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18-112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11-2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限期整改的通知》(保财监〔2018〕24号)要求,市委办高度重视、召集专人进行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未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进行说明。
二、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第二十条的规定,把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进一步说明说细、说实,并请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把关后公开。
三、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11月27日已经对上述存在问题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充实完善。
附:《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补充说明》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