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2-0926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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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0101000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是一所公共卫生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市民政局直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主要负责收治保山市辖区内四县一区久治不愈的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精神病患者和长期流散社会的精神障碍患者,为优抚对象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院门诊量6299人次,其中:本院负责管理龙陵县11个乡镇的重性精神障碍在册管理的患者1118余人,服药患者821余人;日均住院210人次,民政患者99人。2021年我单位申请创建二级甲等医院,为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20,314,827.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5,021.79元,占总收入的26.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879,806.2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3.2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21年总收入20,314,827.9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37,620.07元,下降27.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5,021.7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147,790.43元,下降65.1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财政归还2019年统筹资金10,000,000.00元,该笔资金财政以特定目标类项目拨入我院,2021年财政只拨入人员工资及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未拨入项目款,所以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自8月份开始未发放政府奖励性绩效,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事业收入14,879,806.20元,比上年增加2,610,170.36元,增加21.27%。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2021年大型医院巡查要求补记以前年度欠费患者住院费;二是2021年住院病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8,506,156.09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8,738.07元,占总支出的99.64%;项目支出67,418.02元,占总支出的0.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总支出18,506,156.0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0,379.60元,下降1.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5,021.79元,比上年减少10,147,790.43元,下降65.12%,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以项目资金归还2019年统筹资金10,000,000.00元,2021年财政未拨入项目资金。事业支出13,071,135.11元,比上年增加9,797,411.654元,增长299.27%,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创二级甲等医院需要新增聘用人员及准备各项创等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38,738.07元。基本支出18,438,738.07元,比上年增加9,678,740.41元,增长90.5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财政归还2019年统筹资金10,000,000.00元,该笔资金财政以特定目标类项目款拨入我院用于单位购置办公设备、药品、医用耗材等项目列支,但2021年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都用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列入基本支出,所以2021年基本支出较2020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58,022.25元,占基本支出的3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80,715.82元,占基本支出的6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418.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29,120.01元,下降99.33%。主要原为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财政拨入的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龙陵县严重精神病患者联合排查经费结转结余资金,支付2021年度我单位重症精神障碍管理科到龙陵县各乡镇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评估诊疗工作差旅费25,680.00元。二是根据环保技术及市卫生监督局监督检查要求,改进单位污水污泥存储方法,2021年度用单位资金支付新建污泥暂存间41,738.0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5,021.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37%。比上年减少10,147,790.43元,下降了65.12% ,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归还2019年统筹资金10,000,000.00元,该笔资金财政以特定目标类项目款拨入我单位,2021年财政只拨入人员经费及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未拨入项目资金,所以2021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20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83,20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9%。主要用于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58,658.03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4,9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898.03元。二是死亡抚恤支出188,996.00元。三是社会福利支出4,235,548.54元,其中: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4,157,860.54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77,68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5,93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8,939.2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6,394.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9,544.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8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140.00元,完成预算的8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140.00元,完成预算的8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二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不完整、不规范、超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下乡及出差次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95.00元,下降5.26%。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80.00元,下降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5.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得到减少;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单位采取封闭管理,不接受参观考察,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4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4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14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医院接送病人、业务办公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部门资产总额76,985,443.52元,其中,流动资产32,332,702.45元,固定资产39,966,645.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86,09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32,105.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4,736.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3项,账面原值272,332.4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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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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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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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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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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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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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6985443.52
| 32332702.45
| 39966645.07
| 24338112.07
| 582463.00
| 0.00
| 15046070.00
| 0.00
| 0.00
| 4686096.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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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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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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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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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0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87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27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