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46-0-12_A/2017-040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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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保山市档案局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二)2017年重点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上年对比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3、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
附件7、部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2017年保山市档案局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保山市档案局的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档案局,加挂保山市档案馆牌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保山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内设办公室、档案业务监督指导科(法规教育科)、档案管理利用科(市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科、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科、中国远征军滇西抗战史料中心6个正科级机构、事业编制22名。保山市档案局(档案馆)是独立核算的单位,按地(市)级进行预算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据《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的相关制度。
3.编制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对全市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各类档案馆工作和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5.负责全市档案干部的教育培训、档案专业职务的评聘管理、档案宣传、档案学术理论研究、档案保护与现代化管理技术研究等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对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进行指导、咨询服务。
7.按照《档案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的规定,接收、征集应当进馆的档案资料。
8.对馆藏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科学化管理和安全保管,并对破损档案进行抢救。
9.向各部门、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档案,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为科学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0.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负责规划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并组织实施。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目标任务
1.强化服务,在实现保山跨越发展中有新作为
一要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紧扣市委市政府“发挥五大优势、补齐五大短板、实施六大工程、做强六大产业、建设六个保山”的部署,树立全新的档案事业发展观,要善于谋大局、观大势,把档案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联系起来,通过找准历史档案与现实需要的结合点,找准档案工作服务保山跨越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档案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档案服务。
二要积极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密切关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亮点,将档案工作推进到经济发展的新领域、新项目,积极探索档案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覆盖到哪里。深入贯彻《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模式,做好辖区内各级各部门精准扶贫档案指导工作。年内,市档案局要将扶贫挂钩村的施甸县何元乡打造成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示范乡,将挂钩村王家庄村打造成精准扶贫档案示范村。
三要积极主动为社会民生服务。按照“增量重民生、存量重开放、收放重时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开放利用工作力度,加强民生档案的接收进馆,对涉及民生、查阅量大、利用率高的各类档案,优先提供利用,不断提高服务的能力,增加档案服务的有效及时供给。
2.突出治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档中有新突破
一要加大档案普法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广泛地学习和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好《档案法》颁布30周年纪念活。以电视台、电子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努力融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创建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保山地方历史文化、档案动态信息。
二要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厘清权责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认真履职,并根据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清单内容,不断完善和规范权责清单;从“收、管、存、用”四个工作环节入手,从严从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完善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要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聚焦主业,对标定位,切实提升档案馆基础业务工作整体水平;要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各单位做好年度归档工作,提升档案室基础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继续推行档案规范化管理,按照目标任务完成好县、市、区各6家,全市36家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工作。
四要创新档案服务手段。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用技术进步推动档案服务范围更广、层次更高。增加数字档案资源新数据,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打造档案服务新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档案远程利用中的优势,建立多元化的档案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动融入各级政府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务服务平台。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档案服务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为加快实现绿色生态和谐保山提供服务。
3.着力创新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打造“三个体系”建设新高度
一要加大档案资源建设力度。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按计划接收进馆,丰富馆藏数量,优化馆藏结构,整合档案资源。按照保山市档案事业 “十三五” 发展规划中关于资源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产生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到期应进馆档案纳入归档和接收范围。要围绕本地区的特色,围绕当地民族、重要产业、重要历史事件、著名人物开展收集征集工作,切实改善馆藏结构,提高馆藏档案文化底蕴和资政惠民的价值。
二要加大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档案的文化定位,树立档案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主动发声亮相,讲好全市档案故事,充分利用馆藏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独特作用。
三要扎实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档案安全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把握好重点项目申报、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外包服务机构,尤其是数字化加工公司的管理,强化档案数字化全过程的监管。
4.以信息化为引领,在数字档案馆建设上取得成效
继续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为全面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打好基础。2017年全市档案数字化任务是400万画幅。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保山市档案局将本着强化控制预算编制,突出绩效为核心,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以“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为原则,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坚持深化改革,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坚持全面统筹,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和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加强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坚持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坚持讲求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档案局,加挂保山市档案馆牌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内设7个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档案业务监督指导科(法规教育科)、档案管理利用科(保山市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科、档案编研科、档案征集科、中国远征军滇西抗战档案史料中心。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档案局(保山市档案馆)事业编制22名。在职实有22人(含工勤人员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退休人员8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档案局财务总收入32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2.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非税收入)1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5.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9.45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49万元(本级财力312.49),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1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5万元,占总支出的73.13%,项目支出74.44万元,占总支出的31.27%。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万元,占总支出的3.9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工资福利支出(301类)”,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主要反应单位运行中所需要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310类)”,主要反映部门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档案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0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4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55%。与上年对比比例减少,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去年基本工资基数小,经过去年调整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等,2017年基本工资基数大,占比大,而日常公用经费增减小,占比小。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档案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44万元,其中馆藏档案日常维护项目经费21.44万元,保山历史文化档案收集、编研经费5万元,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转化经费42万元,保山市档案馆库房扩容改造项目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14万元,减少41.19%,减少原因是:2016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档案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58万元,其中:馆藏档案日常维护项目经费21.44万元,保山历史文化档案收集、编研经费5万元,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79.84万元,省级重点档案抢救保护专项资金1万元;2015年额度结余保山料丝灯工艺研发经费14.5万元、档案文化产品经费4.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4.5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0.7万元,增减-13%。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增减-25.93%,车辆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相同。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价值在8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
2、政府非税收入 :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产生的费用。
4、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用车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