和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重大重点项目概述》不断进行修改完善,预计12月底前完成修改稿,明年年初形成正式文稿,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4)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及各级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办理游客退换货工作,2020年办理游客退换货640件、金额623.96万元,办结率100%。强化行业监管,共立案调查涉文涉旅案件15件,罚款9.10万元。全市共受理投诉249件,办结率为100%。持续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共完成3802个涉旅企业规范指数和品质指数评价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红黑榜”12期,加大对失信人员、违法违规人员的监管。全市77个旅行社、26个星级饭店、69个A级景区、216个网吧、224个歌舞娱乐场所、52个游艺娱乐场所、5个文艺表演团体全部录入保山市信用主体监管系统。
(5)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依法依规做好文化和旅游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全年共审批旅行社9个、娱乐场所27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个,营业性演出2场。评定命名二星级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1家。与组织开展到期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截至目前共换发导游证413个;为65个旅行社办理质保金暂退手续,退款金额1,036.00万元;落实7个湖北籍客人安置酒店资金补助110.00万元;落实8个景区门票补助595.29万元,完成157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保山考点269名考生的笔试、面试工作;完成6家二星级饭店、11家三星级饭店年度复核工作;配合省星评委完成2家五星级饭店、6家四星级饭店的年度复核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重点做好A级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清洁消毒工作。
(6)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编辑出版《哀牢国史料辑录》共四章,涵盖史料辑录、史料辑录(续)、历史诗钞、历史诗钞(续)4方面内容。
(7)“一部手机游云南”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一部手机游云南”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申报省级智慧景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两个景区分别获省级奖补资金各100.00万元。组织发动旅游景区上线微信“搜一搜”官方品牌区,通过“一机游”平台组织开展了“云南卫视云直播:世界腾冲天下和顺”“母亲是中华,幸福司莫拉中寨专场音乐会”“去腾冲,走进隐秘的幸福村落”“十一保山昌宁系列活动来袭”“玛御谷稻花鱼节”“康藤可持续旅游理念与实践”等多场活动视频直播。按照省级平台及腾云公司的要求,动态做好涉及我市信息内容的在线调试。
(8)大滇西旅游环线项目建设前期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大滇西旅游环线项目建设前期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推进30余个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完成文旅固定资产投资123.69亿元。做好半山酒店规划布局,全市共甄选半山酒店建设项目50余个、1个腾冲玛御谷地中海俱乐部项目。
(9)全省旅游革命奖励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全省旅游革命奖励经费11,0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腾冲市创建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特色旅游城市及旅游强县,腾冲江东社区、司莫拉佤族村获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腾冲和顺古镇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正式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景区成功获评4A级旅游景区,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昌宁田园生态旅游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昌宁田园镇等6个乡镇获评省级旅游名镇,隆阳区百花岭村等5个村获评省级旅游名村。启动了潞江坝、司莫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黎贡山茶博园、银杏村、中寨司莫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步伐,市财政兑现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奖补资金2,160.00万元。2020年支出3,500,000.00元,结余结转7,500,000.00元。
(10)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2020年下达我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2,382,378.99元,主要用于加强文艺创作,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后,全市共创作抗疫主题的各类文艺作品100多件,编印了《保山市艺术战“疫”歌曲集》。《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获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理论宣讲大赛二等奖(一等奖空缺);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保山选送的歌曲《春暖司莫拉》、曲艺《傈僳山寨太阳花》、戏剧《一碗稀豆粉》、舞蹈《匠心永铸》4件作品分获音乐、曲艺、戏剧、舞蹈四个门类的“彩云奖”,摄影作品《苗家寨的昨天与今天》获摄影类“彩云奖”;云南省2020年“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共有9项作品获奖;扬琴说唱《大亮山上不老松》喜获云南曲艺百合奖、保山战役歌曲《春风里》入选云南省文学艺术政府奖等奖项。新增“永子”“腾冲玉雕”两项国家级非遗项目,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新增市级非遗项目32项。二是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超额完成省对市考核任务。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部完成。全市公共文化单位全年免费开放服务175万多人次。全市现有广场舞团队2850支,群众合唱团队12支,经常性参加活动的有15.9万人,群众文化活动欣欣向荣。建设旅游厕所203座,数量全省第一。2020年支出1,442,678.00元,结余结转939,700.99元。
(11)三馆文化广场管理项目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三馆文化广场管理及文化文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维护工作。完成对广场的绿化、美化和管理,充实管理人员,在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秩序维护等不断加强管理,服务到位,环境整洁优美,每天都吸引不少游客到广场参观、休闲,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完成隆阳区老营李将军府工程清单编制费,为李将军府修缮提供依据。
(12)文物文博项目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文物文博项目经费553,463.00元,主要用于对保山坝区2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文物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6项。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利用策划方案》,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编撰出版《南方丝路上的永昌道》。2020年支付53,463.00元,结余结转500,000.00元。
(13)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经费5,8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县区参加传会议人员食宿费。
(14)老营李将军府修缮经费。2020年下达我局老营李将军府修缮经费5,450,000.00元,主要用于老营李将军府修缮工作。2020年支付10,000.00元,结余结转5,4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4,282.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68,896.78元,下降30.1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1,316,035.27元,下降13.43%。主要是2020年局机关退休2人。拨入政府绩效奖励、在职和离休人员的调增工资和津贴补贴、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等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478,726.7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19,423.83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64,115.26元。
