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0-0923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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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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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4.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5.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指导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指导殡葬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建设的审核上报。

8.组织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负责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履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保山市民政局原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整合到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山市民政局原救灾职责整合到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保山市民政局原医疗救助职责整合到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保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整合到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山市民政局原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责划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民政局会同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保山市行政区划图。

(3)与保山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4)与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责。保山市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物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民生保障措施有力

一是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56867户111052人;城市低保对象9725户14016人,共125068人,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重合57499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1.78%。特困供养救助对象8389户9499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有4048人。临时救助22694户71088人次,全年支出救助资金56742.08万元。

二是5月启动了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向12.1万名城乡低保对象、1万名城乡特困供养救助对象发放了临时价格补助共892.22万元。

三是从2019年7月1日起,将2018年3800元/人·年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500元/人·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732元/人·月。做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

四是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重合对象有57688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2.5%,其中占比隆阳区为38.26%、施甸为80.26%、腾冲为46.2%、龙陵为50.99%、昌宁为62.41%。特困人员集中供养601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370人,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率为8.58%。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7984人次1478.5万元。

五是持续开展腐败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清理了177人“死亡保”。全面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实行备案制度,备案的近亲属有252人。完成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了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配备1163名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

2.殡葬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是有序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89个(隆阳区23个、施甸县60个、腾冲市83个、龙陵县10个、昌宁县13个),正在建设29个。

二是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全市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宗族骨灰安放建筑277户,违法违规私建大墓、豪华墓22891冢,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32179冢。

三是认真做好全省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各项工作,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至16日在我市召开。省人民政府、民政部社会事务司领导,16个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民政局局长,省级19个殡葬改革工作成员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

四是火化率得到持续提升。全市遗体火化13048具(死亡16485人),火化率达79.15%。其中:隆阳区火化3994具(死亡5509人),火化率72.50%;施甸县火化2512具(死亡2512人),火化率100%;腾冲市火化2780具(死亡4102人),火化率67.77%;龙陵县火化1113具(死亡1710),火化率65.09%;昌宁县火化2649具(死亡2652人),火化率99.89%。

3.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全市共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992人,其中未成年救助42人,实现了全年无安全事故和流浪乞讨人员在我市死亡的现象发生。

二是积极探索、大担尝试,创建了长期滞留且无法查明信息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供养安置模式,有效解该类人员无法安置和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

4.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更新工作。

二是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一级残疾5208人,二级残疾12676人;困难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15313人。

三是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全市孤儿等特困儿童777人,其中孤儿39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1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94人。2019年共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171.64万元。

四是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市农村留守儿童18584人,全部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建设儿童之家481个,占行政村(社区)总数51%。为农村留守儿童的集中监护、日常活动提供了较好的基础设施。

5.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全市共建设城市公办养老机构7个,其中建成投入使用5个(3个公建民营),建成未投入使用1个,在建1个;农村敬老院50个,其中建成投入使用30个,建成未投入使用7个,在建13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130个,其中建成投入使用109个,建成未投入使用7个,在建14个;养老信息管理系统1个,在建。全市养老床位8907张。

二是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三是着力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行动。下发了《保山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院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行动。

四是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并启动养老机构等级工作。成立了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各养老机构通过自评,正在整理上报相关等级材料,通过等级评定力争在全市创建一批星级养老机构。

五是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全市有3个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33家,签约服务率达100%。隆阳区爱心护理楼(床位300张)引入民间资本实施公建民营,将传统养老与老年医疗、康复与生活照料融合到一体。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老年病、中医、康复等7个科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功能,设有养老床位约271 张。

六是开展了高龄老人津贴清理工作。全市共查出违规领取高龄津贴10177人,涉及资金526.41万元,违规领取时间最长110个月,最多领取6460元。现已完成清退10086人,收缴资金523.11万元,完成率99.4%。现仍有91人,资金3.3万元未完成清退。

