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46-0-12_A/2017-091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4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立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保山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档案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相关制度;编制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各类档案馆工作和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档案干部的教育培训、档案专业职务的评聘管理、档案宣传、档案学术理论研究、档案保护与现代化管理技术研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进行指导、咨询服务。按照《档案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的规定,接收、征集应当进馆的档案资料。对馆藏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科学化管理和安全保管,并对破损档案进行抢救。向各部门、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档案,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为科学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负责规划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并组织实施。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保山市档案局结合《保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在丰富馆藏,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强化档案利用体系;加快队伍建设,完善档案安全机制;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要求取得良好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抓好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不断丰富馆藏
(1)2016年全市各级档案馆依法接收到期应进馆文书档案46905卷,76843件,职改档案395件,照片档案112张,光盘56盘。其中,市档案馆接收文书档案626卷,25313件,职改档案395件,照片档案112张,光盘56盘。在接收纸质档案的同时,做到了全文数字化档案同步接收。
(2)积极开展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扩大收集征集范围。一是收集到保山历史发展和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收集到保山市第33届兰花博览会照片75张,料丝灯照片150张,族谱1册及珍贵书籍119册、22435页。保山大树茶实物档案3件。二是收集征集重大项目活动照片。收集到庆祝建党九十五周年保山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省部级领导莅临保山调研等照片322份,收集到大瑞铁路、龙江特大桥,保山市文庙、魁阁、文笔坛等、黉学社区2016提升人居环境照片103张。三是收集名人档案资料。收集到保山知名画家何叶平的作品《古丝绸之路》1幅,画册1本。王自军《我书此诗》对联作品1幅。四是积极对珍贵档案进行修复抢救,对散存于社会的珍贵历史档案——明朝洪武年间颁发给杨氏家族的“诰命文书”进行收集征集。五是加大对滇西抗战档案史料进行收集征集。
(3)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一是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依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认真开展日常档案监督检查。市档案局抽派业务人员分别到100多家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对全市2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全市4个综合档案馆、10个单位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通过省级复查。二是加大对专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力度。与市确权办合作举办的专题培训,指导县、乡(镇)确权办按照《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收集相关资料,为确权档案的整理、归档、验收打下基础。
(4)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继续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了工程项目档案的齐全与完整,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验收。
2、抓好档案利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2016年,全市档案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档案的服务质量。6个综合档案馆在落实政策、调解纠纷、维护权益等方面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的依据,充分发挥了档案的凭证作用。2016年,全市各级档案馆共接待查阅利用者17876人次,提供档案34529卷次,28321件次,146册次。
(2)加强档案文化产品编研工作。2016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充分发挥档案的真实、公正、权威的优势,积极开发档案文化产品。继续做好具有地方特色,能体现馆藏资源特点的“记忆保山”系列文化产品。一是将各级4大班子领导的工作记忆剪辑刻录成光盘,为领导提供档案依据。二是继续编辑出版《记忆保山》期刊,全年共发行4期。完成2013、2014、2015年《记忆保山》(合订本)印制;三是昌宁县档案局联合编辑出版了《王樵书画档案》,共印发1000册。四是完成《永昌三宝—料丝灯》、《永昌三宝—永子》和《梨花香雪》的编辑工作。
3、抓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档案安全机制
(1)稳步推进五县市区档案馆建设。隆阳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于今年2月开工建设,完成五层封顶转入内部装修。昌宁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631万元,建筑面积5017.81平方米,已于今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10月底通过省级功能验收,着力打造成昌宁县综合档案馆、综合文化展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三馆合一的特色馆库。腾冲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库建设项目已经省发改局、省档案局批准立项,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预算投资1906万元,预计2017年10月开工建设。
(2)档案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2016年,全市继续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共完成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323.86万页,其中隆阳区档案馆148万页,施甸县档案馆4.16万页,腾冲市档案馆65.7万页,龙陵县档案馆60万页,昌宁县档案馆46万页。
(3)认真执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保密台帐。建立了保密工作有效机制,局领导、县(市、区)档案局班子、科室长、科员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二是加大了对数字化加工现场的监管力度,完善工作流程和安全控制措施,每半月对各科室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等进行检查并登记,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举办保密知识培训班。
(4)认真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开发。积极向省级申报了2016年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4项,2017年9项,2016年获批两项,一是完成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资金共41.81万元,需完成15万条民国档案目录录入;二是完成抗战档案――中国远征军滇西抗战档案特藏展项目,项目资金45万元,地点在龙陵县档案馆。
4、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档案干部综合素质
(1)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市委精神上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促进全体党员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合格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圆满完成“比学赶超”目标任务。2016年,全市档案工作者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认真制定“比学赶超”的时间表、路线图,签定了“比学赶超”的目标责任书。市档案局和龙陵县档案局由于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档案局表彰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全市2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3)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联系档案工作实际,深入挂钩点开展精准扶贫,帮助挂钩村协调项目、落实资金。领导带头先后11次深入农户、开展民情恳谈、工作调研。市档案局为完整记录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编《不忘初心、真情扶贫——何元乡王家庄村精准扶贫档案》一书;结对帮扶贫困户41户,全部实现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全体干部职工与结对贫困户签订了《施甸县精准扶贫帮扶责任书》。
