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04_A/2018-02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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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它人道救助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10、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3、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保山对外开放,开展交流与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相应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十字会工作职责,保山市红十字会下设两个科室一个中心,分别是办公室、赈济救护科、卫生救护培训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依法治会、健全组织,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和会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红十字会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组织,形成完整的红十字会组织体系。
2、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切实加强红十字会自身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运行机制,充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逐步形成以在编人员为主、聘用人员为辅、志愿者和会员为补充的工作运行机制。
3、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引导红十字志愿者有序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管理,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志愿服务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
4、以提高影响力和公信力为出发点、探索红十字会扩大宣传的有效方法。社会公信力是红十字会的生命线,更是红十字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注重在红十字会法的宣传普及、阵地建设、发挥品牌优势上下功夫,提高公益组织的公信力,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形成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5、以强化实力和能力为切入点,拓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的社会渠道。救灾、救助、救护是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的重点。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强化实力和能力为切入点,拓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的社会渠道,完善人道救助服务体系,提高人道救助能力,切实满足困难群众人道救助需求。
6、以增进交流与合作为突破点、搭建红十字会对外交流的广阔平台。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是红十字会的优势所在,也是红十字会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内在动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06,70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6,703.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06,703.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06,703.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6,703.00元(本级财力1,221,703.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其他非税收入(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收入)85,00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06,70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21,70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1,703.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85,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保山市市红十字会2018年基本支出1,171,703.00元: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200.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173.00元。
(3)、(2081601)机构运行经费1,009,33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6,107.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03.00元。
2、(2081699)保山市市红十字会2018年项目支出50,000.00元,用于“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
3、(2081699)保山市市红十字会2018年其他非税收收入(卫生救护培训收费)85,000.00,主要用于开展卫生救护的应急救护知识相关培训。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保山市市红十字会2018年基本支出1,171,703.00元: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299)-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173.00元。
(3)、(2081601)机构运行经费1,009,330.00元:
a、保山市红十字会机构(301)工资福利支出806,107.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68,340.00元,(30102)津补贴(含国家性津补贴、规范性津补贴、妇女卫生费)354,720.00元,(30103)年终奖金18,187.00元,(30107)绩效工资64,860.00。
b、(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00元,其中:奖励金(独子费)420.00元。
c、(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03.00元。其中公务费73,150.00元-(30201)办公费15,650.00元、(30205)水费1,000.00元、(30206)电费5,500.00元、(30207)邮电费22,000.00元、(30211)差旅费13,000.00元、(30215)会议费5,000.00元、(30216)培训费2,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4,000.00元、(30226)劳务费5,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27,583.00元;(30229)福利费29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66,78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3,180.00元、公务交通补贴63,600.00元)。
2、(2081699)保山市市红十字会2018年项目支出50,000.00元,用于“三救三献”项目工作经费。其中(30201)办公费12,000.00元、(30211)差旅费20,000.00元、(30216)培训费5,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8,000.00元、(30226)劳务费5,000.00元。
3、(2081699)保山市市红十字会2018年其他非税收收入-(30216)(卫生救护培训收费)85,000.00,主要用于开展卫生救护的应急救护知识相关培训。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红十字会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7,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00.00元,同比增长4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根据上年公务接待相关支出以及上年度预算安排,经费安排无变化。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00.00元,同比增长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 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公务用车改革后我会保留公务用车1辆,无购置新车的需求,所以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增加10,000.00元,同比增长4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根据财政对一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967,280.00元与上年867,700.00元增加了99,580.00元。其中基本工资368,340.00元比上年291,800.00元增加76,540.00万元,津补贴(含国家性津补贴、规范性津补贴、妇女卫生费)354,720.00元比上年361,900.00元减少7,180.00万元,年终奖金18,187.00元比上年16,100.00元增加2,087.00元,绩效工资64,860.00元比上年59,300.00元增加5,5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173.00元比上年138,600.00元增加22,573.00元。造成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调入本单位行政人员1名,8月副处级行政人员退休1名,10月招考录入事业人员1名,年末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1名,导致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以及养老保险缴费都随之变动而增加,所以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
2、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269,003.00元比上年160,800.00元增加了108,203.00元。其中公务费73,150.00元比上年,38,000。00元增加35,150.00元;福利费290.00元比上年300.00元减少10.00元;工会经费27,583.00元比上年25,000.00元增加2,583.00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比上年25,000.00元增加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66,780.00元比上年72,500.00元减少5,720.00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3,180.00元比上年3,500.00元减少320.00元;公务交通补贴63,600.00元比上年69,000.00元减少5,4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00元比上年0元增加1,200.0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65,000.00元比上年度0元增加1,200.00元(包含办公费26,000.00元、水费1,000.00元、差旅费8,000.00元、培训费20,000.00元、劳务费10,000.00元)。造成变动的主要原因有:2018年根据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水费、电费、电信宽带费、燃油费等)等原因造成相关办公经费的增加;为开展“三救三献”工作,宣传、调研、督导、培训、回访等相关工作逐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培训、劳务、差旅费也随之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情况:
保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20.00元,其中独子费420.00元元比上年400.00增加20.00元,造成变动的原因是行政工作人员变动,所以独子费增加;救济费2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造成变动的原因每年到我会寻求救助的困难群众逐年增加,所以救济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保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项目预算支出50,000.00元比上年1,257,000.00元减少1,207,000.00元,其中“三救三献”项目50,000.00元与上年相同,卫生救护培训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1,207,000.00元。造成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卫生救护培训项目是根据年度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收缴的收费收入上缴清算后下拨到我会进行业务开展,近年来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由有偿培训逐渐转为无偿普及培训,收费培训减少,导致收费收入减少,所以2018年卫生救护培训项目经费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04,003.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203.00元,同比增加26.87%,占基本支出的17.4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市红十字会2017年人员变动较大导致办公费、工会经费、交通补贴等也随之变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水费、电费、电信宽带费、燃油费等)等原因造成相关办公经费的增加;为开展“三救三献”工作,宣传、调研、督导、培训、回访、座谈等相关工作逐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培训、劳务、差旅费、会议费等也随之增加。其中办公费费15,650.00元比上年17,000.00元减少1350.00元,水电费6,500.00元比上年5,000.00元增加1,500.00元,邮电费22,000比上年5,000.00元增加17,000.00元,差旅费13,000.00比上年3,000.00元增加10,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比上年0增加5,0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比上年2,00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4,000.00元比上年0增加4,000.00元,劳务费5,000.00元比上年0增加5,000.00元,福利费290.00元比上年300.00元减少10.00元,工会经费27,583.00元比上年25,000.00元增加2,583.00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比上年25,000.00元增加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66,780.00元比上年72,500.00元减少5,720.00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3,180.00元比上年3,500.00元减少320.00元,公务交通补贴63,600.00元比上年69,000.00元减少5,4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00元比上年0元增加1,2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