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37815057-/2019-092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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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601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设立,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1)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
(2)推动横向经济联系,根据需要,提出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建议。促进优势互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
(3)为有关重点建设工程做好代理、代办业务。管理和使用好驻昆办在昆的国有资产。
(4)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
(5)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
(6)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和统战联谊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遣返和安抚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驻昆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措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抓好协调联络、招商引资、接待服务、对外交流等工作。以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反馈问题为导向,以整改措施落实为抓手,进一步统一思想,总结历史,规范管理,推动了驻昆工作跨越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组织作用不断发挥
一年来,驻昆办党支部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以及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的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的工作目标,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为重点,一是全面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支部书记带头,围绕保山实施“四化”成规模、决战全市脱贫攻坚、助推跨越发展等工作大局,抓“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5个清单的落实。带领全体党员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十九大专题培训班2班次,组织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2班次,共培训8人次,实现了在职党员的全覆盖。二是从严规范组织生活。通过每周一固定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巩固学习成果,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年初以来,支部共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4场次,开展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6次,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为支部全体党员讲党课4次,单独辅导党员7人次,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1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知识测试2次,开展下基层宣讲活动2次,开设学习专栏2个。派出党建业务骨干到保山参加党务工作培训1期、干部工作培训1期、组织工作1期,党务干部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不断夯实党组织建设根基。今年5月,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第三届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在昆流动党员排查1300多人,走访保山在昆企业和单位8家,完成了老干党小组和机关党小组设立工作和县(市、区)在昆党小组、市级退休6个流动党员党小组建设筹备工作,为下一步驻昆办党工委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修改完善党建工作6项制度措施,强化了支部党员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有效将党建工作与驻昆办各项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从强党建开始,推动驻昆工作创新。
(二)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强化驻昆功能发挥
市驻昆办始终坚持不断深化驻昆工作改革,准确把握新时代脉搏,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推动驻昆工作职能转变,积极发挥驻昆办事功能。一是强化对外联络。研究出台了《市驻昆办对外联络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驻昆对外联络工作任务,商会、展会、交流会为平台,主动开展保山在昆企业走访,主动与省级部门、企业沟通联系,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农业、旅游等方面交流活动42场次。筹备保山市党政代表团与省级单位、省属企业交流合作洽谈会11场次,参加昆明市外地驻昆机构工委举办的招商交流、工作培训等8次,与州、市开展驻昆工作交流活动7场次。二是加强信息调研。研究出台了《市驻昆办信息调研工作制度》,及时启动了信息调研科工作,配备工作人员1名,明确了岗位和职责,开展驻昆信息调研活动8次,向市委、市政府上报调研成果文章3篇,被市级刊物采用2篇次,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三是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创新。充分发挥驻昆办的“窗口、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新途径,继续通过“政府+商会+企业”等多种方式,以优质的驻昆服务来保障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全面开展。拓展招商引资信息渠道,实现了与驻昆机构、驻昆商会信息资源共享,共组织招商引资宣传18场次,发放招商引资宣传资料3000余份,完成招商引资任务4000万元。四是规范服务工作。从抓制度建设入手,修改完善接待、车辆管理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标准。圆满完成了各类中小型公务、商务接待活动56次,服务保障保山市党政机关、企业到昆公务人员3000多人次,为500多名保山到昆群众提供就业、社保、看病等咨询服务。整合昆明市驻昆机构工委交流平台,带领保山籍老干部交流学习3场次。开展老干部培训3次,走访退休干部职工和在昆困难群众45人次,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解答退休干部职工和困难群众的政策疑惑,掌握其思想动态,鼓励积极发挥社会作用。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健全了驻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机制,加强了驻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和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加强与市群众工作局的工作联系,注重协调配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对在昆重点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加强信访预警。进一步强化了重要会议、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场所的信访值守和信访接待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今年全国两会、省两会和南博会等重要会议期间驻昆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全年走访在昆保山群众21次66人次,办理来信来访43件,开展周娟、蒋王斌、张新祝等信访劝返工作8次,劝返上访群众14人次。
(四)注重扶志和扶智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始终坚持脱贫不脱钩,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群众走访座谈和宣讲6场次,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脱贫攻坚政策,与群众交心谈心,总结分析脱贫成效,继续推动挂钩群众收入提升。一是提高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在象达社区三委的帮助下,从教育引导入手,破除了群众等靠要的思想,实现了贫困户生态养殖与市场的接轨,增强了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群众致富能力。二是加强人居环境整治。自筹扶贫资金8000元,帮助杨宗亮户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房屋修缮和黄家有户院巷道路硬化,实现了人畜分离,入户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巩固产业发展支撑。为两户挂钩户开展群众养殖业培训辅导6场次,进一步规范了养殖技术,通过养殖圈舍改造,扩大了养殖规模,在实践当中挂钩户实现了思想上和行动上提高。截止2018年底,黄家有户和杨宗亮户实现了家庭人均纯收入8167.5元和4557.3元。
落实工作平台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年初以来,按照市纪委、市政府办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宗旨意识、风险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底线思维,有效提升了领导班子拒腐防变能力及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抓实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各级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2次,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定期与科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及时帮助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抓思想教育。坚持以“三会一课”、周一学习、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执行为抓手,牢牢抓住政治思想这个关键,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结合驻昆工作实际,开展了十九大专题学习25场次,党风廉政知识学习23场次,反复学习党纪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报告精神。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落实“六个带头”要求,全面提升驻昆办党支部在驻昆工作中的先锋作用。三是抓作风建设。驻昆办领导班子坚持发挥“头雁效应”,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工作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整改措施落实。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规党纪,争做勤政廉政表率,不断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好转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六)认真落实责任,规范化推动意识形态工作
年初以来,市驻昆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分析研判,规范开展日常工作,领导班子要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强化理论武装。研究出台了《市驻昆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等主题开展了8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定了《市驻昆办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方案》,每个周一,由分管副主任对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弥补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点。及时研究启动了市驻昆办“岗位大练兵”“履职担当”“明礼知耻、履职担当”实践活动等5个专题活动。教育引导干部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革命宗旨,普及文明知识和文明礼仪,不断提升全办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知识技能、文明素养,培养干部忠诚敬业、甘于奉献、吃苦耐劳精神。三是加强痕迹管理,规范材料报送。进一步加强了办公室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的痕迹管理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每个步骤和每个环节详细、如实进行记录,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注重整改问效,加强监督落实。认真落实市驻昆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措施,对工作进行了分类研究。以责任落实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围绕省委巡视和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的督促落实,严格意识形态责任制日常工作的监督问效,防止问题反弹。
