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404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得分:9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民政局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预算资金为4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为3.99万元,执行率达99.75%。依据保山市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的7家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促进了市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对新项目宣传不到位,社会组织对项目的知晓率不高,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开展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合理化。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项目宣传力度,从整体上提升服务工作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根据保财综〔2023〕16号文件下达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资金4万元。
2.项目实施主体或单位
项目实施主体为:保山市民政局。
3.项目实施内容
由市民政部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保山市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4〕1号),保山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项目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项目开展以来保山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财政批复的预算和用款计划执行,按照项目预算使用的用途安排资金支出,专款专用,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且执行有效。
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保山市民政局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按审批权限严格对资金的支付进行了相关审核、审批,规范资金的使用,有效保障了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未发生被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关于资金管理方面通报的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保山市民政局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预算资金为4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为3.99万元,执行率达99.7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是指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目标设定为7个。2023年共完成7个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完成率为100%。二是成本指标;三级指标是指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目标预算为4万元。最终用于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支出3.9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三级指标是指完成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目标7个,2023年共完成7个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民政局持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开展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获得社会组织一致好评。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度自评等级为“优”,与今年自评等级一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加强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科学设立绩效目标。仔细研究项目情况,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更加合理、易于考核量化的目标,更好地开展项目绩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