七是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摸底调查。已录入“互联网+智慧养老”系统20020人,占老年人总数4.7%,其中失智老人2392人。从失能等级区分:轻度7274人,中度7576人,重度5170人;从救助类别区分:非贫困户12751人,低保户3185人,特困人员1014人,建档立卡户3070人。

6.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区划地名工作。完成《2019年行政区划简册》编制,简修了《保山市行政区划图》;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国家验收工作,在隆阳区进行地名普查成果立卷归档试点。完成国家《标准地名词典》《地名志》二轮词目采集工作。对“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进行了调查上报。安排全市第四轮和2019年度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完成地州界“保临线”和市内县界“隆腾线”“隆龙线”2019年度行政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二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转发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为民服务站设置的通知》《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明确延迟全省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隆阳区、龙陵县申报2017—2018年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推荐隆阳区、腾冲市和龙陵县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在5县(市、区)各选了1个社区开展诚信社区创建活动。推行村社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市、县两级双备案管理制度,将存在前科劣迹、“村霸”和黑恶问题人员坚决清出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共联审清退村“两委”成员84人、村(居)小组长302人,全部补齐配强。

三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保山市民政局登记社会组织154家,其中:社会团体11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9家。2019年以来,新成立登记社会团体7家,注销19家,办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53家;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注销10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30家。全市2019年度应参检社会组织148家,已年检123家,其中:社会团体年检8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34家,未参检25家,其中:社会团体未参检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检4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对市级27个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检查,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整改台账,销号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商会进行整改,对所有收费单位均发放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单位必须制作收费目录清单,责令行业协会在开展培训等活动中必须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让会员自愿参加培训,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自愿缴纳费用,不得收取脱离市场价值的高额费用。

四是依法依规办理结婚登记。2019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3842对、离婚9280对(涉外结婚290对、离婚4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认真开展了涉缅婚姻外方配偶基本情况摸排工作,涉及腾冲市11个村和龙陵县12个村;有涉缅婚姻11207对,其中已进行合法婚姻登记2148对。腾冲市、龙陵县均按规定开展了边民通婚登记业务。

7.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举办了各部门参与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召开2019年“三区”计划项目解读会,启动计划。积极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掌握辖区内志愿服务组织活动情况,记录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全市志愿者总量163557人,占总人口的6.26%;志愿服务团体数为1198个,其中法人组织数8个;志愿服务项目2295个,服务时间为:1006154.5小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民政局

2.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3.保山市社会福利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8207117.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34600.73元,占总收入的37.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391516.65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37.6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对比减少5200381.27元,下降13.61%,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机构改革,部分机构划给其他单位,一是抚恤资金收入减少286010.56元;二是退役安置资金收入减少862892.09元;三是部队供应资金收入减少327300.80元;四是行政运行收入减少1127166.7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3196503.14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4850.36元,占总支出的75.41%;项目支出8161652.78元,占总支出的24.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343062.26元,下降25.1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因机构改革部分只能划给其他单位,相应经费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34850.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5984.79元,增长9.7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877233.0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61652.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69047.05元,下降56.4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禁毒管理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二是老龄事务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29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三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6698610.1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四是抚恤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981777.4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五是退役安置项目,减少项目支出209506.01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04469.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48%。与上年对比减少10104585.42元,下降32.0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禁毒管理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50000元;二是老龄事务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290000元;四是抚恤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981777.44元;五是退役安置项目,减少项目支出209506.0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及机构日常运转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5018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9655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民政精神病医院医疗卫生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7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743.12元,完成预算的84.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408.92元,完成预算的9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34.20元,完成预算的48.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1055.89元,下降2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290.09元,下降1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765.80元,下降62.4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408.92元,占90.46%;公务接待费支出17334.20元,占9.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408.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408.9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普查、流浪乞讨儿童救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34.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34.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普查、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1405.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801.94元,下降10.94%,主要原因分析

(1)办公费减少:29329.22元;

(2)印刷费增加:28379.00元;

