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19-0131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3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0000元,同比下降8.5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0元,同比下降4.76%,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政策,降低接待标准,缩小接待范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0000元,同比下降9.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加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由财政局统筹安排,不纳入本部门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减少300000元,同比下降9.09%,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力争降低油耗等相关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点击下载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全套共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