2.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96,94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52,861.51元,下降42.34%。主要是2020年市级预算安排旅游项目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农村人才培训及文化旅游专家服务团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185,80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623,868.7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5,800.00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00,000.00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00,000.00元,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403,463.00元,文物保护支出10,000.0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2,678.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4,34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87,627.1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8,204.12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689.12元、死亡抚恤费支出225,826.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2,06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409,779.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2,284.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0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3,300.00元,支出决算为205,484.04元,完成预算的8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9,817.04元,完成预算的8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667.00元,完成预算的111.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断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力度,切实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3,141.49元,下降33.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42,154.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695.51元,增长1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317.00元,增长57.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42,154.00元,下降100.00%。
2.2020年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公务用车2辆,因工作任务重,出差下基层调研多,加之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太长,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695.51元,增长14.26%。
3.公务接待增加,2020年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创建A级景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半山酒店,邀请省级专家到保山指导工作批次和人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317.00元,增长57.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817.04元,占72.91%;公务接待费支出55,667.00元,占27.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817.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9,817.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革命考核、旅游宣传促销、A级景区创建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6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6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38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革命考核、旅游宣传促销、A级景区创建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1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423.83元,下降9.97%。主要原因分析:
1.办公费减少44,585.33元。主要为:2020年办理退休2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0,422.09元。主要为:工作量增大,公务用车出差频率高;
3.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5,443.00元。主要为:2020年办理退休2人;
4.劳务费增加11,356.56元。主要为:政府购买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多,工资相对增加。
5.工会经费减少47,385.07元。主要为:2020年办理退休2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是:办公费56,407.00元、印刷费4,344.00元、水费1,839.98元、电费2,104.37元、邮电费1,095.00元、差旅费17,836.00元、租赁费21,300.00元、公务接待费27,150.00元、劳务费145,000.00元、工会经费111,839.76元、福利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05.62元、其他交通费406,0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7,868.2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25,112,755.20元,其中,流动资20,661,036.23元,固定资产6,004,708.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96,265.7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971,458.73元,固定资产增加38,2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112,755.20 | 20,661,036.23 | 6,004,708.29 | 2,514,195.18 | 905,100.00 | 0.00 | 2,585,413.11 | 0.00 | 0.00 | 2.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文化旅游专家服务开展全市文化旅游项目服务指导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专家服务开展全市文化旅游项目服务指导工作,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组织省级、市级知名专家专4人次对"乡村文化与旅游融合”“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非遗+旅游”“文物+旅游”专题进行培训,邀请省级专家对全市“A级景区创建”“半山酒店建设”、旅游民宿、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规划编制等进行专业指导35期96人次,充分发挥景区、示范区综合带动作用,逐步成为“精准扶贫点”和脱贫致富的“龙头企业”。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充分发挥景区、示范区综合带动作用,逐步成为“精准扶贫点”和脱贫致富的“龙头企业”。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旅游文化和旅游专家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培训达到预计效果,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农村人才培训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农村人才培训费7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乡村文旅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乡村文旅人才能力水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7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75,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农村人才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全市乡村文旅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乡村文旅人才能力水平。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举办2020年乡村文旅人才培训班。全市文旅系统从业人员、乡镇文化站长、非遗传承人共计16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采用课堂授课和现场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具体案例以及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内容丰富、节奏紧凑,所有参训人员再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新形势下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把握,实打实的感受、体验到了什么是文旅融合,如何推进文旅融合,达到了在文旅基层凝聚人心、培养人才的目的。
