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30925-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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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0101000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是保山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是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成员单位,保山市市级精神残疾评定医疗机构,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保山市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主要负责收治久病不愈的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精神病患者和长期流散社会的精神病人,为优抚对象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和服务,同时与辖区综合医院分工协作,承担部分社会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心理障碍患者的诊疗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院门诊量6202人次,其中:本院负责管理龙陵县11个乡镇的重性精神障碍在册管理的患者1594余人,服药患者1059余人;日均住院229人次,民政患者119人。2022年开展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升级前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人事科、医保科、医务科、党办、后勤总务设备科、采购科、价格管理科、护理部、检验科、药剂科、质控办、病案科、感控科、门诊、一病区、二三病区、四五病区、康复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8,793,265.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0,139.47元,占总收入的30.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849,934.8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8.3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3,190.71元,占总收入的1.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21,562.97元,下降7.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5,117.68元,增长5.6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2,029,871.36元,下降13.64%;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03,190.71元,2021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增5人以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受疫情防控影响,收治的门诊及住院病人减少以及医保政策要求降低住院病人床位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门诊收入及住院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减少;三是收保山市医疗保险中心拨入2021年药品集采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8,447,743.34元。其中:基本支出18,330,079.34元,占总支出的99.36%;项目支出117,664.00元,占总支出的0.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412.75元,下降0.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658.73元,下降0.59%;项目支出增加50,245.98元,增长74.5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创建等级医院准备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规划及指导,委托业务费用支出较大,2022年该项工作准备完毕未涉及此项支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院民生活补助资金以前年度以基本支出安排,2022年以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增加77,67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30,079.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62,300.31元,占基本支出的30.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67,779.03元,占基本支出的69.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66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龙陵县严重精神病患者联合排查经费结转结余资金,支付2022年度我单位重症精神障碍管理科到龙陵县各乡镇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评估诊疗工作差旅费39,992.00元。
2.2022年救济费经费77,672.00元,用于2022年院民生活补助,加强患者营养需求,促进患者康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0,139.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12%。与上年相比增加305,117.68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5人以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67,30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75,588.19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7,788.19元;就业补助支出96,693.76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6,693.76元;社会福利支出4,595,018.50元,其中: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4,595,018.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3,61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3,614.02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9,942.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3,671.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2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225.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22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23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230.6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23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23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之受疫情影响,下乡及出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090.64元,下降1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90.64元,下降1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之受疫情影响,下乡及出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医院接送病人、业务办公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资产总额79,202,695.78元,其中,流动资产32,877,437.41元,固定资产40,040,012.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99,150.30元,无形资产4,686,09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7,252.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36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37,63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3,931.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4,70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30.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13,931.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