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46-0-12_A/2018-02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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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据《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相关制度;编制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对全市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各类档案馆工作和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负责全市档案干部的教育培训、档案专业职务的评聘管理、档案宣传、档案学术理论研究、档案保护与现代化管理技术研究等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对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进行指导、咨询服务。
6.按照《档案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的规定,接收、征集应当进馆的档案资料。
7.对馆藏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科学化管理和安全保管,并对破损档案进行抢救。
8.向各部门、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档案,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为科学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9.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负责规划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档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47号)文件,保山市档案局加挂保山市档案馆牌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保山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内设办公室、档案业务监督指导科(法规教育科)、档案管理利用科(市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科、档案编研科、档案征集科、中国远征军滇西抗战史料中心7个正科级机构。暂定事业编制22名,工勤编制数0名。其中:局长(馆长)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2名副局长<副馆长>)、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档案法规“三着力”,依法规范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1)在宣传上着力,有序推进档案法制建设。强化档案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和责任落实,不断健全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印发了《保山市档案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举办知识讲座1次、档案法律讲座10余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张贴宣传挂图70套。
(2)在监督上着力,有序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一是强化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与县(市、区)档案局联合发力开展执法检查,保留行政职权事项共计9项,整改完善10家。制定完成档案局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减证便民清单。二是完善档案规范管理机制。与发改委联合转发《关于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印发《保山市档案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是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规范化认定复查44家,完成率为146.6%。稳步推进乡镇档案规范化管理示点工作,加强工作调研,确定两个乡镇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示范点,为实现全市乡镇档案和农村档案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3)在资源上着力,做实档案应收尽收。一是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9号令,加大接收力度,2017年,全市接收征集各类档案151434卷,完成率为101%;全市档案馆资源总量累计达502357卷893924件。二是加大收集征集工作力度,档案馆藏结构持续优化。围绕“三名”“三特”“三重”和民生档案,加大特色档案收集征集力度,全年共收集征集实物、名人、书画、地方文化等涉及民生和地方文化的档案25卷2752件,地方特色档案资源累计达43575卷7062件。
2.业务技能“三拓展”,精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1)拓展载体,服务社会工作“创优”。全年,全市共接待查阅利用者7477人次,提供档案22744卷6774件次,复印及打印45538页,为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在落实政策、调解纠纷、维护权益、人事管理、党员管理工作、修史编志、学术研究等方面提供了依据,充分发挥了档案的凭证作用。通过举办城市记忆、滇西抗战文化等专题展览,让更多的社会公众走进档案馆,了解档案文化和档案工作,扩大了档案社会影响力。全市设有固定展览4个,全年共接待来访参观797人次。
(2)拓展领域,服务民生工作“创先”。加强档案业务指导培训,采用多样化形式和多媒体渠道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举办业务培训15次,培训人员1269人次,帮助挂钩村整理建档立卡户档案139盒。加强扶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码头建设管理、创建卫生文明城市、农村土地确权、国有林场改革等民生档案的规范指导工作,与市扶贫办联合转发《云南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施细则》,与农业局联合印发《保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方法的通知》。
(3)拓展功能,档案编研工作“创精”。树立工匠精神,按照“出精品、创业绩”的理念,充分挖掘编撰突出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的精神食粮全年编辑出版《记忆保山》季刊4期,修改和刊印《永昌三宝之料丝灯》、《梨花香雪》书籍,与省档局合编《影像中的记忆》书籍,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血捍滇缅路》、《碧血千秋》两本书籍。
3.工作目标“三推进”,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1)推进信息化工作,提升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一是科学推进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全市完成档案目录录入累计达616.5万条,完成档案全文数字化400万画幅,完成率为100%。二是顺利启动档案管理软件升级服务。采取“试点先行、培训同步、高效服务”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启动档案管理软件更新安装和上门服务培训工作。全市完成12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软件更新安装及培训。三是按时完成了国家重点档案保护项目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15万条的修改任务并通过验收,完成项目第二期1.7万条的目录录入修改及制作。
