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1-0929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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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保山市儿童福利院、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隶属于保山市民政局主管的二级单位,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市的孤、残、弃婴、儿童收养以及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按市级预算管理,属于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会计制度。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市财政局部门决算会议布置和要求,在编审初期及时与银行核对年末存款余额,与市财政局有关科室核对预算指标、拨款金额、额度结余金额。通过核对完全相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6,048,222.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48,222.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52,824.61元,减少22.47%,主要原因分析:

1.公安资金,增加收入174,100.00元;

2.其他公共安全资金,增加收入20,000.00元;

3.民政管理事务资金,减少收入2,480,000.00元;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收入9,680.72元;

5.社会福利资金,减少收入232,265.98元;

6.临时救助资金,增加收入150,000.00元;

7.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增加收入200,000.00元;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收入59,044.69元;

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收入810.00元;

10.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增加收入445,805.9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6,195,990.17元。其中:基本支出3,747,431.50元,占总支出的60.48%;项目支出2,448,558.67元,占总支出的39.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90,040.26元,下降22.41%,主要原因分析:

1.公安资金,增加支出174,100.00元;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资金,增加支出20,000.00元;

3.民政管理事务资金,增加支出2,480,000.00元;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资金,增加支出9,680.72元;

5.社会福利资金,减少支出37,555.92元;

6.临时救助资金,减少支出33,477.98元;

7.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增加支出51,552.27元;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支出59,044.69元;

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支出810.00元;

10.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增加支出445,805.9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47,431.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337.27元,增长0.98%,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资金,增加支出9,680.72元;社会福利资金,减少支出33,198.14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支出59,044.69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支出81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97,861.10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49,570.40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8,558.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6,377.53元,下降42.72%,主要原因分析:民政管理事务资金,增加支出2,48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公安资金,增加支出174,1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其他公共安全支出资金,增加支出2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社会福利资金,减少支出4,357.78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增加支出51,552.27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增加支出445,805.9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5,506.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01%。与上年对比减少2,135,021.06元,减少29.08%,主要原因分析:民政管理事务资金,减少支出2,48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资金,增加支出9,680.72元;社会福利资金,增加支出63,269.24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增加支出51,552.27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支出59,044.69元;公安资金,增加支出174,1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支出81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4,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涉毒人员子女看护人员工资。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24,04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5%。主要用于全市的孤寡老人、弃婴、儿童收养以及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0,23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职工医保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1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066.36元,完成预算的22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893.36元,完成预算的21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3.00元,完成预算的4.5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由于救助车辆编制在民政局机关,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同时由于车辆老旧,救助量增加,导致维修和油耗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资金,由于救助量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7,990.44元,增加47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7,484.44元,增加50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6.00元,增加75.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由于救助车辆编制在民政局机关,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同时由于车辆老旧,救助量增加,导致维修和油耗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资金,2020年由于救助量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93.36元,占97.98%;公务接待费支出1,173.00元,占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93.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893.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弃婴救助、孤寡老人救助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弃婴救助、孤寡老人救助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社会福利院资产总额14,466,323.59元,其中,流动资产152,214.23元,固定资产4,392,401.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921,707.56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75,773.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75,773.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20〕295号罚没收入安排信息化建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市级2020年第三、四季度缉毒办案补助资金174,100.00元,用于保障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护理工作经费。该款项用于为购置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生活必需品,保障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医疗、教育等基本权利。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一直由于基建资金不够,向上级部门争取,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护理工作经费市级补助资金于2020年12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174,1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护理工作经费根据保财社〔2020〕295号文件要求,2020年第三、四季度缉毒办案工作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护理工作经费基本生活。我院于2020年12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174,1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174,100.00元,无结余资金。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涉毒特殊群体未成年子女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20〕335号社区禁毒、康复平台建设及禁毒宣传、预防等。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用于禁毒宣传市级补助资金20,000.00元,该款项用于加大宣传禁毒知识,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

