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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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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接待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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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接待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接待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接待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接待处是宣传保山、规范接待、协调指导全市接待工作、隶属于保山市市政府行使行政职能的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⑴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莅保的接待服务工作。

 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落实各省内外、各州市党委、人民政府厅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安排市委、市人民政府率团赴外省、州市考察的前站接洽工作及市领导的相关服务。

 参与市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掌握接待信息。

 联系协调上下接待部门,指导全市接待工作,加强全市接待系统网络建设,抓好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参与保山外宣,积极宣传介绍保山,树立保山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保山知名度。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结合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要求,全市接待呈现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五机关和市直各部门统一思想,市接待处严格把关的良好局面。本着勤俭节约的思想今年我处累计接待各类来宾2132批次,19942人次,出色完成了全年接待任务,为宣传保山城市形象,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发积极作用。分别受到省市级不同部门、不同领导、不同方式的表扬,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2. 强化培训,加强接待队伍建设。我处十分重视组织建设,我处今年通过采取业务培训、专家讲座、外出考察学习、顶岗交流、强化管理等形式,不断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同时,强化接待员终身学习理念,真正做到能娴熟运用公务礼仪和外事接待的有关规定、工作规范程序等方面的知识,熟悉掌握本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全面了解我市的历史沿革、人文景观、自然资源和风土人情,构建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良、思想解放、积极进取、形象良好、团结进取的干部队伍。

3. 脱贫攻坚有成效。“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自开展以来,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我处领导多次亲自率队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积极为挂钩村协调200万元资金用于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接待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接待处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992,73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2,678.6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9.23元,占总收入的0.01%。2017年决算收入4,992,737.84元较2016年决算收入7,078,792.20元减少2,086,054.36元,同比下降29.47%。主要原因为: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相关政策以来接待更加规范,财政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部门预算资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1.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31,447.52元。2017年度调整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主要是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

2.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2,438,306.58元。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

3.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21,750.00元。下降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我处减少了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17年收入结构分析如下图:

 

 

上下年度收入对比分析如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995,704.21元。其中:基本支出4,783,254.21元,占总支出的95.75%;项目支出212,450.00元,占总支出的4.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28,609.06元,同比下降30.85%主要原因:我处工资福利支出上今年调增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支出较上年上升;公务接待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2017年度总体支出下降。

1.人员经费支出资金较上年增加了231,447.52元。2017年度调整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主要是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资金较上年减少2,438,306.58元。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

3.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21,750.00元。下降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我处减少了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017年度支出结构分析如下图:

 

上下年度支出对比分析如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83,254.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06,859.06元,同比下降31.5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在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

1.人员经费支出资金较上年增加了231,447.52元。2017年度调整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主要是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资金较上年减少2,438,306.58元。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4.27%人均105,51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73% 人均329,322.22

2017年基本支出结构如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4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50.00元,同比下降9.29%主要原因:2017年度我处减少了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1.综合考核经费,增加经费支出8,25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招商引资经费,上下无增减少变化,项目支出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2,678.6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对比减少2,005,787.07元,同比下降28.66%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公务接待经费和接待工作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44,52.9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56,70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8%。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975,405.0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974.39元(其中:办公费71,841.11元;水费4,804.80元;电费12,974.60元;邮电费22,862.70元;差旅费102,993.50元;维修费14,700.00元;培训费28,180.00元;公务、商务接待费2,939,795.45元劳务费115,964.40元;工会经费56,675.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72.82元;其他交通费96,90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609.8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418.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910.00元。支出占比分析如下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97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相关支出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35,571.2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00.00元。支出占比分析如下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接待处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80,795.45元,支出决算为2,968,468.27元,完成预算的99.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672.82元,完成预算的6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39,795.45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未使用预算资金12,327.18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55,835.11元,同比下降4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2017年度我处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自2016年以来我处连续两年没有人员因公出国(境),两年经费支出均为零,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4,527.18元,同比下降72.22%2017年度我处没有公务车辆购置费用发生,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减少74,527.18元,同比下降72.22%,下降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只是做为机要通信车辆使用较少,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81,307.93元,同比下降44.75%,公务接待下降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74,527.18元。

2)公务商务接待经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公务商务接待经费减少2,381,307.93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72.82元,占0.97%;公务接待费支出2,939,795.45元,占99.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72.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672.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39,795.4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39,795.4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9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达到接待标准级别由我处接待的全市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的商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接待处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2,284.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2,718.99元,同比下降37.92%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公务商务接待经费大幅减少。

1)公务商务接待经费减少2,381,307.93元。

2)日常办公经费增加168,588.94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商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1)办公费71,841.11元;

2)水费4,804.80元;

3)电费12,974.60元;

4)邮电费22,862.70元;

5)差旅费102,993.50元;

6)维修费14,700.00元;

7)培训费28,180.00元;

8)公务、商务接待费2,939,795.45元;

9)劳务费115,964.40元;

10)工会经费56,675.12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72.82元;

12)其他交通费96,900.00;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09.89元);;

14)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采购)20,91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保山市接待处部门资产总额765,815.56元,其中,流动资产16,512.56元,固定资产749,30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5,254.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053.63元,固定资产减少3,806,308.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3,660,753.00元(车辆处置情况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无偿划拨至公务用车平台);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166,46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765815.56

16512.56

749303.00

 

423333.00

 

32597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7年度我处政府采购共7次,采购支出合计20,91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0,91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2017年我处采购货物全部是日常办公设备采购,金额20,91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我处采购日常办公设备全部向小微企业采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1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0,91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2017年度政府采购共7次。

()预算绩效信息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局管理要求,我处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处2017年度预算编制合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部门预算经费能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部门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我处没有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不涉及相关报告。

3.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我处2017年预算合理,预算经费能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无占用资金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车辆处置情况: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处车辆无偿划拨至公务用车平台,2017年我处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批复后,核减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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