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3-0509025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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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2022年度社会组织审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用于购买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支出8.5万元,共完成70个市级社会组织审计,超额完成20个,完成率为14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成本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项目宣传不到位,社会组织对项目的知晓率不高,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根据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合理编制预算,规范预算资金使用,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严格按照支出计划安排支出,确保执行进度与序时进度相匹配。推进内部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和内控机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项目宣传力度,从整体上提升服务工作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根据保财综〔2022〕7号、保财综〔2022〕53号文件下达2022年保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审计经费项目资金10万元。

2.项目实施主体或单位

项目实施主体为:保山市民政局。

3.项目实施内容

由市民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本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保山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项目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开展以来保山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民民〔2018〕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财政批复的预算和用款计划执行,按照项目预算使用的用途安排资金支出,专款专用,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且执行有效。

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保山市民政局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按审批权限严格对资金的支付进行了相关审核、审批,规范资金的使用,有效保障了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未发生被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关于资金管理方面通报的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保山市民政局聘请市级第三方有资质的招标机构,严格按照流程,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最终通用于购买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支出8.5万元,降低了原来的预算成本,整体支出、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是指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目标设定为30个,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目标设定为20个。2022年共完成70个市级社会组织审计,超额完成20个,完成率为140%。二是成本指标;三级指标是指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目标预算为5万元,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目标预算为5万元。最终用于购买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支出8.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三级指标是指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离任审计制度目标30个,规范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目标20个,2022年共完成70个市级社会组织审计,超额完成20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民政局为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助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为我市社会组织的审计工作提供便利,获得社会组织一致好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确保指标设置能够全面工作任务的产出和效益。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项目绩效实际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加强培训,明确责任。增强业务科室的绩效意识,注重开展绩效评价日常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做好日常管理,为绩效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提升绩效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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