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04_A/2017-091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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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妇女联合会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团结、引导、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5.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基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6.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7.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8.承担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完成市委和省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学习教育取得新成效。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以来,根据中央、省委和保山市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争当跨越发展先锋”主题,结合保山市妇联实际,将“两学一做”抓长、抓常、抓小、抓细,抓出成效。
(1)注重细化方案。根据市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结合市妇联实际,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支部书记、副主席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经研究,将“两学一做”细化成“十个一”抓实,即:开展1次现场体验式党性教育。结合建党95周年庆祝活动,到善洲林场开展内容丰富的“六感”党性教育活动,即:徒步登山感念先辈坚持、植树造林感念先辈追求、自作午餐感念先辈艰辛、微型党课感念先辈精神、观看影片感念先辈情怀、表彰先进感念先辈楷模。组织1次产业发展现场观摩。到龙陵县勐糯镇褚橙种植基地或昌宁县卡斯镇柑橘基地现场观摩,学习他们如何充分发挥保山的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保山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跨越发展。举办1次知识竞赛。结合建党95周年庆祝活动,在“七一”前夕,以牢记“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举办知识竞赛。举办1次演讲比赛。以“爱党、敬党、感恩党”为主题,在“七一”前夕组织部室负责人开展演讲比赛。开展1次大宣讲活动。由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到扶贫挂钩村和双推村分别宣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好1个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利用好保山市妇联QQ群、机关讨论组、保山妇女微信等网络交流平台,登载相关知识,以供大家交流学习。开设1个学习教育专栏。在保山妇联网站开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编印1本学习读本。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知识点整理编印成册,便于学习记忆,牢记于心。举办1场“红歌会”。结合“巾帼成才行动”不断拓宽知识结构,丰富精神生活,以学唱保山歌曲和红色经典歌曲为主题,一人选取一首歌,在“十一”前夕举办传唱家乡经典歌曲会。举办1次党建理论文章评选活动。每位党员结合自己“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争当跨越发展先锋”的所思、所想撰写党建理论文章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优秀文章。
(2)注重强化学习。将市妇联“四个一”集中学习形成常态化(每个星期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两月举行1次工作推进会、每月举行1次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每季度举办1次《妇联讲堂》)。抓实集中学习。以践行“忠诚感恩、阳光和谐、高效廉洁” 保山市妇联精神为主线,结合“基层党建推进年”,充分发挥组织发动、宣传引导、凝心聚力作用,做到“五个一”,即制定一份详尽的学习计划,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开办一个学习专栏,每人认真记写一本学习笔记,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抓实自主学习。保山市妇联党支部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采取“六学”模式,抓好党员自学。一是全体党员普遍学习必读篇目;二是结合实际分层学,领导干部先学、深学;党员干部笃学、精学;一般干部力学、实学;退休干部泛学、浅学;三是带着问题整改学,结合第四纪工委开展的“五个清单”梳理工作,每名干部必须通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形式理清个人负面清单、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边学边改;四是正反典型对照学,学习革命先辈和杨善洲、高德荣、召存信、郑垧靖、杨学等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以及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五是领导干部带头学、自觉自主持续学。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扎扎实实系统学习,原原本本领会精神,补好“钙”加足“油”,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六是党章抄写加深学,每周集中学习党章后,请每位党员及在职非党干部抄写一章党章,每月末交到协调小组办公室,以抄写党章为契机,既牢记了党章,又坚定了信念。抓实专题学习。保山市妇联党支部每季度安排1次专题学习,通过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题发言人的“四定”方法,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讨论。抓实党课教育。根据保山市妇联党支部“一人一品”的要求,鼓励每名党员精选课题,认真准备,以“妇联讲堂”为阵地,从领导班子成员开始,可以视情况到企业、学校、挂钩村讲党课,每个季度安排一堂党课,争取多讲、精讲,真正讲出生动党课、精品党课,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强化学习、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激发自觉的过程。
