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46-0-/2018-112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1-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7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6年决算收入378.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收入278.07万元增长100.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度保山市档案局向上争取到省对下转移支付重点档案保护与抢救项目79.84万元,全市调整了艰苦边远津贴、公务交通补贴、改革性补贴、临时补贴和基本工资30.5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档案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37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44万元,占总支出的59.88%;项目支出151.74万元,占总支出的40.12%。与上年比较:2016年决算收入378.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收入278.07万元增长100.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度保山市档案局圆满完成了省对下转移支付重点档案保护与抢救项目79.84万元,并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调整全局干部职工艰苦边远津贴、公务交通补贴、改革性补贴、临时补贴和基本工资30.5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档案局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为226.44万元,与去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30.51万元,增长15.57%,增加原因是2016年全市调整了艰苦边远津贴、公务交通补贴、改革性补贴、临时补贴和基本工资。基本支出由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组成;人员经费202.5万元,包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89.43%。日常公用经费23.94万元由维持我局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业务费、劳务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构成,占基本支出的10.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档案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15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60万元,增加84.73%。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我局进一步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向上争取国家重点档案项目资金80万元,用于民国档案目录制作和存储;二是因工作需要,增加了保山料丝灯工艺研发经费2069999款19.3万元。项目组成情况如下:商品服务支出109.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2.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体检费、年终综合考核奖金和公休假补贴)26.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55%;其他资本性支出15.5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