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4060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云南省2023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保山市民政局收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补助资金-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经费80万元,用于支付4个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12名驻站社工薪酬待遇。截止2023年底已支付359433.97万元,剩余440566.03万元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
二、实际成效
市民政局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招募大学生12人到4个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试点服务(隆阳区永昌、兰城街道;龙陵县镇安镇、昌宁县田园镇),紧紧围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两个重点,探索适合保山本土实际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发展路径,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