(3)邮电费增加:22490.03元;

(4)差旅费减少:57103.65元;

(5)会议费增加:23578.00元;

(6)培训费减少:10150.00元;

(7)公务接待费减少:15997.80元;

(8)劳务费增加:23164.00元;

(9)工会经费减少:3376.10元;

(10)福利费减少:560.00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465.00元;

(12)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3536.00元;

(1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7862.06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41,610.58元;

(2)印刷费:41,559.00元;

(3)水费:0.00元;

(4)电费:0.00元;

(5)邮电费:52593.15元;

(6)差旅费:121512.90元;

(7)维修费:0.00元;

(8)会议费:41358元;

(9)培训费:0.00元;

(10)公务接待费:16667.20元;

(11)劳务费:95164.00元;

(12)工会经费:110464.90元;

(13)福利费:0.00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

(15)其他交通费用:321944.00元;

(16)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949.00元。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二家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4374249.07元,其中,流动资产17324746.27元,固定资产28643093.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7326861.66元,无形资产1067544.3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977381.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90692.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374,249.07

17,324,746.27

28,643,093.61

20,850,894.17

2,310,209.98

0

5481989.46

0

27,326,861.66

1067544.3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3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33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332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春节慰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精神,为给低保对象、特殊行业及对象职工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城乡低保户、特困户、特殊行业职工及对象进行春节慰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科室积极组织开展“春节慰问费”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春节慰问费共120000.00元,下拨各县市区用于城乡低保户、特困户、特殊行业职工及对象进行春节慰问,无资金遗留情况。其中:隆阳区23500.00元;施甸县30150.00元;龙陵县35500.00元;昌宁县295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存用期间由局规划财务科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工作中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发挥了较好的资金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困难群众的慰问,了解民情,对困难群众的困难进行解决,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特困户、城乡低保户、特殊行业职工及对象能过一个愉快春节,政府民心工程之一,目标已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增强村(社区)干部政治功能,提高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5〕75号)文件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保办发〔2016〕83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达到培训村(社区)干部1.9万人次的工作目标。市级每年举办1-2次村(社区)干部训示范班,每期培训80人,为期5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级监督机构人员培训。市级每年必须举办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班2期,对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培训进行培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科室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费”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费共120000.00元,用于保山市城乡社区主任示范培训班共120000.00元,无资金遗留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存用期间由局规划财务科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工作中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发挥了较好的资金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突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村庄规划整治等内容,以市级举办示范班、县级培训全覆盖的形式,每年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院轮训工作。乡镇(街道)党委负责组织开展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的集中轮训工作。以市级举办培训示范班,县级、乡级举办普训班的形式,加强对其他村(社区)干部(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党组织副书记)的培训。到2020年,共培训1.9万人次村(社区)干部。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我市城乡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城乡社区居民”年度目标已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社区干部满意度”年度目标已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非税收入预留支出