可持续影响指标: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既懂专业知识、又有较强行政管理能力的文化旅游行政管理人才队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乡村文旅人才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农村人才培训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文化和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山市文化和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保山市文化和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保山市文化和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重大重点项目概述》编制工作。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腾冲市创建为省级特色旅游城市及旅游强县,连续三年入选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腾冲江东社区、司莫拉佤族村获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腾冲和顺古镇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景区获评4A级旅游景区;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昌宁田园生态旅游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昌宁田园镇等6个乡镇获评省级旅游名镇,隆阳区百花岭村等5个村获评省级旅游名村。启动了潞江坝、司莫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黎贡山茶博园、银杏村、中寨司莫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步伐,市财政兑现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奖补资金2,160.00万元。通过努力,在全省“旅游革命”考核评价中,名列全省前茅,获省政府奖励2.00亿元。
可持续影响指标:A级景区创建奖励、A级旅游景区管理及旅游统计、全域旅游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丰富产品供给,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A级景区创建奖励、A级旅游景区管理及旅游统计、全域旅游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丰富产品供给,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经费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及各级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办理游客退换货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经费,主要用于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及各级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办理游客退换货工作。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20年办理游客退换货640件、金额623.96万元,办结率100%。强化行业监管,共立案调查涉文涉旅案件15件,罚款9.10万元。全市共受理投诉249件,办结率为100%。持续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共完成3802个涉旅企业规范指数和品质指数评价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红黑榜”12期,加大对失信人员、违法违规人员的监管。全市77个旅行社、26个星级饭店、69个A级景区、216个网吧、224个歌舞娱乐场所、52个游艺娱乐场所、5个文艺表演团体全部录入保山市信用主体监管系统。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办理游客退换货640件、金额623.96万元,办结率100%。强化行业监管,共立案调查涉文涉旅案件15件,罚款9.1万元。全市共受理投诉249件,办结率为100%。持续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共完成3802个涉旅企业规范指数和品质指数评价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红黑榜”12期,加大对失信人员、违法违规人员的监管。全市77个旅行社、26个星级饭店、69个A级景区、216个网吧、224个歌舞娱乐场所、52个游艺娱乐场所、5个文艺表演团体全部录入保山市信用主体监管系统。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市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全部下架,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和净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全市文化旅游环境各到步优化,到保游客不断增多。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加强旅游管理行业管理,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团队运行实行全程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旅游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执法培训项经费,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加强旅游管理行业管理,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团队运行实行全程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20年,全市共接待游客2611.29万人次,同比恢复70%,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67.03亿元,同比恢复60%。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旅游人力资源调研,完善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拓展培训领域、创新培训方式,举办导游、涉旅从业人员、旅游扶贫等专题,提高了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保山打造全域旅游品牌提供了人才保障。2020年共审批旅行社9个、娱乐场所27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个,营业性演出2场。评定命名二星级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1家。与组织开展到期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截至目前共换发导游证413个;为65个旅行社办理质保金暂退手续,退款金额1,036.00万元;落实7个湖北籍客人安置酒店资金补助110.00万元;落实8个景区门票补助595.29万元,完成157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保山考点269名考生的笔试、面试工作;完成6家二星级饭店、11家三星级饭店年度复核工作;配合省星评委完成2家五星级饭店、6家四星级饭店的年度复核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重点做好A级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清洁消毒工作。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市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全部下架,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和净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旅游人力资源调研,完善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拓展培训领域、创新培训方式,举办导游、涉旅从业人员、旅游扶贫等专题,提高了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保山打造全域旅游品牌提供了人才保障。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经费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耿德铭科研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耿德铭同志返聘人员工资和保障耿德铭科研成果的研究和发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2020年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全部用于发放耿德铭同志返聘人员工资和保障耿德铭科研成果的研究和发表,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编辑出版《哀牢国史料辑录》共四章,涵盖史料辑录、史料辑录(续)、历史诗钞、历史诗钞(续)4方面内容。
时效指标:及时发放,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深入推进我市历史文化研究和历史文化品牌建设,进一步宣传扩大了对滇西抗战史的研究。