(2)推进馆库建设,夯实档案发展基础。积极推进隆阳区、腾冲市国家综合档案馆馆库建设。目前,隆阳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已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转入内饰,附属工程完成招投标;腾冲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项目评审、设计等工作并开工建设。为解决市档案馆库房饱和问题,年内投入6万元对库房进行扩容和调整,改造后市馆库容量和安全防护水平得到了提升。
(3)推进安全管理,提升档案安全管护能力。一是投入42万元对机房、超融合存储系统和安全防护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推进市级数字馆建设。二是建立管理台账、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状等形式健全安全管理机制。三是严格库房、机房日常安全管理和电子数据安全管理。四是严格数字化加工场地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档案数字化操作流程, 加强加工场所安全和硬件设施使用管理,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定期开展人员保密知识培训,确保了加工过程的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五是加强档案信息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档案数据异质异地备份制度,于11月底前完成档案异地备份工作。
4.工作方法“四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1)抓实学习教育,促干部队伍建设。全市档案部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不断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提高全市档案工作者的本领来调动工作积极性。目前,市档案局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培训50人次,到省档案局、市委办信息综合室等地挂职锻炼、跟班学习2人次。
(2)抓实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影响力。认真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和开拓多媒体渠道,全年共编辑《保山档案信息》22期,向各级报刊、杂志、云南档案信息网、保山新闻网等宣传媒体投递文章和信息60余篇,分别被《中国档案报》、《云南档案》、《保山日报》、《中国档案信息网》、《云南档案信息网》、《保山新闻网》等采用。建立“保山档案”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公布地方历史档案,传播地方特色档案文化。上报论文20篇,其中3篇被评为第六届中国职业论坛一等奖,1篇被评为二等奖,10篇被评为三等奖,获奖率为70%。
(3)抓实精准扶贫,切实服务群众。全市档案部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蹲点帮扶调研工作制度,先后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挂钩点开展挂钩扶贫和档案规范整理工作。市档案局先后深入施甸县何元乡王家庄村开展蹲点调研10余次,多次参与乡村档案管理、集体经济、村情政务等专题研究,为挂钩村协调资金7.7万余元,帮助解决了村委会人畜饮水、环境卫生改造、技术培训等项目。
(4)抓实“两创”工作,推进市级文明创建。一是完善机制,推进机关文明创建和党建工作。2017年,市档案局修改不符合时代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38条,制作法规政策、工作制度、党建党风、馆库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行义举榜、荣誉栏、建馆以来干部职工一览表等宣传展板33块;建立和完善了党员积分制管理、“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二是主动参与市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按照保山市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网格责任区工作要求,通过落实值班巡查制度、投入经费保障、定期组织清扫、加强宣传和发动等,从严从实抓牢此项工作,市档案局机关创卫档案整理工作获得肯定,被评为全市创卫工作先进单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2019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019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20190元,其中:本年收入312019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0190元(本级财力3092190元,专项收入28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2019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20190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190元,项目支出4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601款行政运行23440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劳务费等。
2.2012604款档案馆400000元,主要反映用于开展档案项目工作经费,具体为:维护馆藏档案安全,加强安全管护、出版“记忆保山”系列文化产品、收集征集档案资源,丰富档案馆藏所支付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3.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0元,主要反映对口管理的离退休活动费。
4.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790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支出814332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其中职务工资(21740元×12月)260880元;级别工资(41027元×12月)492324元,机关工人岗位工资(3424元×12月)41088元,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工资(1670元×12月)20040元。
2.3010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津贴补贴支出972384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其中规范性津补贴为[(工作性津贴17755元+生活性补贴22440元+改革性补贴36645元)×12月]922080元,国家性津补贴为(艰苦边远地方津贴4140元×12月)49680元,妇女卫生费(13人×4元×12月)624元。
3.3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奖金支出67861元,反映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8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0790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020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11424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元,项目支出71240元,非税应返还额度8000元),用于购置办公所需用品费用,耗材费用。
6.30202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印刷费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65000元,非税应返还额度10000元),用于打印材料、制度汇编、出版《记忆保山》系列文化产品印刷费用。
