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3-0509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9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期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3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1万元,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该款项用于为特困人员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其病有所医,用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救助工作。城乡困难群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于2022年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全部完成,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