可持续影响指标:深入推进我市历史文化研究和历史文化品牌建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象满意,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一部手机游云南”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一部手机游云南”全域旅游平台展播大厅建设,打造旅游品牌、旅游“双微”推广、“智慧旅游”建设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2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经费,主要用于“一部手机游云南”全域旅游平台展播大厅建设,打造旅游品牌、旅游“双微”推广、“智慧旅游”建设等工作。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申报省级智慧景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两个景区分别获省级奖补资金各100.00万元。组织发动旅游景区上线微信“搜一搜”官方品牌区,通过“一机游”平台组织开展了“云南卫视云直播:世界腾冲天下和顺”“母亲是中华,幸福司莫拉中寨专场音乐会”“去腾冲,走进隐秘的幸福村落”“十一保山昌宁系列活动来袭”“玛御谷稻花鱼节”“康藤可持续旅游理念与实践”等多场活动视频直播。按照省级平台及腾云公司的要求,动态做好涉及我市信息内容的在线调试。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腾冲和顺古镇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正式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景区成功获评4A级旅游景区,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昌宁田园生态旅游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昌宁田园镇等6个乡镇获评省级旅游名镇,隆阳区百花岭村等5个村获评省级旅游名村。启动了潞江坝、司莫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黎贡山茶博园、银杏村、中寨司莫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步伐,市财政兑现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奖补资金2160.00万元。通过努力,在全省“旅游革命”考核中,名列全省前茅,获省政府奖励2.00亿元。
可持续影响指标:旅游宣传促销项目营造了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提升了“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品牌形象,推动保山旅游健康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项目营造了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提升了“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品牌形象,推动保山旅游健康发展。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大滇西旅游环线项目建设前期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大滇西旅游环线项目建设前期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推进30余个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及滇西旅游环线构建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推进30余个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及滇西旅游环线构建等工作。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文旅固定资产投资123.69亿元。做好半山酒店规划布局,全市共甄选半山酒店建设项目50余个、1个腾冲玛御谷地中海俱乐部项目,2020年,启动建设玛御谷自在·悬崖温泉半山酒店、高黎贡民宿小镇中坪半山酒店、山顶一号·咖啡庄园半山酒店、银杏村半山悬崖酒店、阿背寨梯田半山酒店、世外乡村高黎贡山半山酒店6个项目,年底前建成运营4个半山酒店。全省20个重大文旅项目;6个项目列为全省50个重点新业态项目;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百花岭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永昌府文旅综合体列为全省20个重点招商项目。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文旅固定资产投资123.69亿元。做好半山酒店规划布局,全市共甄选半山酒店建设项目50余个、1个腾冲玛御谷地中海俱乐部项目,2020年,启动建设玛御谷自在·悬崖温泉半山酒店、高黎贡民宿小镇中坪半山酒店、山顶一号·咖啡庄园半山酒店、银杏村半山悬崖酒店、阿背寨梯田半山酒店、世外乡村高黎贡山半山酒店6个项目,年底前建成运营4个半山酒店。全省20个重大文旅项目;6个项目列为全省50个重点新业态项目;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百花岭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永昌府文旅综合体列为全省20个重点招商项目。
可持续影响指标:A级景区创建奖励、A级旅游景区管理及旅游统计、全域旅游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丰富产品供给,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A级景区创建奖励、A级旅游景区管理及旅游统计、全域旅游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丰富产品供给,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全省旅游革命奖励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全省旅游革命奖励经费3,5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1,0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1,000,000.00元,2020年实际支出资金3,500,000.00元,结余结转资金7,5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全省旅游革命奖励经费主要用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20年,全市共接待游客2611.29万人次,同比恢复70%,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67.03亿元,同比恢复60%在全省“旅游革命”考核中,名列全省前茅,获省政府奖励2.00亿元。全市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项目72个,完成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88.06亿元,同比下降10.90%。腾8个半山酒店为“最美半山酒店”,确保“最美半山酒店”确保2个、力争4个。2020年,新引进的新城控股集团为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腾冲市创建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特色旅游城市及旅游强县,腾冲江东社区、司莫拉佤族村获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腾冲和顺古镇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正式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景区成功获评4A级旅游景区,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昌宁田园生态旅游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昌宁田园镇等6个乡镇获评省级旅游名镇,隆阳区百花岭村等5个村获评省级旅游名村。启动了潞江坝、司莫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黎贡山茶博园、银杏村、中寨司莫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步伐,市财政兑现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奖补资金2,160.00万元。通过努力,在全省“旅游革命”考核中,名列全省前茅,获省政府奖励2.00亿元。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市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全部下架,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和净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培训达到预计效果,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文化和旅游综合治理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2,382,378.99元,主要用于市级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设施建设进及以窗口服务、讲座、培训、全民阅读、展览等活动为形式,各级各类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开放服务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382,378.99元,实际到位资金2,382,378.99元。2020年支出1,442,678.00元,结余结转939,700.99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设施建设进及以窗口服务、讲座、培训、全民阅读、展览等活动为形式,各级各类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开放服务等工作。