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1-092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下达市级民政事业系统编制的通知》(保市机编办〔2010〕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收治保山市辖区内四县一区久病不愈的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精神病患者和长期流散社会的精神病人,为优抚对象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院门诊量5967人次,其中:本院负责管理龙陵县11个乡镇的重性精神障碍在册管理的患者1538余人,服药患者1474余人;日均住院203人次,民政患者89人。为社会流浪精神病患者、退伍军人病患者提供了更好的医疗服务,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27,852,448.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82,812.22元,占总收入的55.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269,635.8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4.0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545,020.69元,增长37.15%,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补助资金增加9,997,901.50元,2020年单位人员变动,从施甸县水长乡卫生院遴选考入1人,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遗属补助经费增加、在职人员保险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二是上年上缴财政单位盘活资金10,000,000.00元,今年收到财政拨入用于项目支出中,新增了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房屋维修、药品、医疗耗材、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开支,同时新增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购买医疗物资支出;三是事业收入减少2,121,880.81元,由于今年新冠疫情影响,我单位门诊、住院患者有所减少,导致事业创收比上年减少;四是今年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8,856,535.69元。其中:基本支出8,759,997.66元,占总支出的46.46%;项目支出10,096,538.03元,占总支出的53.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01,908.94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资金,减少支出4,959,999.08元。其中:一是2020年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支出121,959.30元,2020年7-12月份调整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在职人员人数变动;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增加基本支出24,854.08元,在职人员变动;三是职业年金缴费减少基本支出25,020.00元,2020年我单位无退休人员;四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基本支出67,592.52元,2020年新增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五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基本支出15,036.84元,2020年新增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六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基本支出51,375.47元,残疾人保障金减少;七是医疗费增加基本支出29,836.00元,单位职工年度体检费;八是抚恤金减少基本支出178,832.00元,2020年我单位无死亡人员;九是生活补助增加基本支出3,172.00元,遗属补助人员有变动;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基本支出1,960.00元,2020年住房补贴;十一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基本支出5,275,164.35元,由于今年日常公用经费多用于项目支出开支,因此基本支出中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费用比上年减少。十二是资本性支出增加基本支出305,982.00元,由于科室建设,业务需求办公设备增加。
2.项目支出资金,增加支出8,761,908.02元。其中:一是上年上缴财政单位盘活资金10,000,000.00元,今年收到财政拨入用于项目支出中,新增了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房屋维修、药品、医疗耗材、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开支;二是新增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0,000.00元,用于购买医疗物资支出;三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增加,用于重性精神病联合排查差旅费、房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等;四是今年无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59,997.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59,999.08元,下降4.36%,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资金,新增基本支出9,183.27元。其中:一是2020年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支出121,959.30元,2020年7-12月份调整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在职人员人数变动;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增加基本支出24,854.08元,在职人员变动;三是职业年金缴费减少基本支出25,020.00元,2020年我单位无退休人员;四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基本支出67,592.52元,2020年新增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五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基本支出15,036.84元,2020年新增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六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基本支出51,375.47元,残疾人保障金减少;七是医疗费增加基本支出29,836.00元,单位职工年度体检费;八是抚恤金减少基本支出178,832.00元,2020年我单位无死亡人员;九是生活补助增加基本支出3,172.00元,遗属补助人员有变动;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基本支出1,960.00元,2020年住房补贴。
2.日常公共经费资金,减少基本支出4,969,182.35元。其中:一是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259,284.67元;二是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减少5,228,467.02元。由于我单位住院及门诊患者增加,相应的编制外工作人员也增加,编制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同时,由于物价上涨,办公费用支出增加,科室建设所需的设备也增加。我单位会继续秉承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日常业务的开展。
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4,925.37元,占基本支出的6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35,072.29元,占基本支出的3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10,096,538.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61,908.02元,增长656.50%,主要原因为:一是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减少250,000.00元,我单位今年无彩票公益金支出;二是上年上缴财政单位盘活资金10,000,000.00元,今年收到财政拨入用于项目支出中,新增了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房屋维修、药品、医疗耗材、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开支;三是新增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0,000.00元,用于购买医疗物资支出;四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增加,用于重性精神病联合排查差旅费、房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82,812.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4%。与上年对比增加9,997,901.50元,增长179.02%,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020.46元。