(3)注重工作结合。一是结合“巾帼建功行动”,积极倡导城乡妇女融入保山跨越发展大潮,争当脱贫致富创业带富先锋。充分整合市妇联项目资源,扩大市妇联“项目品牌”效应,采取党员示范户、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发挥“妇女之家”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完善“妇女之家”功能,整合资源大力开展各项活动,不断提高妇女“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提高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结合“巾帼关爱行动”和“巾帼志愿服务行动”,创新开展关爱“三留人员”及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活动,争当促和谐先锋。不断扩大市妇联“活动品牌”效应,依托高校人才及智力支持,加强对社区妇女主任的培训力度,以社会工作专业手法指导社区妇女主任通过建小组等形式切实开展“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并使之常态化;积极倡导和组织党员、巾帼志愿者到明强社区等社区开展服务居民和孤寡老人活动。结合市妇联“巾帼成才行动”和市委“人才培养行动”,鼓励市妇联党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凝聚和谐稳定的正能量。三是结合“巾帼脱贫行动”和“巾帼成才行动”,鼓励女能人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争当联系服务贫困群众先锋。结合“巾帼脱贫行动”和“巾帼成才行动”,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完善建档立卡等工作,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项目扶贫、培训扶贫、关爱扶贫和温暖扶贫等举措,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把扶贫工作做到户、做到人,真正做到精准扶贫。鼓励贫困妇女依靠自身的能力、依托各方的资源来实现脱贫致富;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贫培训力度,让她们能够学到1至2门实用技术,增强脱贫致富的本领;加大对贫困妇女的项目扶持力度,争取一些她们力所能及的项目,引导带动她们学习发展产业;加大各方资源的协调统筹力度,对确实无能力实现自身发展的孤寡残疾的贫困群众实施社会救助,用联系服务贫困群众的成效体现先锋模范作用。四是结合“巾帼维权行动”,强化法治意识,争当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锋。持续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机关、进党校、进高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力度;加强“12338”维权热线服务队伍及“反家庭暴力法”讲师团建设力度;继续推动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维护好农村妇女权益;认真研究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新情况;抓住三八妇女节、6.26禁毒日、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面向社区和家庭倡导夫妻平等、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五是结合“授旗评星”活动,鼓励党员争当“一颗星”。持续开展“授旗评星”活动,在每名干部职工中开展“宣传之星”、“孝敬之星”、“创新之星”、“务实之星”、“感恩之星”评选活动,真正达到“一个党员一颗星”的目标。
(4)注重学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一是编印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资料汇编》,印制了专用学习笔记本,购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辅导》,转发了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印发的《学革命先烈做合格党员》、《学先进典型做合格党员》和《毛泽东同志谈共产党员的标准》、《邓小平同志谈忠诚与老实》、《陈云同志谈党员对党要忠实》等学习内容,为党员学习提供方便。二是组织机关党员结合准精扶贫工作,与挂钩扶贫村——施甸县仁和镇复兴社区,与38户贫困户结对亲家,增加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体现了机关党员联系服务贫困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在深入开展“四强四优”争创活动和“双亮双强”主题活动中,认真落实了党员挂牌上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制度;离退休党员深入“三个一万亩”现场开展体验式党性教育,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永葆“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光荣本色,争当发挥余热老有所为先锋。三是实职处级领导按照“六个带头”的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的集中学习活动32次,为支部讲党课3次、为基层讲党课3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22次,专题研讨4次,创新方式讲党课2次,《保山妇女网》专刊分别设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组织了保山市妇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测试,测试率达100%;每名党员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把学习教育具体化、实践化。共制发保山妇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简报12期,其中,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采用2篇、国家级刊发4条,省级10条,市级11条。
2.“两大阵地”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城镇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妇委会建设,引导城镇妇女通过开展扶贫济困、“岗村联动”、“城乡姐妹手牵手”、“巾帼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实现城乡妇女的联合、联系、联动,达到共促共进的目的。在农村以各级“妇女之家”建设为妇联工作手臂的延伸,规范各级“妇女之家”的创建、使用、管理,确保有人建设、有人维护、有人管理、有人组织活动。继续发挥“妇女之家”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继续争取和加大力度实施省级城乡社区妇联工作示范点项目,加强对“妇女之家”的督查、检查、指导管理和服务,打造“妇女之家”升级版。投资3.5万元创建市级“妇女之家”市级示范点7个。
