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4062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促进我市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开发福利彩票市场,弥补销售空白区域,方便购彩者就近购买福利彩票,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计划在各县区新增部分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现面向社会公开邀约福利彩票代销者,申请条件公告如下:
一、征召地址及网点性质
序号 | 县区 | 公开征召销售地址 | 网点性质 |
1 | 隆阳区 | 隆阳区振兴路金康小区 | 福彩专营 |
2 | 隆阳区 | 隆阳区河图街道河图街子 | 福彩专营 |
3 | 隆阳区 | 隆阳区永昌兰湾小区 | 福彩专营 |
4 | 隆阳区 | 隆阳区学府路志和天玺小区 | 福彩专营 |
5 | 隆阳区 | 隆阳区兰惠路隆城雅郡小区 | 福彩专营 |
6 | 施甸县 | 施甸县万兴乡街子 | 福彩专营 |
7 | 施甸县 | 施甸县旧城乡新街村老坝蛾 | 福彩专营 |
8 | 施甸县 | 施甸县善洲大道西侧(温泉契丹古镇小区) | 福彩专营 |
9 | 龙陵县 | 龙陵县龙山镇龙玉大道龙城一品小区 | 福彩专营 |
10 | 龙陵县 | 龙陵县龙山镇碧寨乡碧寨街子 | 福彩专营 |
11 | 龙陵县 | 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村街子 | 福彩专营 |
12 | 龙陵县 | 龙陵县龙山镇新街子小区 | 福彩专营 |
13 | 昌宁县 | 昌宁县田园镇武华路南小区上段 | 福彩专营 |
14 | 昌宁县 |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中段 | 福彩专营 |
15 | 昌宁县 |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街子 | 福彩专营 |
二、应征条件
(一)应征人需为保山市本地户籍且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有满足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有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专职从事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四)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个人良好征信报告)。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民政部门全体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正式在编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申请(含退休人员);福利彩票机构人员不得申请;已具有福利彩票代销者身份人员等不得申请。
(六)满足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其他条件。
三、销售场所设置要求
(一)城区新增网点位置与现有网点距离不得低于300米;乡镇新增网点位置与现有网点距离不得低于500米;新增网点位置与中小学、幼儿园距离不得低于100米(以行人在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前提下的行走路径测量距离为准)。
(二)经营模式为福利彩票专营店。有用于销售福利彩票的独立门面场所,经营面积为15平方米以上;批准设立的销售网点须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形象建设手册》的规范进行装修,使用统一设计的福利彩票标识、开奖公告牌等。
(三)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不可使用临时搭建的房屋、铁皮屋及拆迁屋。
(四)新增网点须于开通销售权限后1个月内面向社会公众正常营业,否则取消代销资格。
(五)新增网点两年内不得变更销售场所地址。
四、应征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复印件(应征人为单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年检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三)应征人户口本复印件。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个人征信报告。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址:隆阳区海棠路东段保山市民政局二楼福彩中心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屠先生,0875-2132952。
(四)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需应征者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收电话及其他方式报名。每1应征人限报1处地址,同一申请地址区域内最终只能产生1位代销者。
六、确定应征人代销彩票资格
(一)资格审查。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对应征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材料不全、选址不符合规划区域的取消应征代销彩票的资格。
(二)确定代销资格。同一征召区域内若只有一人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则直接确立代销资格,若无人报名或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均未合格则该征召区域作废;同一征召区域内如有多个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将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人选,每个征召区域签号数量由资格审查通过并能参加抽签人数确定。为保证抽签公平性,抽签共分为2轮,第一轮抽签确定第二轮抽签的顺序(第一轮抽签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抽签,如抽到1号签则表示第二轮抽签第一个进行抽签以此类推),第二轮抽签确定代销资格(如抽到1号签则表示获得该区域代销资格,抽到其余签则按顺序作为候补)。抽签时间、地点由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另行通知。如应征人本人无法参加抽签,视为自动放弃应征代销彩票的资格。
七、公示
(一)代销者确定后,代销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省福彩”及“保山市民政局”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二)公示期内对公示人有异议且情况属实的取消其代销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无异议,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为应征人办理相关代销手续。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保山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召工作由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实施,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办理,除销售设备保证金外,保山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不会通过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
(二)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提醒,由于近年来铺租、人工等费用不断上涨,部分销售网点经营出现亏损的情况,应征人要充分评估市场风险。因本次应征可能产生的房租及其他费用均由应征人自付,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概由应征人独立承担。
(三)应征人在应征过程中存在落选或未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如有需要,公示期结束后应征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市福彩中心取回,过期不取由市福彩中心统一处理。
(四)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需到辖区派出所开具,应征人需要《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关于请贵单位协助查询有无犯罪记录的函》的可自行下载附件或到市福彩中心领取。
(五)本公告由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次征召事宜由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75-2167607。
附件: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关于请贵单位协助查询有无犯罪记录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