(4)加大档案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保山档案工作和保山历史档案文化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一些珍贵的档案史料,让大众对档案工作有一个全新的认识,扩大档案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5)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是认真组织档案干部职工观看警示片,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四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从严从实抓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档案局,加挂保山市档案馆牌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内设7个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档案业务监督指导科(法规教育科)、档案管理利用科(保山市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科、档案编研科、档案征集科、中国远征军滇西抗战档案史料中心。为独立核算的单位。纳入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因新调入人员2016年12月工资未在本单位发放,不计入在职在编人员数。)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7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37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44万元,占总支出的59.88%;项目支出151.74万元,占总支出的40.1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档案局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为226.44万元,由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组成;人员经费202.5万元,包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89.43%。日常公用经费23.94万元由维持我局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业务费、劳务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构成,占基本支出的10.57%。与去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30.51万元,增长15.57%,增加原因是2016年全市调整了艰苦边远津贴、公务交通补贴、改革性补贴、临时补贴和基本工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档案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151.74万元,组成情况如下:商品服务支出109.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2.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体检费、年终综合考核奖金和公休假补贴)26.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55%;其他资本性支出15.5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22%。与上年相比增加69.60万元,增加84.73%。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我局进一步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向上争取国家重点档案项目资金80万元,用于民国档案目录制作和存储;二是因工作需要,增加了保山料丝灯工艺研发经费2069999款1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增36%;因保山市档案局向上争取项目经费达808400万元,非税财政统筹后收入58500元,年度综合考核奖240900元,料丝灯项目经费193000元,出国经费10700元以及本年度多次调资共计519790.09元,财政拨付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45538.4元,故与年初预算数相差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197.19万元;出国经费1.07万元;项目经费107.28万元;2015年度综合考核奖24.09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料丝灯项目。
3、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支出3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8%。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34.38万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0.3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77.7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所以没有做预算因公出国(境)资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6万元,下降3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19.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8万元,下降4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3.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招待和公务出行,不做因公出国(境)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审核审批和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万元,占4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31.25%;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占26.2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1人次。2016年6月,省档案局组织全省档案系统相关人员赴关岛参加第20届东南亚太平洋地区音像档案协会会议,目的是对知识产权、权利和音像档案重新定义和可能性分析;安排我局1人参加,1.07万元经费经市财政局预算科下拨的出国项目经费列支,其余款项为自筹,共计3.4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数为1辆。主要用于小型越野客车上海大众途观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次辆汽车新购于2013年12月,车牌号是:云M91260,型号是:SVW6451UFD,发动机号是:691047。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档案工作,部署档案事业规划,接待省级、国家级档案部门来验收档案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国有资立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4万元,与上年28.36万元对比减少4.42万元,减少15.6%,主要支付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3.29万元,其中办公费4.96万元、印刷费0.17万元、水电费0.3万元、差旅费2.88万元,会议费0.65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1.52万元,工会经费2.86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其他交通费7.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85万元,专用燃料费0.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4万元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局资产负债中资产包含固定资产,拥有2辆车辆价值61.2万元,房屋价值81.63万元,流动资产5.0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12.69万元;共计360.58万元。与上一年相比其他固定资产增加159558元,增加率为4.7%;负债含工会专户、学会专户、基本户上的其他应付款5.0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28.54%。
2016年增加固定资产161558元,其中:购置格力匹挂式空调4台13800元;购置伊莱克斯Z803强力吸尘器1台1388元;DSR-T温湿记录仪2台5200元;购联想启天台式计算机16台74980元;购联想笔记本电脑11台54150元;三木碎纸机1台1350;联想19寸商用显示器1台1000元;华三5024E千兆网络交换机1台1980元;惠普1020打印机1台1290元;兄弟7480D传真一体机2100元;存储硬盘6块432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价值在8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
2、政府非税收入 :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3、政府公共财政收入 :指政府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依据政府权力,主要以税收形式筹集的财政资金,包括对各种商品、劳务、所得、财产、土地、资源等征收的税款以及行政性收费收入,具有强制性、稳定性和社会性等特征。
4、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产生的费用。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