(七)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驻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积极支持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及时成立了市驻昆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聚焦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指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3个方面14类44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清单销号制度”,立行立改,做到了问题清单化、责任明确化、目标数字化、措施具体化、落实标准化。一是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突破口,夯实党的领导。领导干部带头整改,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制度措施,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措施,规范“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加强管理制度“废改立”,共实施制度“废改立”38项。并以制度落实为抓手,固化整改成效,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三是以培训提高为着力点,持之以恒纠“四风”。启动了“履职担当”“岗位大练兵”等专题活动5项,开展意识形态、接待、文秘工作等整改培训13场次。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驻昆办先后成立了2个调查组,对12人开展调查谈话,追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项。先后有31人主动清退违规款项共计33.77万元,原渠道退回代酒店支付费用1.4万元,退回房屋押金0.69万元,收回被长期占用的房屋4套。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政治生态得到净化,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326,01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6,014.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62,824.00元,增长35.03%。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政策性调整工资增加经费368,684.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8,426.00元;三是2018年新增项目党工委工作经费500,000.00元,四是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314.00元,五是招商引资奖励减少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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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783,140.39元。其中:基本支出1,753,140.39元,占总支出的62.99%;项目支出1,0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7.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1,673.79元,增长13.99%。增加的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533,223.7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83,287.8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工资调整、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经费调整计入基本支出中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60,757.51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增加。
2、项目支出减少191,550.00元,其中:减少项目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经费141,550.00元计入2018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招商引资奖励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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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3,140.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3,223.79元,增长43.71%,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83,287.80元,原因是政策性调资:晋级晋档人员基本工资增加32,935.00元、津贴补贴增加80,297.00元、奖金增加225,992.00元,主要是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经费调整计入基本支出117,402.00元、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7,043.80元、医疗费增加7,020.00元;
2、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60,757.51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等费用增加12,607.81元;差旅费增加15,884.44元;车辆租赁及其他交通费增加125,630.00元,交纳残疾人保障金等费用增加18,624.06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15%,人均160,030.7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85%,人均34,762.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550.00元,减少15.68%,主要原因:一是减少2017年计入项目支出的招商引资奖励50,000.00元,二是减少计入项目支出的2017年度综合考核奖141,5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140.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1,673.79元,增长13.99%,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533,223.7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83,287.80元,原因是政策性调资:晋级晋档人员基本工资增加32,935.00元、津贴补贴增加80,297.00元、奖金增加225,992.00元,主要是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经费调整计入基本支出117,402.00元、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7,043.80元、医疗费增加7,020.00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60,757.51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等费用增加12,607.81元;差旅费增加15,884.44元;车辆租赁及其他交通费增加125,630.00元,交纳残疾人保障金等费用增加18,624.06元。
2、项目支出减少191,550.00元,其中:减少项目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经费141,550.00元计入2018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招商引资奖励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26,755.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596,755.99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79,353.99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40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070.40元,购房补贴2,314.00元;项目支出1,030,000.00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3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07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驻昆办在编人员在昆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858.00元,完成预算的8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858.00元,完成预算的82.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严格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浪费,节约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9,962.00元,下降1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858.00元,减少39,962.00元,下降16.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严格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浪费,节约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6,85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85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6,8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2,24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保山市级领导和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委办局到昆明对接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863.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757.51元,增长105.69%,主要原因是:
(一)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2,607.81元;
(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125,630.00元;
(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624.06元。
2、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12,863.99元,包含办公费28,050.08元、手续费640.00元、水费1,870.76元、电费13,156.65元、邮电费3,868.00元、差旅费15,884.44元、维修(护)费3,640.00元、培训费3,000.00元、其他交通费223,7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24.0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19,220,981.24元,其中,流动资产5,623,179.92元,固定资产797,801.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8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4,547.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44,547.37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10.06平方米,账面原值148,542.2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5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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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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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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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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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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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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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220,981.24
| 5,623,179.92
| 797,801.32