2.项目基本情况

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非税收入预留支出40621.00元,用于我局购置办公设备的开支。通过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的开支,极大地缓解了我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为更好的服务人民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保障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科室积极组织开展“非税收入预留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非税收入预留支出共40621.00元,用于保山市民政局办公设备购置共40621.00元,无资金遗留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存用期间由局规划财务科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中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发挥了较好的资金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极大地缓解了单位日常工作经费的困难。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应用打算,保山市民政局制定了厉行节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办公用品设备耗材购置,制定了民政局厉行节约管理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的任务是开展保山市与德宏州的“保德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建设。“保德线”于2001年全线勘定,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2001〕159号文件批准为法定界线。“大保线”大致上沿西北—东南走向,全长310.24千米,由腾冲—盈江、腾冲—梁河、龙陵—梁河、龙陵—芒市4条县界组成,埋设界桩11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2019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收悉后,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就自评工作对规划财物及有关科室作了专门安排,其中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支出的绩效自评工作由规划财务科和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建设科负责,两个科室按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度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50000.00元,资金全部就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9月保山市与德宏州民政局对“保德线”实施了联合检查,双方组织沿线涉及的盈江、梁河、芒市、腾冲、龙陵等5县(市、区)民政部门有关人员,界桩所在地乡镇和村组干部对全线进行了实地踏勘检查,对11棵界桩进行了检修维护,开展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协调两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新一轮《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省人民政府;当年底顺利通过了省对市的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考核,平安边界建设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平安建设的减分项目未被扣分。工作期间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按预算计划全部支出完毕,主要用于界线实踏工作和界桩检修费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存用期间由局规划财务科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工作中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发挥了较好的资金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全部达成,界线实地走向明晰,双方政府和干部群众清楚,无行政边界和行政管辖争议,行政边界地区平安稳定。生态效益指标基本达成,未能全部达成的原因是:虽然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行政区域界线联合勘定协议》中约定的跨界破坏性、掠夺性开放资源的行为,但处于分界位置的河床地(根据河道管理相关法规,枯水期露出的河床地属国有土地)边民在耕作使用上有个别小的纠纷(面积很小,矛盾不大,一般当事人自行协商和村组调处就可解决);虽然管理行政边界不涉及资源、土地争议,但从资源保护的角度,类似这种承包面积以外的河床土地耕作使用上的小争议无法完全消除,故评估为基本达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总体上,行政边界地区的居民对定期开展行政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建设等界线管理工作是满意的,全市自2004年依法管界以来,连续十多年再未发生过行政边界和行政管辖争议,边界上的事情有人管、有人处理,促进了毗邻政府在边界地区社会稳控工作上相向而行,遏制和减少了边界上土地和其他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矛盾纠纷的发生。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属依申请公开事项,不主动对社会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 项目名称

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努力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和谐社区,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省和谐社区建设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云办发〔2010〕15号)和《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发〔2007〕33号)精神,要建立完善以政府分级投入为主、各方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由于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任务加重,省级各类检查指导工作较多,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支出压力增大,为保证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常运转,确保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申请此项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科室积极组织开展“保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保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共50000.00元,用于保山市城乡社区主任示范培训班和保山市社区建设工作差旅费共50000.00元,无资金遗留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工作经费采取实报实销形式,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存用期间由局规划财务科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工作中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发挥了较好的资金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我市城乡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城乡社区居民”年度目标已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社区干部满意度”年度目标已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工作经费、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第三批)、2018年第二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云政发〔2014〕6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65号)、《云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2016〕7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3〕101号)要求,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资金主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以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提高和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积极实现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服务国防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目标,设立绩效指标,并严格按已定指标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工作经费150000.00元、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第三批)92000.00元、2018年第二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9769.21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2375.8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9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我局于2019年3月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2019年8月30日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由财务室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制定项目支出明细报局领导批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总体上,困难人员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表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预算、决算要求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财务室牵头协同办公室,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级指标。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2019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

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保财社〔2017〕298号2018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指标、保财社〔2019〕238号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保财社〔2018〕199号-2018年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第三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1〕198号)和 保山市人民政府、保山军分区保政发〔2011〕210号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要为自谋职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一年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能力。资金主要用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以及保障退役安置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些必要的办公经费开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以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提高和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积极实现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服务国防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目标,设立绩效指标,并严格按已定指标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财社〔2017〕298号2018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指标20826元、保财社〔2019〕238号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62072.1元、保财社〔2018〕199号-2018年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第三批)26607.91元,已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9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我局于2019年3月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2019年6月30日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由财务室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制定项目支出明细报局领导批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预算、决算要求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财务室牵头协同办公室,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级指标。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2019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19年下半年,由于机构改革,退役安置工作由保山市民政局划转到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任务全部由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执行。

项目八:

1.项目名称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配套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14号)精神,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加快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保山市隆阳区祥和养老院建设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我科室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配套资金11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9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我局于2019年3月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2019年6月30日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由财务室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制定项目支出明细报局领导批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保山市隆阳区祥和养老院建设资金,项目地址为隆阳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海棠二期搬迁安置小区(原隆阳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建筑面积360.07平方米,新增床位数22张,投资规模450000.00元,市级补助资金11000.00元。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整合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扶持老年社区和老年地产建设;扶持老年社区和老年地产建设;扶持老年社区和老年地产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及其他未就业人员到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就业。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预算、决算要求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财务室牵头协同办公室,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级指标。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2019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2.项目基本情况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正常运转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用于福利彩票销售厅的设备购置、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经费,维护福利彩票厅正常运行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福利彩票发行费1031183.45元财政已按时下达。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单位日常工作的需要,分批分项的采购需要的物资和支付日常工作运转的必要开支,做到专款专用,并且已将资金全部支付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存用期间由局规划财务科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工作中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发挥了较好的资金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应用打算,保山市民政局制定了厉行节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办公用品设备耗材购置,制定了民政局厉行节约管理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发〔2015〕1号)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41号)文件规定。扩大人才队伍结构,提升能力素质,增强人才使用效能。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年内开展1次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业务培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民政部门每年培训100名社会工作领域内实际从业人员,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5000人。2019年11月26日至28日,市民政局举办了全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业务培训,参训人员81人,授课教师4人,工作人员15人,培训内容为养老院院长管理能力、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以及老年社会工作等,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养老服务质量。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分批次下达福彩公益金共计580720.1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发挥好民政的牵头作用,年内开展两期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班,大幅度提升现有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存用期间由局规划财务科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工作中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发挥了较好的资金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彩票公益金事业经常性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5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50000.00元,用于我院采购脑功能循环治疗仪设备。通过购置医疗器械项目,为精神病人提供更为先进、更为优质的治疗服务。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制定相关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手段,提高病人的治愈能力,保障更多精神病患者及患者家庭提供很好的就医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院收到项目款后,医院召开院务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医疗设备,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中标企业立即上报政府采购办,对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已将合同约定价格全额付给供货企业。通过该项目的使用,对病人的治疗有很明显的效果。于2019年5月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250000.00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级彩票公益金于2019年 5月由市财政拨入,金额为250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36号文件要求,彩票公益金用于医疗器械购置,我院于2019年5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根据单位医疗设备的使用需要,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医疗设备,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中标企业立即上报政府采购办,对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已将合同约定价格全额付给供货企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极大地缓解了,单位日常工作经费的困难,为单位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驾护航。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福利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总额:25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院一直由于基建资金不够,向上级部门争取,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于2019年1月29日下达文件指标。资金总额:25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院民对我院的居住环境持满意态度。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7.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2019年孤儿基本生活费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1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省级补助资金450000.00元,2019年7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122000.00元,用于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该款项用于为孤儿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孤儿医疗、教育等基本权利。孤儿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孤儿的健康成长。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院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以后,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孤儿基本生活费省级补助资金于2018年1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450000.00元,已全部拨入。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于2018年7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122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8]260号和保财社[2019]137号文件要求,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我院于2019年1月和7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孤儿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项目资金为5720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424232.39元,结余资金147767.61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孤儿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按要求大部分完成。绩效目标为完成原因:孤儿救助工作持续进行中。

6.绩效自评结果

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禁毒工作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7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2019年第二季度缉毒办案补助经费224100.00元,用于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护理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院由于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护理经费不够,我院召开院务会议,资金来源是向上级部门争取,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2019年7月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禁毒工作经费于2019年7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2241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预[2019]154号文件要求,禁毒工作补助经费用于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护理经费。我院于2019年7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院民对我院的服务理念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临时救助支出

2.项目基本情况:2016年9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临时救助资金,2019年1月结转资金83477.98元,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资金保障救助相关需要救助人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院于2016年9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临时救助资金,2019年1月结转资金83477.98元,用于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临时救助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于2016年 9月由市财政局拨入,2019年结转金额为83477.98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6]185号文件要求,我院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临时救助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结转项目资金为83477.98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83477.98元,无结余资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临时救助人员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6.绩效自评结果

