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 1-/2021-09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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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3501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委转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并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政务舆情应对,起草市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4.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市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8.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驻外办事联络机构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13.负责全市城乡统筹、国防动员、打击走私的综合协调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政府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找准定位,适度超前参与政务、细致高效处理事务、主动文明综合服务,认真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后勤保障4大职能,“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建设提速提质提效,为服务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果作出了新的业绩。
1.找准定位,围绕大局,服务保障提质提效
综合协调务实高效。加强对重大决策落实、重点项目落地、重要工作推进的统筹协调,协调复工复厂、稳定经济运行等事项100多次,着力解决阻点难点痛点问题,全力保障全市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密切与市“四办”的沟通联系,加强与县(市、区)、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了贯通上下、沟通左右、联络内外、服务全局的纽带作用。完成或配合完成公务接待197批2229人、商务接待80批632人、外事接待3批29人的莅保考察洽谈服务工作,其中圆满配合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保山、外交部在腾外事等重大活动服务工作,获省公安厅、省外办表扬。加强向上请示汇报,争取资金147,458,700.00元,同比增长30.00%,超下达任务(129,940,000.00元)17,518,700.00元。
参谋辅政作用充分发挥。深化对保山“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市情新内涵的认识和把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开展体验式、蹲点式现场调研,全面掌握实际情况,从小切口入手,努力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决策参考。2020年来,共组织撰写调研报告100多篇,在疫情防控等方面为政府领导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树牢“小信息、大参谋”理念,大力推广“腾冲经验”,着力在采编调查研究类、典型经验类、问题阻点类、意见建议类、反映情况类、决策服务类等信息上下功夫,信息服务进一步优化。2020年,采编《政务信息专报(内刊)》52期、《决策参考》42期、《政务信息》100期、《政务快讯》96期,获市级领导批示63件次,推动解决困难问题117件次;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397条,采用90条得分1388分,全省排名从2019年第12位提升到第6位,龙陵县被列为省级信息直报点。
“三办”业务继续提升。一是精准办文。严格落实《公文审签制度》,完善“1+4+3”审核模式,共把发文“十关”,推进落实“文经我手无差错”。充分发挥文稿集中研讨小组,加强对重要文稿起草的调研讨论、审核把关。继续执行对外公文点评、对内公文评价制度,按季点评正反典型,带队伍、提技能。采取集中培训、受邀辅导、发放指南等方式,深化业务探讨和交流,共开展业务培训15场次,累计参训800余人次。持续整治“长、空、假、抄”等不良文风,公文制发实现“减量、提质、增效”。2020年,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133件,为年度计划150件的88.67%,比2019年下降11.33%,制发质量由全省第9位提升至第3位。坚持“统一、分类、及时、问效”原则,切实规范收文流程,收文办理实现不拖不压、不误不漏、无失泄密的目标,保障了疫情类文电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呈批、第一时间办理。推进“数字办公室”建设,近90%的文件实现网上办,提升近10个百分点。整理文书档案232卷5002件,完成2006年—2011年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并移交市档案馆。二是精细办会。抓住会前、会中、会后3个节点,编制形成了《办会要点与注意事项》,精心筹备和组织各类会议,保障了会议办理高标准、高质量。推广办会“多此一举法”(多看一眼、多过一遍、多问一句、多想一点),努力将差错隐患消除在未发之前。严格计划限额管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特殊情况实行“一会一审”。对准备不充分、材料不成熟、拟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政策解读材料缺失的,坚决不提请会议研究。大力推行召开“不见面”会议,视频会议占比达6成。严格会议规模、会议议程把关,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参会人数;2020年,以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名义召开全市性会议146次,为年度计划的45.20%,全面完成年度会议精简任务,其中:成功筹办或配合筹办全省美丽县城建设现场会议等重要会议近20场次,保障了136场次各级各类视频(电视电话)会议顺利召开。三是精密办事。严格执行财务审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内控制度,“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9.27%。带头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创卫网格责任落实、水电油印管理等工作,3个机关家属区完成社会化市场化改革。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有序开展机关办公用房“四统一”工作,昌宁三中成功创建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驻外机构联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取上海市及闵行区帮扶项目117个、资金215,654,000.00元,扎实开展“云品进京”、“云品入沪”等系列活动,“一座保山”旗舰店运行提质,在政务联络、招商引资、扶贫协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与克钦邦、曼德勒省两地友好往来,主动服务“一线两园”建设、通关便利化等工作大局。
政务督查规范有效。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尤其是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任务,及时分解任务,定人定责定时,一一推进落实。完善上级文件要求、领导指示批示、重大会议决定事项、民生领域重点工作等方面的督办机制,建立落实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进、下账式督查。采取暗访督查、“点穴式”督查、体验式督查、现场实地督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真正听实话、察实情。认真落实“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线索办理制度,按时办结平台留言59件。从严规范督查检查活动,截至12月31日,市政府督查室共登记各项督查交办事项127项(件);整合开展各项实地督查38次,为年度计划45次的84.44%,同比减少10.00%;获市级领导批示28次,其中:市委领导批示12次、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16次。2020年24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8年—2019年8件B类续办续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办结,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00%。协助征集全国、省、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选题参考材料
