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效率,激发社会活力,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2024年8月8日15时,通过竞争性磋商,经评审小组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定,确定保山市爱之心服务社为保山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单位。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自公告开始5个工作日内如有疑义请向保山市民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反映。(电话:0875-2160702)
保山市民政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