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市共创作抗疫主题的各类文艺作品100多件,编印了《保山市艺术战“疫”歌曲集》。《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获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理论宣讲大赛二等奖(一等奖空缺);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保山选送的歌曲《春暖司莫拉》、曲艺《傈僳山寨太阳花》、戏剧《一碗稀豆粉》、舞蹈《匠心永铸》4件作品分获音乐、曲艺、戏剧、舞蹈四个门类的“彩云奖”,摄影作品《苗家寨的昨天与今天》获摄影类“彩云奖”;云南省2020年“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共有9项作品获奖;扬琴说唱《大亮山上不老松》喜获云南曲艺百合奖、保山战役歌曲《春风里》入选云南省文学艺术政府奖等奖项。新增“永子”“腾冲玉雕”两项国家级非遗项目,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新增市级非遗项目32项。二是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超额完成省对市考核任务。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部完成。全市公共文化单位全年免费开放服务175万多人次。全市现有广场舞团队2850支,群众合唱团队12支,经常性参加活动的有15.9万人,群众文化活动欣欣向荣。建设旅游厕所203座,数量全省第一。
时效指标:及时支付,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取得进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水平不断提升,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和文艺队伍扶持力度持续加强,全民阅读丰富多彩,文物修缮工程有序推进,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象满意,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取得进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水平不断提升,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和文艺队伍扶持力度持续加强,全民阅读丰富多彩,文物修缮工程有序推进,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三馆文化广场管理及文化文物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三馆文化广场管理及文化文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三馆广场的运行维护及全市文化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三馆广场的运行维护及文化文物保护利用工作。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馆广场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免费向公众开放。
时效指标:及时支付,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广场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秩序维护等不断加强管理,服务到位,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可持续影响指标:市文广局在管辖范围内的三馆广场北部全部实行免费开放,积极举办各类公益性文艺汇演和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成为传播社会正能量、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阵地。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象满意,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市文旅局在管辖范围内的三馆广场北部全部实行免费开放,积极举办各类公益性文艺汇演和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成为传播社会正能量、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阵地。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553,463.00元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保山坝区2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文物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6项。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利用策划方案》,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工作。2020年支出53,463.00元,结余结转5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53,463.00元,实际到位资金553,463.00元。2020年支出53,463.00元,结余结转5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保山坝区2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文物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6项。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利用策划方案》,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工作。2020年支出53,463.00元,结余结转5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新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家。完成太保山武侯祠前殿等13个修缮保护文物博物项目,正在实施太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等5个文物博物项目项目。申报老营李将军府一期修缮等10个项目共2,395.00万元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持,加强文化保护和博物馆提升、建设,市博物馆从三级晋升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新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家。完成太保山武侯祠前殿等13个修缮保护文物博物项目,正在实施太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等5个文物博物项目项目。申报老营李将军府一期修缮等10个项目共2,395.00万元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持,加强文化保护和博物馆提升、建设,市博物馆从三级晋升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国保单位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人民群众满意度大提高,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经费5,8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2020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8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8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召开2020年下达我局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2020年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新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家。完成太保山武侯祠前殿等13个修缮保护文物博物项目,正在实施太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等5个文物博物项目项目。申报老营李将军府一期修缮等10个项目共2,395.00万元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持,加强文化保护和博物馆提升、建设,市博物馆从三级晋升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新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家。完成太保山武侯祠前殿等13个修缮保护文物博物项目,正在实施太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等5个文物博物项目项目。申报老营李将军府一期修缮等10个项目共2,395.00万元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持,加强文化保护和博物馆提升、建设,市博物馆从三级晋升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国保单位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人民群众满意度大提高,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经费专项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老营李将军府修缮工程修缮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下达我局老营李将军府修缮工程修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老营李将军府修缮工程修缮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部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内容完成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该自评报告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绩效目标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目标是否明显等。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4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450,000.00元。2020年支出10,000.00元,结余结转5,44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老营李将军府修缮工程修缮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对老营李将军府修缮工程修缮费。2020年支出10,000.00元,结余结转5,4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项目资金,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隆阳区老营李将军府工程清单编制,为李将军府工程修缮提供依据。
