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04_A/2015-0821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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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保山市政府驻昆办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政府驻昆办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8人,退休人员7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2.1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1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8.92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2.13万元

其中:公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万元、业务费56万元、福利费0.02万元、职教工会费1.3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28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05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31.04万元、独子费0.01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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