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04_A/2018-091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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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01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工作中心、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领导同志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息收集报送,重要情况综合。
2.承担市委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市委文件、文稿的修改、校核和签印;负责承办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部门向市委的请示、报告。
3.负责市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市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
4.负责市级及上级党政军机关发来的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和保密工作;负责市委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及文件、内部刊物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全市党政系统密码通信、管理和密码应用工作;电子政务内网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承担市密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管理市委机关有关部门的经费预决算、房地产。
7.管理市国家保密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8.负责处理中央、省委、市委领导的批示件,督办、承办、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
9.负责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10.负责全市检查考评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11.承办本单位的人事、党建、意识形态、老干、妇儿工作。
12.完成市委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践行“五个坚持”,切实做到“五个自觉”“六个表率”,争当“五个先锋”,自觉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做好“三服务”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市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作用较好发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1,034,743.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34,743.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95,956.92元,增长24.92%,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247,455.87元;
2. 办公楼修缮、办公设备购置、2017年市本级财力安排、一、二、三类会议经费等项目,增加经费4,764,700.00元;
3. 办公区网络建设及主渠道建设项目,减少经费1,860,400.00元;
4. 因缴费基数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717,909.91元;
5. 因16年11月份起,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机构发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914,138.95元;
6. 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346,080.0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380,824.06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4,378.31元,占总支出的51.84%;项目支出10,296,445.75元,占总支出的48.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38,196.83元,增长30.94%,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247,455.87元;
2. 办公楼修缮、办公设备购置、2017年市本级财力安排、一、二、三类会议经费等项目,增加经费4,764,700.00元;
3. 办公区网络建设及主渠道建设项目,减少经费1,860,400.00元;
4. 因缴费基数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717909.91元;
5. 因16年11月份起,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机构发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914,138.9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4,378.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6,541.12元,增长25.27%,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247,455.87元;
2. 缴费基数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717909.91元;
3.因16年11月份起,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机构发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914138.9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24%,人均124,475.9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76% ,人均40,962.5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96,445.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72,655.71元,增长40.59%,主要原因:
1.办公楼修缮经费项目,增加项目支出2,67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增加项目支出203,1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2017年市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结余项目,增加项目支出1,4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一、二、三类会议经费项目,增加项目支出491,6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办公区网络建设及主渠道建设,减少项目支出1,860,400.00元,该项目于2016年度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0,824.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加5,209,196.83元,增长30.94%,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247,455.87元;
2.办公楼修缮、办公设备购置、2017年市本级财力安排、一、二、三类会议经费等项目,增加经费4,764,700.00元;
3.办公区网络建设及主渠道建设项目,减少经费1,860,400.00元;
4.因缴费基数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717909.91元;
5.因16年11月份起,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机构发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914,138.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283,45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7%。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商贸事务、财政事务资金、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情况(人员工资、项目支出及保运转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7,36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支出等相关支出情况;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2,503.96元,完成预算的11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2,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9,144.96元,完成预算的9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359.00元,完成预算的99.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因公出国(境)费资金,年初无预算安排。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54,183.42元,下降31.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03,300.00元,下降73.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390.42元,下降1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93.00元,下降3.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到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2,000.00元,占13.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144.96元,占73.58%;公务接待费支出71,359.00元,占13.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2,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台经贸考察,24,000.00元/人,年初无预算安排。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144.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9,144.9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保障市委办调研、下乡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35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3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莅保调研、指导,州市间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4,403.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14.04元,减少0.4%,主要原因:
(1)办公费资金增加92,324.14元;
(2)电费资金减少38,818.72元;
(3)邮电费资金减少53,124.77元;
(4)接待费资金减少13,964.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管费、劳务费等使用情况。
(1)办公费资金,255,766.85元;
(2)印刷费资金,14,835.20元;
(3)手续费资金,380.00元;
(4)水费资金,26,876.25元;
(5)电费资金,65,390.80元;
(6)邮电费资金,150,783.97元;
(7)物业管理费,57,291.96元;
(8)差旅费资金,401,161.27元;
(9)维修(护)费,109281.60元;
(10)会议费资金,64,574.00元;
(11)培训费资金,7,300.00元;
(12)公务接待费资金,30,323.00元;
(13)劳务费资金,304,286.20元;
(14)工会经费资金,86,050.00元;
(15)福利费资金,90.00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353,371.52元;
(17)其他交通费用资金,654,600.00元;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57,481.34元;
(19)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4,5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1,297,989.17元,其中,流动资产1,527,286.53元,固定资产39,770,702.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1,474.7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7,510.20元,固定资产减少4,553,964.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3,271,01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48项,账面原值1,847,070.83元,盘亏资产297项,账面原值3,513,34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516.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含场地租金)453,158.8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41,297,989.17 1,527,286.53 28,613,395.26 24,589,334.26 3754,061.00 11,157,307.3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22,2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313,2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309,0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269,200.00元,安全检查、消防设备购置44,000.00元,工程项目购置309,00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5,200.00元,其中货物类1,232,200.00元,采购次数27次,工程类23,000.00元,采购次数1次;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367,000.00元,其中货物类81,000.00元,采购次数2次,工程类286,000.00元,采购次数5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投入情况分析
我办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我办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我办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践行“五个坚持”,切实做到“五个自觉”“六个表率”,争当“五个先锋”,自觉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做好“三服务”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市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作用较好发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0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报告20180913053947356.pdf】
附件【市委办-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docx】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办公室表201809130539591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