3.“三大品牌”巩固提升取得新成效。做强“项目品牌”。 截止2016年11月,全市妇联系统共实施33个项目,项目资金21861万元(其中发展类6个,项目资金21410万元;拓展类项目4个,项目资金17.5万元;关爱类项目19个,项目资金433.63万元)。项目覆盖80000名妇女儿童,40000多户家庭直接受益,促进2000名妇女实现成功创业,带动10000余人实现就地就便就业;2016年全市妇联系统所实施的项目较2015年增加了8000万元,增长率为62%。一是以培树典型为抓手,示范引领促发展。年内,市妇联在五县市区集中打造了7个市级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7个市级“指尖上的技艺”示范点。二是以女企业家协会为平台,营造妇女创业就业良好氛围。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标,召开了保山市女企业家协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组织部分女能人到昆明“双创”中心交流学习,充分利用协会平台,把项目的实施、活动的开展、妇女的创业就业、示范的培树引领与协会的发展充分融合,带动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主战场。三是以素质培训为抓手,提升能力促发展。成功举办了150余名妇联干部及女能人参加的“保山巾帼电商培训班”。组织150余名妇联干部到广东女子职业学院参加“保山妇女创业导师培训班”,在上海成功举办“保山妇联基层改革培训班”。组织900多名领导干部、妇联系统干部、农村儿童家长等参加了云南兴边和谐家庭建设“互联网+电商”和家庭教育等专题培训。同时向省内外输送了50余妇联干部及女能人参加相关项目及种养殖技能进行学习充电。四是以督查督导为抓手,管好项目促发展。组织开展项目督查督导三次,深入了解五县区“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项目开展情况,对部分扶持企业户进行了实地查验;重点督查了妇女发展循环金、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示范点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及项目的发挥作用等情况。做实“家”字品牌。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挖掘“最美家庭”活动内涵,因地制宜开展好夫妻、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评比活动,与市公安局、保山边防支队联合共评选出优秀女警10人、优秀公安边防女官兵10人、好警嫂15人,全市共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市级20户、省级7户、国家级4户,荣获省级“五好文明家庭先进协调组织”2个,荣获“省级三八红旗手”2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市妇联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探索家庭助廉模式,在党员干部家庭中倡导廉洁家庭建设,引导妇女理解清廉、赞成清廉、支持清廉,共筑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培训,与云南省网上家长学校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在“六一节”期间,开展讲座15场次,使近万名家长和学生受益,引导20多所学校将近3万名学生家长加入网校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做特“活动品牌”。通过举办“巾帼情·劳动美”庆“三八”女职工健身操比赛,召开女企业家协会成立周年年会,开展妇女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等活动,把节庆和提升妇女素质、展示巾帼风采结合起来,凝聚妇女人心、聚合妇女力量,引导妇女聚精会神把力量投入到保山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行动,年内在兰城街道办事处、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等地开展了留守儿童调研活动,实地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在三八节、六一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服务三留人群的志愿者活动,开展服务活动400多场次,服务群众2万多人次。
4.实施“六大行动”取得新成效。大力实施“巾帼建功”、“巾帼维权”、“巾帼关爱”、“巾帼成才”、“巾帼志愿服务”和“巾帼共建美丽家园”“六大行动”。做实“巾帼维权”、“巾帼建功”、“巾帼关爱”、“巾帼成才”、“巾帼志愿服务”、“巾帼共建美丽家园”和“巾帼脱贫行动”“七大行动”,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主抓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部室、工作人员,通过做好一件件实事把每一项行动都落到实处。一是积极争取项目。今年在施甸“禁毒防艾创新项目”,通过法律宣传、健康教育等方式,从源头参与儿童保护、给儿童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对毒品、艾滋病危害的认识和性健康知识,增强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的主动性、自觉性,为社区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召开联席会议。市妇联年内两次牵头组织召开全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就如何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惠民工程、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进行安排布署。三是形成维权合力。成立了“反家暴法”宣讲团和“12338”热线专家团队,与之前成立的“保山市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保山市公益法律服务站”、“保山市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形成全力,从而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反家暴法》宣传深入人心。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施行,市妇联通过在各类媒体刊登《反家暴法》相关内容、举办专题培训、开展宣讲、制作宣传笔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大力宣传《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走进保山市987公益平台开展《法治在线-以案释法》栏目,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在全社会营造反对家庭暴力,关注妇女儿童维权的良好氛围。五是强化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阵地建设。2016年春运期间及“6.26”期间,保山妇联大力开展禁毒“流动课堂”及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以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为载体,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等妇女群众组织骨干带头示范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联合保山市公安局、施甸县妇联深入保山市妇联综治维稳挂钩点——施甸县由旺镇开展“全民禁毒•预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和预防电信诈骗意识,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以家庭的幸福梦共圆保山幸福梦。六是抓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市妇联进一步完善信访机制,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把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信访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源头治理,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继续做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加强重要信访事项和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督查督办,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提高维权工作实效。截止10月,全市妇联共接待各类来电来信来访272件,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开展好调解工作,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所有来信来访来电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100%。
