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 1-/2023-041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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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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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并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政务舆情应对,起草市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4.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市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8.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驻外办事联络机构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13.负责全市城乡统筹、国防动员、打击走私的综合协调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度部门预算机构包含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保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22个正科级机构(分别为: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秘书六科、秘书七科、秘书八科、综合科、总值班室、议案提案办理科、机要文书科、信息调研科、组织人事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发文办理科、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科、行政科、财务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和机关党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内设3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对外联络科、群众信访科)。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内设2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经济联络科)。

)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全市工作大局强化政治机关、服务机关、落实机关、清廉机关建设更好服务保山高质量发展。

1.加强服务保障。一是强化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不少于1次。二是服务中心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形成研究安排、落实任务、督促检查、报告结果、跟踪问效等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研究国家的政策取向、投资导向,不断提高把握政策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努力当好参谋助手。紧盯重点经济指标任务,加强调度分析,全力服务推进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三是加强督促落实。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各级督察检查反馈问题等重点工作,及时分解任务、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完善领导批示和调研指示督办、定期综合报告、专项报告等机制,逐一问效,一抓到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督帮结合,既马上反馈报告,又提出对策建议。

2.突出重点工作。一是提升文稿质量。把提升文稿质量水平作为重中之重,紧扣全市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高质量文稿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按照“统一、分类、及时、安全、问效”原则,进一步规范收文办理,扎实做好迎接省级档案示范化建设单位复审工作。用好退文重办、现场点评、定期通报、业务比武、案例汇编等方式,深化业务交流,提升办文技能。强化全方位、多渠道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素养夯实办文功底。二是精细把关办会。严格会议计划和限额管理,严格会议规模、会议议程把关。极端负责地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对准备不充分、未召开专题会研究、意见不统一、材料不成熟、拟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政策解读材料缺失,一律不提请会议研究。三是加强信息报送。注重收集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能影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预警性信息,涉及民生痛点和网络舆情的政务信息,争取获得上级的关注和支持确保全市政务信息继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四是精密细致办事。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机制,严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做到事前有回应、事中有反馈、事后有落实,努力践行“事交我办请放心”的责任担当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抓好政府网站、视频会议系统、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政府网站。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六是强化政务督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督查增效与基层减负并举,推动更多力量用于问题核查、暗访督查聚力打通“中梗阻”

3.持续推进两个革命。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坚持少开或不开务虚的“大会”,多开管用的“小会”。严格会议计划限额管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特殊情况实行“一会一审”。坚持少发文、发管用的文,非必要不发文。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把“一线工作法”作为服务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抓住市场主体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堵点问题,稳、准、狠选题,真正摸实情、献良策、出实招,努力提出有价值、有分量、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点带面推动问题解决。三是提升工作效率。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极端负责、急事急办,让案无积卷、事不过夜成为常态化、长效化。

4.抓实队伍建设。一是抓实基层党建。创新“三会一课”方式方法,发挥“互联网+”优势,优化“微党课”“微视频”等网络教育平台,发挥“网上党支部”交流互动、在线沟通作用。二推进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提升依法行政本领。三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着力建设“清廉机关四是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人员编制8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115,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615,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500,00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931,840同比增长16.96%。主要原因分析1.因工资标准调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888,6402.因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成立,经费由市政府办公室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00,0003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市本级(驻上海联络处)专项资金结转至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513,200元。4.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390,000元。5.网络运维支出补助经费上年增加910,000元。6、其他项目资金增加3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615,600元,其中:本年收入26,615,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615,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931,840同比增长17.33%。主要原因分析1.因工资标准调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888,6402.因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成立,经费由市政府办公室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00,0003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市本级(驻上海联络处)专项资金结转至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513,200元。4.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390,000元。5.网络运维支出补助经费上年增加910,000元。6、其他项目资金增加3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115,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61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2,4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88,640同比增长12.45%,主要原因分析因工资标准调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888,640;项目支出9,563,2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43,200同比增长27.17%,主要原因分析1.因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成立,经费由市政府办公室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00,0002.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市本级(驻上海联络处)专项资金结转至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513,200元。3.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390,000元。4.网络运维支出补助经费上年增加910,000元。5.其他项目资金增加3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3,503,1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15,2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以及项目开展所需的办公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1,38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办公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9,200元,均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7,8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7,0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2,8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64,6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7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513,200元,主要为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市本级(驻上海联络处)专项资金。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0.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9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5%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减少5,000元,原因为2022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2023因公出国(境)情况暂未明确,依据2022年预算情况进行编制。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8次,共计接待70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为接待情况暂未明确,依据2022年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编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为公务用车保有量与上年相同,费用支出预算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申报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9,563,200元,编制绩效指标47个(二级指标),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8,37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7个(二级指标)。具体如下:

1.重点项目一: 网络运维支出补助经费,金额1,9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完成全市电子公文系统(涉及部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全市电子公文系统短信提醒业务;市政府办公大楼网络维护及全市视频会议运行维护外包服务;市政府办公室互联网光纤接入;聘请第三方对全市各级行政部门政府网站集群系统运行维护,保障全市政府网站的正常运行。

2.重点项目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补助经费,金额1,2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0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为全力推进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建立打击走私工作长效机制,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3.重点项目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金额3,39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2023年,计划对接联络国家各部委办局、北京市、云南省各级领导110批次500人次,充分发挥驻京联络处“桥梁”“纽带”作用。预计接待市、县各级领导及部门赴京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校交流、请示汇报、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130批次580人次,并按规定和要求做好保障工作。计划每月参展1次全年共12次,宣传推介保山形象。继续租用1套办公用房和5套职工住房,解决办公和工作人员、挂职干部住房问题;对办公用房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水、电、汽运行安全正常;聘用5名临时人员承担公务用车驾驶维护、后勤、保洁等工作。积极配合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招商考察团到京津冀地区招商,根据需要组织政商洽谈。并根据实际,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第一时间做好信访接访,切实维护好首都形象。

4.重点项目四: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金额1,85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随着沪滇合作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上海市及闵行区对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实施对口支援及友好协作城市关系,两地交流、互通往来频繁增加,围绕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全市的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加大与上海市各界的交流合作,重点做好滇沪合作项目、“一座保山”农特产品品牌入沪展示展销、招商引资、劳务协作等工作,特别是电子商务大消费平台项目、干部挂职培训、保山双创孵化中心上海分中心工作、云南娘家人保山服务分站工作、沪保两地党政企业代表团互访考察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继续加强与闵行区的合作交流,继续推动跟进项目工作及近年来合作协议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43,400元,较上年减少14,800元,下降0.41%主要原因分析:为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要求,公用经费以及五大机关业务费比上年有所缩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2,749,073.09元,其中,流动资产35,435.76元,固定资产9,671,637.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42,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60,73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7,780.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9,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1,349,92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9,395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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