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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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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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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3500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并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政务舆情应对,起草市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4.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市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8.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驻外办事联络机构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13.负责全市城乡统筹、国防动员、打击走私的综合协调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度部门预算机构包含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保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22个正科级机构(分别为: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秘书六科、秘书七科、秘书八科、综合科、总值班室、议案提案办理科、机要文书科、信息调研科、组织人事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发文办理科、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科、行政科、财务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和机关党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内设3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对外联络科、群众信访科)。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内设2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经济联络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忠诚践行“五个坚持”,全面落实“七个必须”“快、稳、严、准、细、实”和“五高”建设工作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1.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书香机关”、“三会一课”等平台机制,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结合实际学,切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强化政治统领。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三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事事处处时时从政治角度对标对表谋划工作,切实把讲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到办文办会办事全过程。三是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着力打造“清廉机关”。

2.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抓好主责主业。必须聚焦主责主业,写好稿、办好文、开好会、督好事,强化以文辅政、优化信息服务,切实把文稿的饭碗牢牢端在手上,着力在提高文稿质量、规范公文办理、精细把关办会、优化信息服务、精密细致办事、严实督查督办、深化调查研究方面下功夫,努力以高水平的“三服务”更好服务中心大局。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健全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精准高效的运行机制,把该统筹的科学摆布好、该牵头的及时协调好、该配合的主动服务好。严格公务用车和财务管理,严谨细致做好机要保密、值班值守、后勤保障等工作,提升保障运转、服务发展的能力。三是严实工作作风。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使命感,全面落实“三法三化”“三个马上”要求,持续巩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站好每个岗位、把好每道关口、守好每道防线,不断提升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坚、特别能奉献的品质和能力,推动“三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3.持续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夯实组织建设。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持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提升组织生活质效,增强机关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二是筑牢廉政防线。以创建“清廉机关”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进行自我革命,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坚守勤政为民初心,涵养廉洁文化,让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铁的纪律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对标先进典型。必须要着眼提升“三办”“三服务”水平,对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标市委办公室、兄弟州市,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的良好风尚,不断提升办公室参谋资政水平,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573,272.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9,073,272.8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57,672.80元,同比增长9.06%。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挂职干部房租费纳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由市政府办公室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870,000元。2.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1,8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9,073,272.80元,其中:本年收入29,056,600元,上年结转收入16,672.8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56,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57,672.80元,同比增长9.23%。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挂职干部房租费纳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由市政府办公室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870,000元。2.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1,8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573,272.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073,272.80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9,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2,600元,下降4.12%,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资金上年列支在基本支出,2024年调整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3,223,47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0,272.80元,同比增长38.27%,主要原因分析:1.单位资金500,000元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2.2024年挂职干部房租费纳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由市政府办公室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870,000元。3.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补助经费比上年增加1,800,000元。4.网络设备和线路改造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4,63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2,827,8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

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159,6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以及项目开展所需的办公费。

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3,0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办公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0,400元,均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2,4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6,672.8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8,8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96,7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68,7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2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95,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为2023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因公出国(境)情况暂未明确,依据2023年预算情况进行编制。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15次,共计接待约788人次。

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为接待情况暂未明确,依据2023年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编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为公务用车保有量与上年相同,费用支出预算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申报项目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个,财政预算安排13223472.8元,编制绩效指标59个(二级指标),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0,203,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5个(二级指标)。具体如下:

1.重点项目一: 网络运维支出补助经费,金额1,093,000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完成全市电子公文系统(涉及部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全市电子公文系统短信提醒业务;市政府办公大楼网络维护及全市视频会议运行维护外包服务;市政府办公室互联网光纤接入;聘请第三方对全市各级行政部门政府网站集群系统运行维护,保障全市政府网站的正常运行。

2.重点项目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补助经费,金额3,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为全力推进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建立打击走私工作长效机制,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3.重点项目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金额4,26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将紧紧围绕服务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窗口、桥梁、纽带”的作用,全面做好市级领导在京公务、商务、会务等活动的服务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推介保山,做好赴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劝返,积极协助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与国家各部委办局的协调联络等方面的工作。

4.重点项目四: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金额1,85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随着沪滇合作工作的深入推进,特别是上海市及闵行区对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实施对口支援及友好协作城市关系,两地交流、互通往来频繁增加,围绕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全市的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加大与上海市各界的交流合作,重点做好滇沪合作项目、“一座保山”农特产品品牌入沪展示展销、招商引资、劳务协作等工作,特别是电子商务大消费平台项目、干部挂职培训、保山双创孵化中心上海分中心工作、云南娘家人保山服务分站工作、沪保两地党政企业代表团互访考察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继续加强与闵行区的合作交流,继续推动跟进项目工作及近年来合作协议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71,172.80元,较上年减少672,227.20元,下降18.45%。主要原因分析:为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要求,公用经费以及五大机关业务费比上年有所缩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1,189,136.86元,其中,流动资产61,573.83元,固定资产8,254,5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73,000.0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9,936.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7,074.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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