信访维稳等工作扎实开展。全面落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强化普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坚决支持“扫黑除恶”,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度不断完善,安全防范能力得到较大提高。狠抓综合治理、门卫值班、平安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认真落实矛盾排查调处、领导带班、信访、外来人员清查登记等制度,2020年来未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安全生产事故、涉黑涉恶涉恐案件事件。制定了《值班人员工作规范》、《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工作规范及流程》等制度,严格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未发生脱岗漏岗、信息迟报漏报等情况。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项工作提质提效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打好压实责任、巡察督查、问责问效等组合拳,在全省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中位列第5位。一是一盘棋工作格局初步形成。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职责任务压实到18个专业组、各主责单位,各级党委政府高位推动、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二是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效。深化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等领域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步伐加快。保山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升至91.8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耗时压缩至90天以下。三是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发力。建立实施营商环境“红黑榜”、投诉举报、月通报、第三方评价等制度,倒逼各事项办理环节、时限大幅压缩,对照2019年全省考核81个二级指标,目前35个居前3位、16个居4—7位。截至目前,1—11月底,金融支持重点项目9个,金额24.22亿元。对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企业158户,发放贷款累计41.07亿元,贷款余额60.69亿元,带动辖内就业人数6485人。
信息化步伐显著加快。电子政务OA系统应用进一步扩面,内部收发文流程设置新增单位12个,新增收发文流程23个。截至目前,全市电子公文流程总数30.70万条,同比增49.00%;文件数据查询下载360万人次,同比增36.00%;系统新增注册用户数801人,总注册人数6826人;系统登录110万余人次,同比增加104%;最大在线人数692余人,平均日均在线人数293余人;共计发送短信397万余条,同比增加42%。更新电子签章或秘钥单位48个,有效处置网络故障150起,保障视频会议136场次。
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全力推进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目录编制顺利完成。研究制定了《保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5个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参加省级培训2次,举办全市集中培训1次、参训130人。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市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4126条,平均月公开信息量7011条,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网站浏览量超1240万次。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回复依申请公开225件。全面推进政策解读,市人民政府发布政策解读21篇、重要会议161次,完成领导信箱回复1521件,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10次,举办“阳光政务”在线访谈20期。建立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机制,采取自检自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检查等方式,实时监测在运行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0年来,形成月检测汇总报告12期,监测网站群网站33274次,电话告警、短信及邮件告警2058次,人工网站定期巡检2520次,检测到错别字270处。规范“12345”政务热线管理,提供每周7×12小时人工服务,共受理工单16212件,办结16136件,办结率99.53%。
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等学法制度,形成了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三会一课”为主体、工作人员自学为补充的学法机制,认真组织学习《民法典》、《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本领。2020年来,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办公室党组集中学法5次。把合法性审核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前置,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合法性审核未通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性文件,一律不提交会议研究,一律不予签发。完成公文制发合法性审核82余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00%。确认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50个,举办集中业务培训1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其中:全面清理1次,专项清理3次。采取“1+N”模式,实现市、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认真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公开增聘政府法律顾问3名,共帮助审查合同、协议文本71件,提供其他法律意见建议100余条。完成行政应诉2起、民事应诉3起。
“挂包帮”和行业扶贫成效显著。因户、因人制定帮扶计划,全面完成短板、弱项销号“清零”,保障挂包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注重培育新观念、倡导新生活、展示新气象,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先进事迹,讲好帮扶故事,积极营造“脱贫致富光荣、扶贫济困光荣”的良好氛围。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保山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扶贫先进单位”、获赠芒宽乡芒龙村脱贫攻坚指挥部“勇担社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锦旗1面。组织干部职工分9批次走访象达社区贫困户,帮助协调资金1,295,900.00元,其中:道路建设资金770,000.00元、新建活动场所300,000.00元、补短板资金200,000.00元、防疫物资购置资金20,900.00元、校舍安全修缮资金5,000.00元;安排资金10,000.00元,精准补助重点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
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充实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工作人员,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日常工作,明确了每项改革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传达学习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省政府系统合法性审核等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吃透上级政策,准确把握改革要领。2020年,办公室党组会议4次、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7次研究了优化营商环境、法律顾问招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等工作。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次,其中:保留25件、需修改7件、废止8件、剔除2件。参加深化改革培训3批、8人次,举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法律顾问等业务培训,年度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撤销城乡统筹综合协调科(市中低改办),职责划入联系农口秘书科;设置营商环境综合协调科,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打击走私、中低产田地改造等工作卓有成效。认真组织开展“国门利剑”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走私活动高发频发势头,守边护边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全市查处涉嫌走私案件1663起,总涉案金额约230,000,000.00元。协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4.36万亩,完成投资214,312,500.00元。“农转城”工作持续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提升到45.0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落实。认真实施国防动员综合计划,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扎实开展,开展慰问、活动9次,配齐了共青团、妇儿工委工作人员,获评市级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
3.抓牢关键,深化治理,干部队伍建设提质提效
