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3-0414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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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保山市儿童福利院、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隶属于保山市民政局主管的二级单位,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市的孤、残、弃婴、儿童收养以及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按市级预算管理,属于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会计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未保中心、儿童组、后勤保障组。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重点工作是,负责全市的孤、残、弃婴、儿童收养以及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3,744,8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44,85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11,140元,同比增长32.15%。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正常薪级工资调资、人员工资增加;2.2023年非税收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744,852元,其中:本年收入3,744,85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4,8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11,140元,同比增长32.15%。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正常薪级工资调资、人员工资增加;2.2023年非税收入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3,744,8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44,852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852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11,140元,同比增长13.45%,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正常薪级工资调资、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5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3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非税收入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1,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1,852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071,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用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7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医疗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9,5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病医疗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6次,共计接待约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非税房租返回经费,绩效目标:聘请护理人员人员承担弃婴、孤儿24小时照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日常生活起居、健康监测护理、学龄儿童作业辅导、儿童就学就医接送、陪护工作。该项目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护理人员工资,保证困境儿童有人照料生活,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该项目用于护理人员工资经费。
2.非税捐赠收入资金,绩效目标:聘请护理人员人员承担弃婴、孤儿24小时照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日常生活起居、健康监测护理、学龄儿童作业辅导、儿童就学就医接送、陪护工作。该项目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护理人员工资,保证困境儿童有人照料生活,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2,700元,较上年减少32,900元,下降12.39%。,主要原因分析:严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社会福利院资产总额31,773,399.59元,其中,流动资产171,008.57元,固定资产29,202,391.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8,179.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9,436.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