7.30204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手续费1000元,用于转账、购买印鉴等的手续费用。
8.30205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水费336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元,项目支出2160元),用于单位用水支出的费用。
9.30206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电费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元,项目支出7600元),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电的开支。
10.30207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邮电费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元,非税应返还额度5000元),用于单位日常邮寄《记忆保山》、信件、电话网络费等的开支。
11.3021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差旅费7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52000元,非税应返还额度5000元)用于单位开展档案调研、检查、指导“挂包帮 转走访”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12.30215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会议费1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元,项目支出12000元),用于单位开展全市档案馆藏安全工作会、档案管理工作会议的支出。
13.30216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培训费1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元,项目支出14000元),用于单位对档案系统内部、到市外接受档案培训的开支。
14.30217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公务接待费18200元,用于公务往来中产生的接待费用。
15.30226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劳务费13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109000元)用于支付收集征集档案费用、展览耗材场地租赁、公益性岗位工资、门卫安保人员工资等。
16.30228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工会经费62523元,用于上缴市总工会工会经费开支。
17.30229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福利费580元用于单位开展福利性工作开支。
18.3023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用于单位公车(云M91260)产生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开支。
19.30239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其他交通费用226720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20.30299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0元,用于单位体检费、尿检费、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开支。
21.303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元,主要反映单位独生子女奖励费用。
22.31002款资本性支出下的办公设备购置7000元(其中:项目支出7000元)用于购买打印机的支出。
23.31007款资本性支出下的信息网络及软件购更新6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0000元)用于购买监控相关网络设备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档案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3200元,比上年预算增2200元,同比增长4.3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年内没有组团出国(境)的打算的需求,故没有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8200元,比上年预算26000元减7800元,同比下降3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流程和和审核审批,压减公务接待范围和经费支出,故公务接待费预算有所降低。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相关的公务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增10000元,同比增长4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由于公车改革,单位现保留一辆公务车,由市财政局定额预算车辆运行费,考虑运行成本2018年财政局调整车辆运行经费基数由25000元/辆调整为35000元/辆。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67000元。其中:馆藏档案日常维护项目涉及采购立式打印机一台7000元;安全管护系统项目涉及采购60000元,其中:监控摄像头、监控显示屏等设备25410元,通讯监测设备18070元,移动硬盘、交换机等存储设备10820元,网络设备570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272.02万元,比去年238.05万元增33.97万元,同比增长14.27%。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预算支出225.54万元,比2017年201.04万元增加24.5万元,同比增长12.19%。原因为:2017年末调整改革性补贴和政府性绩效奖励,人均每月增加2800元。
2.商品和服务(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预算支出49.45万元,比2017年36.99万元增加12.46万元,同比增长33.68%。原因为:预算口径基数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数由25000元提高至35000元,在职人员公务费基数由人均4000元提高至7000元,退休人员活动费基数由人均400元提高至700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40万元(馆藏档案日常维护项目22万元,安全管护系统项目6万元,收集、征集保山历史文化档案项目5万元,《记忆保山》编辑出版经费7万元),比去年74.44万元减少34.44万元,同比减少46.2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报项目数目少,资金量小;批准项目资金量不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94523元,比上年预算增124623元,同比增加33.68%,占基本支出的18.1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我局严格遵守非税收入规定,不再收取档案技术服务费,非税收入2018年预算28000元比2017年130000元支出减少102000元;预算口径基数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数由25000元提高至35000元,在职人员公务费基数由人均4000元提高至7000元,退休人员活动费基数由人均400元提高至7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保山市档案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