时效指标: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隆阳区老营李将军府工程清单编制,为李将军府工程修缮提供依据。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国保单位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人民群众满意度大提高,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老营李将军府修缮工程修缮费专项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情况: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5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几个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履职效益方面:文化、旅游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开发利用。指导和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全市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文化艺术产业繁荣发展,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审核、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网络视认真做好干部培训轮训工作。
预算配置方面: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及时对人员、车辆、资产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基本支出预算无缺口。资金安排上确保重点支出安排,确保重点任务完成任务。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第一季度完成预算10%,第二季度完成预算40%,第三季度完成预算80%,10月底完成预算90%,11月底完成预算100%。采用工作考核、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预算管理方面: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6﹞7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文件的通知》(云财教﹝2017﹞20号)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专项资金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的发挥了资金的作用,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年初预算总收入11,599,000.00元,决算总收入29,971,24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71,241.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71,241.49元)。
总支出16,174,28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174,282.49元,包括: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8,477,341.49元,项目支出7,696,941.00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6,941,547.91元,商品服务支出7,212,361.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7,653.58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50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719.6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相法律法规和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实行制度管人、管事。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办法》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共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有关财务制度对项目经费的保障落实和成本节约、效率提高有着较强的法规约束力。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的批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等工作。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建立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四个方面:一是投入部分:分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项内容。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等三项内容。二是过程部分:分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三部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等三项内容。预算管理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公开性等三项内容。资产管理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三项内容。三是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三项内容。四是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两项内容。
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设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项目成本性分析。主要从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分析。3.项目效率性分析。对完成的及时性、验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4.部门绩效目标。从项目绩效是否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方面进行自评。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科室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696,941.00元,其中: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60,000.00元、农村人才培训经费75,000.00元、全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费300,000.00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经费300,000.00元、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经费100,000.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全经费200,000.00元、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50,000.00元、三馆文化广场管理及文化文物经费100,000.00元、文物文博项目资金53,463.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442,678.00元、全省旅游革命奖励经费3,500,000.00元、大滇西旅游环线项目建设前期经费1,500,000.00元、文化和旅游工作经费5,800.00元、老营李将军府修缮经费1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一是保山市财政局收到专项资金预算后,及时商同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制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并在30日内将预算按照规定程序下达至有关单位和县级财政部门,充分保证了资金的及时性;二是专项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三是我市专项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不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和计划相符,没有发现违规、违法问题。