我院于2020年1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禁毒专项市级补助资金20,000.00元,用于加大宣传禁毒知识,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禁毒宣传。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0〕335号文件要求,禁毒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加大宣传禁毒知识,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我院于2020年12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宣传禁毒知识。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禁毒专项市级补助资金于2020年12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20,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0〕335号文件要求,禁毒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加大宣传禁毒知识,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我院于2020年12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宣传禁毒知识。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20,0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20,000.00元,无结余资金。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禁毒宣传的大力推广,社会各界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按要求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20〕203号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福利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总额2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一直由于基建资金不够,向上级部门争取,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于2020年8月18日下达文件指标。资金总额2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院民对我院的居住环境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20〕1号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1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省级补助资金450,000.00元,2019年7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122,000.00元,用于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该款项用于为孤儿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孤儿医疗、教育等基本权利。孤儿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孤儿的健康成长。2019年结余资金147,767.61元。2020年1月财政局返回于我单位投入使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以后,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孤儿基本生活费省级补助资金于2020年1月结余资金为147,767.61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0〕1号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文件要求,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我院于2019年结余资金资金,用于孤儿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结余资金147,767.61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孤儿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按要求大部分完成,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孤儿救助工作持续进行中。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19〕256号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流乞人员救助补助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0,000.00元,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该款项用于为特困人员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其病有所医,用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救助工作。城乡困难群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于2019年1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于2019年12月由市民政局拨入,金额为200,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256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19年12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物资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200,0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200,000.00元,无结余资金。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20〕112号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6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8,000.00元,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该款项用于为特困人员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其病有所医,用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救助工作。城乡困难群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明确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三是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绩效分析、自评,形成报告、自评表,领导审核上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于2020年6月由市民政局拨入,金额为28,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0〕112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20年6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物资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28,0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28,000.00元,无结余资金。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按要求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20〕204号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9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173,000.00元,用于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该款项用于为孤儿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孤儿医疗、教育等基本权利。孤儿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孤儿的健康成长。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于2020年9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173,000.00元,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于2020年9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173,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0〕204号文件要求,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我院于2020年9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孤儿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173,0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173,000.00元,无结余资金。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孤儿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20〕73号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3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用于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75,207.00元,该款项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生存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

我院于2020年3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禁毒专项市级补助资金75,207.00元,用于加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生存问题。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生存问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0〕73号文件要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生存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我院于2020年3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非税收入安排业务经费于2020年3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75,207.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社〔2020〕73号文件要求,禁毒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用于加大宣传禁毒知识,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我院于2020年3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宣传禁毒知识。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75,207.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75,207.00元,无结余资金。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禁毒宣传的大力推广,社会各界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按要求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20〕160号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福利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总额2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一直由于基建资金不够,向上级部门争取,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于2020年8月18日下达文件指标。资金总额2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无未完成的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院民对我院的居住环境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19〕256号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流乞人员救助补助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0,000.00元,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该款项用于为特困人员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其病有所医,用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救助工作。城乡困难群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于2019年1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于2019年12月由市民政局拨入,金额为150,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256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19年12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物资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科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150,0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150,000.00元,无结余资金。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保财社〔2019〕256号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流乞人员救助补助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0,000.00元,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定工作。该款项用于为特困人员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其病有所医,用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救助工作。城乡困难群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该笔资金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于2019年12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拨付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我院立即召开院务会议,研究讨论资金使用情况。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资金,确保该笔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于2019年12月由市民政局拨入,金额为450,000.00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256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19年12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通过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资金的使用情况。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物资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物资的采购,根据采购办的要求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均由物资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完成后全额付款给供货企业,未有拖欠资金情况发生。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450,000.00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450,000.00元,无结余资金。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要求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保财预〔2020〕2号2019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1月收到保山市财政局下拨福利彩票公益金990,484.06元,用于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为我院孤儿提供更为先进、更为优质的服务。同时,为更多孤儿提供很好的宜居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一直由于资金不够,不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我院召开班子会议,决定采购一批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资金来源是向上级部门争取,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占总资金的100%。2020年1月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彩票公益金于2020年1月由市财政局拨入,金额为990,484.06元,已全部拨入。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204号文件要求,彩票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我院于2020年1月收到拨付的资金,立即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文件传达的精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由财务室全权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为990,484.06元,全年共完成指标值990,484.06元,无结余资金。已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完成。社会效益指标里关于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未全部完成,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清楚知晓相关救助政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院民对我院的服务理念持满意态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保山市儿童福利院、保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隶属于保山市民政局主管的二级单位,工作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市的孤、残、弃婴、儿童收养以及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按市级预算管理,属于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会计制度。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通过检查整体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社会福利院决算收入6,048,222.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48,222.56元,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6,195,990.17元,其中:基本支出3,747,431.50元,项目支出2,448,558.6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控规范和资金监管,增强部门资金统筹能力。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本单位主要参照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自评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部门产出绩效三个方面设置了综合指标、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等三类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资源配置、履职完成及效益等多项评价指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比较等。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成立绩效考评小组,每年上半年均要安排组织实施部门对部门整体财政支出及所有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开展专项的绩效考评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为常态化的重点工作之一。2020年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绩效考评小组汇同各职能部门及项目实施部门一同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过程情况分析

年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产出情况分析

年度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按年初指标值完成。

(4)效果情况分析

救助对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持满意态度。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是在预算编制及成本控制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在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中,我们将会更加注重预算的合理化和科学化,更加严格地控制成本,同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以及持续有力的支持。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保山市社会福利院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收集补充有关资料,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自评采用打分评价的形式,得分根据定量指标、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各组室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2020年度实际完成值,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要逐条分析,说明原因,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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