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目,是用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纳入同级预算,筹集、分配、下达、支付和监督管理补助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市社会福利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主要服务流浪未成年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会议,明确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三是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绩效分析、自评,形成报告、自评表,领导审核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目经费于2019年1月由市民政局拨入,金额为100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社[2018]260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19年1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项目资金为1000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100000.00元,无结余资金。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流浪未成年人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救助工作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按要求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98分。

6.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1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98447.73元,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该款项用于为特困人员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其病有所医,用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救助工作。城乡困难群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院于2019年1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于2019年1月由市民政局拨入,金额为398447.73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预[2018]260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19年1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物资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项目资金为398447.73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398447.73元,无结余资金。已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彩票公益金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1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福利彩票公益金200000.00元,用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为我院院民提供更为先进、更为优质的服务。同时,为更多院民提供很好的宜居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院一直由于资金不够,通过召开会议,决定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2019年1月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我院一直由于资金不够,通过召开会议,决定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2019年1月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我院一直由于资金不够,通过召开会议,决定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2019年1月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项目资金为2000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200000.00元,无结余资金。已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九:

1.项目名称:彩票公益金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10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福利彩票公益金16515.94元,用于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为我院孤儿提供更为先进、更为优质的服务。同时,为更多孤儿提供很好的宜居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院一直由于资金不够,不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我院召开班子会议,决定采购一批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资金来源是向上级部门争取,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2019年10月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我院一直由于资金不够,通过召开会议,决定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2019年1月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预[2019]204号文件要求,彩票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我院于2019年10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项目资金全年共完成指标值16515.94元,已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

1.项目名称:彩票公益金保山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配套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9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福利彩票公益金328162.16元,用于保山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为我院院民提供更为先进、更为优质的服务。同时,为更多院民提供很好的宜居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我院一直由于资金不够,建设项目缓慢。我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2019年9月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彩票公益金于2019年9月由市民政局拨入,金额为328162.16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财综[2019]28号文件要求,彩票公益金用于保山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我院于2019年9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一:

1.项目名称

彩票市场调控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综【2017】56号),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用于彩票销售网点能力建设、改善彩票业务设施、打击私彩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定与彩票监管工作相关的其他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6】30号)要求,我科室积极组织开展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彩票市场调控资金64911.00元财政已按时下达。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单位日常工作的需要,分批分项的采购需要的物资和支付日常工作运转的必要开支,做到专款专用,并且已将资金全部支付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存用期间由局规划财务科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工作中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发挥了较好的资金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全部达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应用打算,保山市民政局制定了厉行节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办公用品设备耗材购置,制定了民政局厉行节约管理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二:

1.项目名称: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房屋维修、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由于我院老住院部(现改造为女病区)部分设施老化或毁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在我院接受治疗病人的实际情况和生活需要,我院决定对住院部进行部分维修改造;根据目前病区地板设施老化,为了病患的安全考虑,更换了地板条及地胶;根据经济文化建设,我院需要新增党建文化墙、宣传示范宣传栏,同时对重性精神病、医务学习培训会议室进行装修及购买相关会议用办公桌椅;由于近年来自来水供水不足的现象,为了保障医护人员的正常工作运转、病患的生活用水及时提供,需建造供水井和架接供水管道以解决单位用水问题。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有效使用,改善了病人居住和治疗环境,提高了就医病人的治疗效果和治疗服务,为临床诊断提供了有效的诊断依据,同时提高了我院职工的工作效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了专业科室的建设,保障了医护人员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我院的经济文化建设,保障更多精神病患者及患者家庭提供很好的就医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院根据病人的居住环境和治疗环境安全性的考虑、党建文化墙建设工作的需要、重性精神病培训学习的环境、医院顺利开展工作及病患生活的需求等,由院班子会议决定对单位进行效能建设和维修改造。资金来源: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为1057554.01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共使用1057554.01元,为单位专户资金。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我院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相关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维修改善项目验收完成后,已将合同约定价格全额付给相关企业;对供水井及管道架设建造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已将合同约定价格全额付给相关企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就医病人对我院的治疗环境和服务理念持满意态度。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民政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以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提高和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积极实现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服务国防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目标,设立绩效指标,并严格按已定指标实施。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民政局收入1015584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21828.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6814.55元,年初结转57203.12元。支出10155845.96元,其中基本支出7603759.39元,项目支出2552086.5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已印发或与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保山市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财社〔2016〕130号)、《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保民政发﹝2013﹞152号)、《关于转发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社﹝2017﹞36号)、《关于转发云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社﹝2015﹞272号)等相关规章制度,其余相关管理制度正在制定完善中。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检查整体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5号)和《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规定,结合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市民政局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四类,二级指标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包括提交项目成果数量、提交项目成果时限、资金下拨时间、个人补助足额发放情况、完成项目差错率、组织培训次数、组织培训人数、项目成果使用率、项目成果覆盖率、资金结余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均设立了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每个标准均有对应的指标值。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严格依照已定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价结果客观、严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由局领导负主要责任,由我局规划财务科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科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

②、组织实施

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552086.57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9年,保山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为重点,以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为主线,以推动重点工作、突破难点工作为抓手,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核心理念,全市民政老龄事业实现了新发展。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紧紧围绕设立的绩效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加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转型创新发展,全市民政事业实现了新发展。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措施有力,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56867户111052人;城市低保对象9725户14016人,共125068人。全市农村低保总数占全市农业人口的比例为6.66%;城市低保总数占城镇人口的比例为1.51%。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重合对象有57499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1.78%。特困供养救助对象8389户9499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有4048人。临时救助22694户71088人次,聚焦特殊群体,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聚焦脱贫攻坚,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二是有序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249个(隆阳区23个、施甸县27个、腾冲市170个、龙陵县16个、昌宁县13个);认真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与全省、全国一道认真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清理工作,加大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易移风易俗的宣传力度,使殡葬改革之风再次吹进千家万户;三是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严格按标准落实到位,及时足额发放。全市重度残疾人申请享受护理补贴一级残疾6334人,二级残疾17239人,困难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19491人;四是2019年底,全市孤儿等特困儿童777人,其中孤儿39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1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94人,共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171.64万元;五是“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按照“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安排,7-9月,各县(市、区)民政局利用暑期,在各定点医院组织开展“明天计划”孤儿健康免费体检活动,免费为全市155个社会散居孤儿进行了体检;六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截至2019年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18584人,全部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全市建设儿童之家481个,占行政村(社区)总数51%。为农村留守儿童的集中监护、日常活动提供了较好的基础设施;七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建设城市公办养老机构7个,其中建成投入使用5个(3个公建民营),建成未投入使用1个,在建1个;农村敬老院50个,其中建成投入使用30个,建成未投入使用7个,在建13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130个,其中建成投入使用109个,建成未投入使用7个,在建14个;养老信息管理系统1个,在建。全市养老床位8907张;八是巩固基层政权。贯彻省委书记调研马龙批示要求,配合组织部门举一反三排查盲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城镇基层党建;九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了以民政系统为主,妇联、共青团、人社、红十字会、残联等社会工作成员单位参与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民政事业投入进一步加大;二是基本民生保障措施有力;三是殡葬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四是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五是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六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七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最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初见成效。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工作难度较大。绩效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和关键,而设立合理的评价指标是构建合理指标体系的基础。但就目前的实施现状,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缺乏基础数据、效益指标难以量化等方面。

(2)未制定相关规定对整体支出进行规范。目前,市民政局正在积极整理相关资料,制定出一套完整、科学的制度对预算管理进行规范。

(3)个别指标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市民政局在今后年度中将按照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进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2)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3)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4)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待绩效评价结束后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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