| 148,5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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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9,2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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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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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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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业务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与省信访局的沟通联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遣返和安抚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区)委托办理的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驻昆办主任组织开展评价工作,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业务科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该项目计划投资额为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3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实际支出300,000.00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驻昆办健立建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业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驻昆办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是根据预算项目资金用途,要求相关科室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指标量化、细化依据充分,切实可行。二是各项指标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汇总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逐条进行讨论。经多轮修改及会议审议通过,而后将形成指标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接待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为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驻昆办主任组织开展评价工作,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业务科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该项目计划投资额为2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2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实际支出250,000.00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驻昆办健立建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总共接待281批次,接待人次2,247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接待对象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驻昆办接待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是根据预算项目资金用途,要求相关科室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指标量化、细化依据充分,切实可行。二是各项指标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汇总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逐条进行讨论。经多轮修改及会议审议通过,而后将形成指标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临时工工资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接送、出行服务聘用驾驶员,发放驾驶员工资及购买社会保险,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接送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驻昆办主任组织开展评价工作,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业务科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该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8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实际支出180,000.00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驻昆办健立建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发放5名临时聘用驾驶员工资,购买五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到昆出差人员接送机及出行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驻昆办临时工工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是根据预算项目资金用途,要求相关科室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指标量化、细化依据充分,切实可行。二是各项指标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汇总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逐条进行讨论。经多轮修改及会议审议通过,而后将形成指标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驻昆办自2017年核销单位所有车辆,现使用的车辆均为从保山公车平台调用,为全面保障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调用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驻昆办主任组织开展评价工作,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业务科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该项目计划投资额为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3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实际支出300,000.00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驻昆办健立建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各项出行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驻昆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是根据预算项目资金用途,要求相关科室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指标量化、细化依据充分,切实可行。二是各项指标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汇总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逐条进行讨论。经多轮修改及会议审议通过,而后将形成指标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党工委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驻昆办拟成立党工委,并完成所有下设总支、支部建设。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加挂党工委牌子,隶属市委派出机构,设委员5—7名。其中:工委书记1名,由驻昆办主任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纪检监察委员1名。在驻昆办设立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党工委下设30个支部,负责1300多名保山在昆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驻昆办主任组织开展评价工作,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业务科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该项目计划投资额为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5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实际支出0.00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驻昆办健立建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于2018年年中申请并批复,由于前期工作调研部署未完成,故2018年该项目尚未开展。拟于2019年全面开展驻昆办党工委各项工作,并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一是根据预算项目资金用途,要求相关科室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指标量化、细化依据充分,切实可行。二是各项指标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汇总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逐条进行讨论。经多轮修改及会议审议通过,而后将形成指标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驻昆办属行使行政职能,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科、信息调研科三个职能科室。2018年编制数共计1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为9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明确绩效目标的设立,自上而下的分解任务目标,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市驻昆办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开展了收集评价基础数据、核实资料来源和依据等佐证材料等绩效评估工作,采用综合评价法,实事求是地全面分析绩效情况,程序规范,保证依据的充分有效,及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
2018年度收入合计3,326,01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6,014.00元,占本年总收入的100.00%,无其他收入。
2018年度支出合计2,783,140.39元,为财政拨款支出2,783,140.39元,其中:基本支出1,753,140.39元,占总支出的62.99%;项目支出1,0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7.01%。
2018年度,支出结转结余564,597.01元,其中包含2017年结转结余21,723.4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驻昆办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政相关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和市驻昆办财务管理制度。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市驻昆办对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驻昆办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组成员、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分三项体系逐条逐项自评。
产出指标,各项目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进行产出指标的分析。
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四个方便进行综合评价。
满意度指标,以服务对象的的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各项工作开展的良好,获得服务对象一致好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良好。
(3)自评组织过程:
准备过程: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相关文件;二是合理调配人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我办财务分管领导协调各相关科室抽调人员充实评价工作组力量;三是科学制定方案。
组织实施过程: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经我办财务分管领导统一安排部署,快速组建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向各相关科室发出通知要求其对归口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信息收集上报,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工作方案进行绩效评价。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一是设定目标,确定评价标准。二是预算编制科学,预算配置合理。
(2)过程情况分析:一是预算执行有效,二是预算管理规范,三是资产定期盘点。
(3)产出情况分析:驻昆办履职情况良好。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
(4)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良好,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 一是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更科学,可量化;二是考核结果运用更好地推进市驻昆办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效,进而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7.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三是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推进部门工作开展。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