5.“两规”工作落实取得新成效。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得以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坚持规划引领、务实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措施。一是抓好中期评估,提高评估质量。在去年开展中期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做好达标判断和达标分析,认真修改完善了中期评估报告,按照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7月19日至21日,由国务院妇儿工委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崔郁任组长的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督导组一行12人莅临我市实地督导“两纲两规”工作情况。副省长高峰,省妇联主席和红梅及相关领导陪同考察督导。国家“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采取查、看、听、访的形式先后对腾冲市、隆阳区15个工作点进行了实地督导。通过督导,对我市实施“两纲两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推进有关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二是突出难点,抓好“儿童之家”建设。加大对示范点建设的投入力度,向省妇联争取到5万元、协调保山公安边防支队投入资金和人力为腾冲市云峰社区儿童之家配备书籍等相关设备,并为儿童开展服务。市妇联投入7万资金创建市级“儿童之家”7个。为更好地发挥“儿童之家”的作用,市妇联积极参与到“995”服务管理平台社会治理管理中。打造全市首个“995妇女儿童之家”、建设首个社区心理抚慰室。把建设“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作为开展留守妇女儿童服务的基础阵地,积极联手保山学院对儿童之家的专业化服务进行研究和探讨,不断探索“妇儿工委+社区+高校+专业社工+志愿者”的服务模式,市妇联投入6万多元在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施甸县仁和镇复兴村“儿童之家”由保山学院以教育、娱乐、培训、心理支持、社会救助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得到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督查组的好评。三是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开展“我与孩子共成长”家校共育公益讲座暨征文活动,于6月2日至6月6日在全市五县(市区)中、小、幼共举办家庭教育讲座17场,4000余名家长参加,收到较好效果,对拓展网上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同时,组织全市11名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参加了云南省家庭教育骨干培训,对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奠定了基础。四是加强男女平基本国策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制定并印发了《保山市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贯彻进行了周密部署。征订《性别平等学习》读本500册、重新印制保山市“两个规划”学习读本2000册、制作了保山市实施“两纲两规”中期评估宣传画册100本下发到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为提高各级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并邀请了云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和红梅主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妇女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机构情况。保山市妇女联合会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人民团体,现有二部二室,分别是发展部、权益部、办公室、妇儿工委办公室。2016年新增设保山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为市妇女联合会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因2016年9月批复成立,故尚未正式组建机构和安排人员。
2.人员情况。2016年10月中共市委办印发《保山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保办字〔2016〕88号)文件明确:市妇联有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席1名(正处级),副主席2名(副处级),兼职副主席5名(不占编制数);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实有干部职工1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6人,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妇联6名退休人员已于11月移交市养老保险中心。