绩效管理健全,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齐抓共管,贯彻落实绩效管理,认真开展绩效评价、跟踪工作,有效增强资金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按质、按量完成预期目标。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经过认真调研、严谨分析,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明确的、可实现的、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专项资金与项目绩效目标同时下达各单位及县区;
二是通过绩效跟踪实时掌握资金、项目动态信息;各单位、各县区每季度上报绩效跟踪表,每年度进行绩效自评,有利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及时地了解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完成情况;
三是绩效考核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有效地提高了各单位、各县区的积极性,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绩效目标。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4)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全市共接待游客2611.29万人次,同比恢复70%,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67.03亿元,同比恢复60%。腾冲市创建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特色旅游城市及旅游强县,腾冲江东社区、司莫拉佤族村获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腾冲和顺古镇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正式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景区成功获评4A级旅游景区,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昌宁田园生态旅游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昌宁田园镇等6个乡镇获评省级旅游名镇,隆阳区百花岭村等5个村获评省级旅游名村。启动了潞江坝、司莫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黎贡山茶博园、银杏村、中寨司莫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步伐,市财政兑现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奖补资金2,160.00万元。通过努力,在全省“旅游革命”考核中,名列全省前茅,获省政府奖励2.00亿元。全市共创作抗疫主题的各类文艺作品100多件,编印了《保山市艺术战“疫”歌曲集》。精心组织参加各种赛事,《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获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理论宣讲大赛二等奖(一等奖空缺);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保山选送的歌曲《春暖司莫拉》、曲艺《傈僳山寨太阳花》、戏剧《一碗稀豆粉》、舞蹈《匠心永铸》4件作品分获音乐、曲艺、戏剧、舞蹈四个门类的“彩云奖”,摄影作品《苗家寨的昨天与今天》获摄影类“彩云奖”;云南省2020年“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共有9项作品获奖;扬琴说唱《大亮山上不老松》喜获云南曲艺百合奖、保山战役歌曲《春风里》入选云南省文学艺术政府奖等奖项。新增“永子”“腾冲玉雕”两项国家级非遗项目,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新增市级非遗项目32项。全市公共文化单位全年免费开放服务175万多人次。全市现有广场舞团队2850支,群众合唱团队12支,经常性参加活动的有15.9万人,群众文化活动欣欣向荣。建设旅游厕所203座,数量全省第一。新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家。完成太保山武侯祠前殿等13个修缮保护文物博物项目,正在实施太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等5个文物博物项目项目。申报老营李将军府一期修缮等10个项目共2,395.00万元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持,加强文化保护和博物馆提升、建设,市博物馆从三级晋升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完成文旅固定资产投资123.69亿元。做好半山酒店规划布局,全市共甄选半山酒店建设项目50余个、1个腾冲玛御谷地中海俱乐部项目,2020年,启动建设玛御谷自在·悬崖温泉半山酒店、高黎贡民宿小镇中坪半山酒店、山顶一号·咖啡庄园半山酒店、银杏村半山悬崖酒店、阿背寨梯田半山酒店、世外乡村高黎贡山半山酒店6个项目,年底前建成运营4个半山酒店。加强项目申报,腾冲市“大和顺”旅游区建设项目、腾冲界头国际休闲度假区建设项目、腾冲市清水司莫拉幸福佤乡建设项目列为全省20个重大文旅项目;腾冲启迪冰雪及户外运动旅游项目等6个项目列为全省50个重点新业态项目;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百花岭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永昌府文旅综合体列为全省20个重点招商项目。
(4)效果情况分析
督促指导69个A级景区、19个三星级以上酒店、21个公益性文化单位、245个文化娱乐场所严格按照各行业疫情防控指南及清洁消毒标准,做好清洁消毒和地面裸露垃圾清除工作,安装“常消毒”公示栏354个,旅游景区共建设161座洗手设施,并配备齐相应的导引标识标牌。积极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各项政策措施,主动为全市61家旅行社办理退款980.00万元,完成全市7家湖北籍客人安置酒店资金补助110.00万元。青华海和鸡飞温泉获省级智慧景区建设奖补资金各100.00万元,A级旅游景区获省级门票补助145.28万元。申报贷款贴息补助项目21个245.14万元,其中已兑付3个项目补助资金32.46万元。争取省级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第一批)532.46万元,其中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5家,资金500.00万元。2020年1—12月,全市各级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办理游客退换货640件、金额623.96万元,办结率100%。强化行业监管,共立案调查涉文涉旅案件15件,罚款9.10万元。全市共受理投诉249件,办结率为100%。持续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共完成3802个涉旅企业规范指数和品质指数评价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红黑榜”12期,加大对失信人员、违法违规人员的监管。全市77个旅行社、26个星级饭店、69个A级景区、216个网吧、224个歌舞娱乐场所、52个游艺娱乐场所、5个文艺表演团体全部录入保山市信用主体监管系统。通过整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和净化,游客体验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名例全省Ⅰ类地区前茅,全市上下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预算执行情况管理不到位。我单位未严格对预算执行分季度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存在预算执行情况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的全面、细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及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方面进行规定。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紧紧依靠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为重要契机,全力推进各方面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建设能够担当保山实现跨越发展历史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出了积极努力,使我校实现跨越发展有了一个良好开局。
坚持改进作风、纯洁队伍、净化风气、提升能力,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为正确有效履行党校职责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积极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推动培训、教学、科研齐头并进、形成鼎立之势,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保山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转协调有序,为履行好培训、教学、科研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自评为优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领导重视是前提,年初预算方案结合实际、有政策依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基础,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建立和完善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是保障,过程监督、指导、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施效果和达到预期目的关键。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