其中:一是2020年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支出104,853.00元,2020年7-12月份调整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在职人员人数变动;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增加基本支出24,854.08元,在职人员变动;三是职业年金缴费减少基本支出25,020.00元,2020年我单位无退休人员;四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基本支出67,592.52元,2020年新增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五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基本支出15,036.84元,2020年新增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六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基本支出32,295.98元,残疾人保障金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7,641,381.04元.其中:办公费增加453,370.20元、水费增加68,157.10元、电费增加69,090.07元、邮电费增加90,444.51元、差旅费增加53,417.00元、维修(护)费120,638.87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415.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3,249,392.75元、劳务费增加3,366,160.87元、工会经费增加2,045.03元、福利费增加1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204.5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77,747.05元;培训费减少8,96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880.00元。原因为:一是上年上缴财政单位盘活资金10,000,000.00元,今年收到财政拨入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开支比上年增多;二是2020年在职人员增加,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多;二是今年下乡出差次数增多,差旅费增加;三是由于我单位业务需要,新增了编外人员,因此劳务费和其他日常开支比上年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00.00元。其中:一是抚恤金减少基本支出178,832.00元,2020年我单位无死亡人员;二是生活补助增加基本支出3,172.00元,遗属补助人员有变动;三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基本支出1,960.00元,2020年住房补贴。
4.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5,200.00元。其中:一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356,350.00元;二是2,018,850.00元。上年上缴财政单位盘活资金10,000,000.00元,今年收到财政拨入用于日常公用经费、资本性支出中,因此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99,43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22,889.62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543,938.00元、津贴补贴718,972.00元、绩效工资2,028,39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073.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2,515.3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067.00元,其中:生活补助97,887.00元、奖励金18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03,281.0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办公开支;资本性支出2,375,2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56,3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018,85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7,49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4,750.56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78,234.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59,068.3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448.00元;对各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44.00元,其中:退休费2,74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用于疫情期间口罩、消毒液等医疗物资专用材料支出;资本性支出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80.00元,为住房补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535.00元,完成预算的8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120.00元,完成预算的8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5.00元,完成预算的2.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我单位下乡次数减少,同时秉承着厉行节约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未超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中今年产生接待1次,接待人数为15人,因此超过年初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465.00元,下降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80.00元,下降1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15.00元,增长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44,120.00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50,000.00元,比上年减少5,880.00元,由于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我单位下乡次数减少,同时秉承着厉行节约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未超年初预算数。
2.公务接待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1,415.00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公务接待费使用单位专户资金,比上年增加1,415.00元,公务接待费中今年产生接待1次,接待人数为15人,因此超过年初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20.00元,占86.51%;公务接待费支出1,415.00元,占2.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2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12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医院接送病人、业务办公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州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来我院进行业务学习交流、培训(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3,281.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41,381.04元,增长3,981.96%,主要原因为:一是上年上缴财政单位盘活资金10,000,000.00元,今年收到财政拨入用于日常公用经费、资本性支出中;二是新增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0,000.00元,用于购买医疗物资支出,因此比上年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房屋维修、药品、医疗耗材、办公设备购置、医疗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开支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资产总额63,153,338.26元,其中,流动资产19,857,129.13元,固定资产38,851,908.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444,30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12,426.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7,764.