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30905-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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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为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云民发〔2022〕11号)精神,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山市市场监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活动,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养老机构监管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切实减轻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事项

(一)民政部门检查事项。消防安全检查、服务质量安全检查、资金安全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备案事项检查、档案资料检查、合同管理检查、服务满意度检、服务收费检查、信息公开检查、规章制度检查。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检查事项。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三)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服务监督检查。

(五)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检查。

三、抽查对象和比例

由保山市民政局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抽取比列不低于50%。

四、检查人员组成

保山市民政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支队从养老机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联合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重要探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要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

(二)强化执法联动。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抽查效能,实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黑名单”、运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置。

(三)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在联合抽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增强检查活动的有效性,避免增加养老机构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养老机构咨询,为养老机构答疑解惑。

(四)严格工作纪律。联合检查组到养老机构检查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接受礼品,不得干预养老机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 1.保山市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

2.保山市养老机构-般检查事项清单(试行)

3.养老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表

4.养老机构送检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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