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37815057-04_A/2017-091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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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设立,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1.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

2.推动横向经济联系,根据需要,提出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建议。促进优势互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

3.为有关重点建设工程做好代理、代办业务。管理和使用好驻昆办在昆的国有资产。

4.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

5.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

    6.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和统战联谊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遣返和安抚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委托办理的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驻昆办接待水平与服务质量有了大幅提高,圆满完成了我市部分领导及省直有关部门和昆明市主要领导的重要接待任务。为保山市政府、市党政代表团赴北京、浙江、江苏、深圳、上海等地考察学习等在昆中转期间提供服务保障;还为外地赴保的公务、商务考察团提供了在昆中转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成功完成各类中小型公务、商务接待活动任务。开展了21次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机关的工作交流活动;参加了昆明市外地驻昆机构工委举办的招商交流、摄影比赛、工作培训等10场,与兄弟州市及各地驻滇商会进行了广泛交流,加强了工作联络,增进了感情;围绕保山经济工作,驻昆办充分发挥“窗口、桥梁、纽带”作用,邀请各地客商到保山考察投资,向他们宣传保山的区位优势,介绍资源特色,并充分介绍人脉关系,尽最大努力为企业牵线搭桥。利用昆明市驻外机构工委组织的各项交流活动为契机,开展招商引资宣传16场,发放招商引资宣传资料2000余份。完成了与西安隆基、凤凰卫视、昆工、云投、省城投、省浦发行等多个部门合作会议的组织,圆满完成2016年招商引资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的人员编制为10人,年初实有在职人员为11人,退休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为9人,退休人员7人11月份转入社保。2016年底实际在用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6年度收入合计27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5年收入272.63万元相比增加2.72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和综合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7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8万元,占总支出的67.80%;项目支出88.67万元,占总支出的32.20%。与2015年支出的272.63万元多支出2.72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和办事处综合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68万元。与上年对比多支出11.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工资调整,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临时工工资18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招商引资奖5万元;综合考核奖励10.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9.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0%。主要用于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8.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6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3.9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单位加强了管理,切实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7万元,占58.09%;公务接待费支出28.62万元,占41.91%。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6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到昆汇报联系工作、招商引资客商在昆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6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0批次,接待人次2900人。主要用于全市到昆汇报联系工作、招商引资客商在昆的服务保障。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万元。其中:直接增加的费用有其他交通费用增加5.34万元,差旅费增加4.19万元,减少的费用有租赁费减少7.1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用增加,职工因公务回保山次数增加,外租员工住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情况说明里没有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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