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6,09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6,09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6,09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特定项目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开支、药品、劳务费、设备购置,单位自筹资金用于办公经费开支、办公设备购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社〔2020〕4号)文件要求,(不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文件要求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开支、药品、劳务费、设备购置。二根据我单位每年到龙陵县各乡镇进行重性精神病联合随访治疗工作的需要,为更多精神病患者提供专业的治疗服务和诊断意见,及时提供药物等治疗方式,提高患者治愈能力;由于我单位近年来业务量增多,办公设备紧张,需要购置办公设备一批,缓解办公压力,提高科室专业科室建设学习积极性,促进了工作效率,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医院收到文件后及时召开了院办公会议,根据文件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制定了支付计划、采购计划,并于1-12月分别用于单位的办公日常开支、购买药品、支付单位编外人员劳务费、及单位的日常设备购置。我院每年到龙陵县重性精神病随访工作差旅费由专项联合排查资金支出,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报销差旅费37,134.00元;同时,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医院召开院务会议,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办公设备购置,使用单位自筹资金支出,力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办公设备,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网和“政采云”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采购,对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已将合同约定价格全额付给供货企业,合计29,404.03元。通过该项目的使用,提高了专业科室的工作效率,促进了科室建设和学习积极性,加大了科室经济效益建设。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社〔2020〕4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0,000,000.00元,已全部支付;66,538.03元使用资金为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均已做好预算并认真执行。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照文件规定,单位日常办公开支1,000万元,项目执行情况:商品服务支出7,624,800.00元(办公费454,132.19元、水费68,157.10元、电费69,090.07元、邮电费90,444.51元、差旅费53,417.00元、维修费120,638.87元、公务接待费1,415.00元、专用材料药品等3,219,392.75元、劳务费3,366,160.87元、其他交通费4,204.59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7,747.05元),资本性支出2,375,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56,3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018,850.00元)。根据实际发生差旅费严格进行报销差旅费37,134.00元;根据实际需要,我院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各科室实际需求进行办公设备采购,力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购置项目验收完成后,已将合同约定价格29,404.03元支付给相关企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极大的缓解了单位日常工作经费的困难,为单位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驾护航。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中央结算新冠疫情防控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119号)文件要求,现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云财社〔2020〕17号)文件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用于疫情防控需要的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医院收到文件后及时召开了院办公会议,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采购计划,并于9-11月采购了三次医用耗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通知》(保财社〔2020〕127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30,000.00元,已全部支付。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照协议,中央结算疫情防控结算补助资金30,000.00元执行情况:用于购买医用口罩支出18,170.00元,消毒用品支出11,83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使用,让医院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日常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医院的日常消毒、防护工作增加了有力的保障。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是一所公共卫生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市民政局直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主要负责收治保山市辖区内四县一区久治不愈的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精神病患者和长期流散社会的精神障碍患者,为优抚对象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工作。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精神病人提供更为先进、更为优质的治疗服务。同时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制定相关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手段,提高病人的治愈能力,更好的掌握病人的病情,达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治疗效果,提高了康复治疗效率。建立了专门的治疗体系,为临床诊断提供了准确的诊断依据,同时,为更多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护理服务,为精神类患者的康复之路添砖加瓦,保障更多精神病患者及患者家庭提供很好的就医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收财政拨入10,000,000.00元特定项目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开支、药品、劳务费、设备购置;30,000.00元中央结算新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用于医院疫情防控;医院自筹66,538.03元用于办公经费开支、购置办公设备。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控规范和资金监管,增强部门资金统筹能力。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量。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5号)和《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规定,结合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四类,二级指标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包括提交项目成果数量、提交项目成果时限、资金下拨时间、个人补助足额发放情况、完成项目差错率、组织培训次数、组织培训人数、项目成果使用率、项目成果覆盖率、资金结余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均设立了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每个标准均有对应的指标值。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严格依照已定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价结果客观、严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医院收到文件后及时召开了院办公会议,根据文件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制定了支付计划、采购计划。
②组织实施
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③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2)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3)产出情况分析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部门绩效要求的工作任务数量。
(4)效果情况分析
完成了年初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年度医疗设备新增购置工作,通过对脑功能循环治疗仪的使用,提高了病人的治愈能力。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99分。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