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2-060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11万元,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该款项用于为特困人员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其病有所医,用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救助工作。城乡困难群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于2021年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于2021年2月由市民政局拨入,金额为0.11万元,已全部拨入。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0]287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21年2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物资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项目资金为0.11万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0.11万元,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按要求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98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