3.车辆情况。市妇联有车辆编制1辆,年末实有车辆2辆。因为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公车改革办批准市妇联保有车辆1辆,并调配云M26766给市妇联使用。本单位原有车辆云M36826已经移交公车改革办,等待办理资产划拨手续。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30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5.86万元,增长39.35%。基本支出增加37.72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6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艰边补贴、基本工资、津补贴工资。项目支出增加57.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增加考核奖4.84万元、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20万元、对缅妇女培训项目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30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7万元,占总支出的51.1%;项目支出148.67万元,占总支出的4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5.86万元,增长39.35%,主要原因为:2016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艰边补贴、基本工资、津补贴工资、2016年增加考核奖4.84万元、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20万元、对缅妇女培训项目3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1万元,增加52.55%,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4万,增长62.9%。主要原因为:2016年增加考核奖4.84万元、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20万元、对缅妇女培训项目3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妇女儿童之家建设项目20万,主要是用于在全市五个县市区建造“市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用于购买桌椅板凳、电脑、书籍、玩具、聘请心理辅导专家等支出。
2.对缅妇女培训项目30万,主要是用于联合云南省妇联在昆明培训缅籍优秀妇女,包括机票款、会场租金、教师劳务费、观光门票、零花、礼物等支出,项目结束已经接受云南省审计局的审计。
3.综合考核奖奖金增加是因为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5.86万元,增长39.35主要原因分析为2016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艰边补贴、基本工资、津补贴工资,增加涉外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行政办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商业服务业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主要用于对缅籍妇女的培训;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此项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的69.6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保山市妇联2名班子成员参加由云南省妇联组织的外出交流学习班,分别到香港、台湾交流学习。不是本单位组团外出故年初不能预算,从而产生预决算差异率。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78万元,增长25.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04万元,此项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下降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妇联2名班子成员参加由云南省妇联组织的外出交流学习班,分别到香港、台湾交流学习,而去年没有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4万元,占23.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占30.06%;公务接待费支出3.83万元,占44.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4万元,参加云南省妇联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由云南省妇联组织的赴香港、台湾考察学习妇女工作、社会工作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车改革划拨前一辆、划拨后一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陪同国家级、省级领导调研督查、到昆明汇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级、省级、县级、乡镇、村级妇联、国家级、省级、妇儿工委、儿基会、项目官员等调研、督查、检查、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2016年完成公车改革的单位,公车补贴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依据核定到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6年发放7-12个月的公车补贴;出差调研差旅费增加,造成增量。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今年购买总资金为7250元的家具,都是财政性资金,采购组合书柜1个,档案柜5组。
2.绩效管理信息
严格预算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管理制度健全,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机关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保山市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430.68万元,为银行存款67.27万元,其他应收款263万元,固定资产113.41万元;负债330.27万元,均为其他应付款。其中:
(1)其他应收款263万元,为省妇联发展部下拨妇女发展循环金,2年为一个项目期,2015-2017年为50万,2016-2018年为150万,分别拨给腾冲100万元、昌宁50万元用于借给妇女发展生产,2年后收回并归还云南省妇联;省妇儿发展中心下拨妇女创业循环金63万元,2016-2018年为63万,分别拨给施甸48万,腾冲15万元,同样是借给妇女发展生产,2年后收回并归还云南省妇联。
(2)其他应付款330.27万元,主要为云南省妇联下拨妇女发展循环金263万元、贷免扶补工作经费26.65万元、助学项目经费1.5万元、培训经费2.46万元、两个十万元项目工作经费1.3万、小额担保工作经费5.56万元工作经费3.7万元、活动示范点创建经费3万元、妇女儿童发展基地课题研究经费2万元、安全知识进校园、三八活动经费等零星费用。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doc】
附件【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ls】
附件【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XLS.xls】
附件【市妇联(公开在决算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xls】
附件【市妇联(公开在决算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doc】
附件【市妇联(公开在决算上)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doc】
附件【收入决算表.XLS.xls】
附件【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ls】
附件【支出决算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