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从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实现“双推进”。推进政治型机关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采取集中研讨、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方式,加强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着力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问题。全体共产党员签订了不信教不参加信教活动、保密安全等承诺书。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领导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200多人次。“关键少数”带头参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在职党员云岭先锋APP安装使用实现全覆盖,完成规范化达标创建党支部4个。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疫情发生以来,111名党员自愿捐助疫情防控资金35,000.00元,入户排查和卡点值守党员36名,无偿献血党员8名。组织开展了“追寻总书记足迹·坚定信念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等支部活动,表彰优秀共产党员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依法依规选人用人,向市委推荐副处级干部1名、三级调研员1名、优秀副处级干部2名、优秀正科级(年轻)干部5名;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1人。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班子成员“最不满意三项工作”均圆满完成年度整改计划。
意识形态主动权话语权牢牢掌握。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和研判机制,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话语权。制发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工作2次,开展分析研判4次,通过“网上党支部”等平台推送学习内容200多条。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市情新内涵大讨论,找准服务定位。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四史”教育,办好“红色书屋”,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扎实开展公民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网络文明建设、无烟机关创建、志愿服务等工作,省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复审。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维护监测,严格发布内容审核把关,抓牢主流思想舆论阵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组书记全面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系列内容,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警示教育,认真开展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违规借贷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观看了《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建立完善制度39项,召开党组会议22次、主任办公会议9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1项。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及时谈心谈话、红脸出汗。主动接受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坚决支持“扫黑除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文简会、规范督查等工作持续深化。牢记“两个务必”,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认真开展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从严教育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24个机构和党总支,部门决算数据含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及驻北京联络处。与上年相比,因机构改革,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年6月起独立核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1-5月数据。2020年度部门决算不包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本年度无偿划拨给政法委1辆车,年末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8,755,65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55,651.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62,646.76元,减少18.27%,主要原因为:
(一)基本经费收入比上年减少1,599,602.92元(机构改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从2019年6月起独立核算)。
(二)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5,063,043.84元。具体为:机构改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独立核算,应急工作、中低产田工作、城乡统筹工作职能划转,导致项目资金相应减少。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业务经费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5,876.75元;应急管理工作经费0.00元,比上年减少12,200.00元;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经费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0.00元;全市城乡统筹专户工作经费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0.00元;丘北经验推广办公室工作经费0.00元,比上年减少30,000.00元;购车经费0.00元,比上年减少450,000.00元;政务督查工作经费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0.00元;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房租费及业务补助经费2,000,000.00元,比上年减少2,046,304.84元;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项目干部人才培训交流补助经费768,000.00元,比上年减少2,023,242.25元;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经费749,600.00元,比上年增加499,600.00元;法律顾问经费70,800.00元,为本年新增项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34,180.00元,为本年新增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6,247,898.11元。其中:基本支出22,557,127.87元,占总支出的62.23%;项目支出13,690,770.24元,占总支出的37.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943,642.40元,减少24.78%,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支出17,994,925.78元,比上年减少3,044,734.69元,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出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49,549.98元,比上年减少2,579,688.89元(具体为基本工资减少60,392.00元,津贴补贴减少1,427,333.00元,奖金减少807,618.3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293,540.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44,068.6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5,234.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7,193.0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17,804.50元,医疗费减少5,110.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375.80元,比上年减少465,045.8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46,232.00元,生活补助减少316,218.80元,奖励金减少2,595.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62,202.09元,比上年减少554,868.23元。原因为机构改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独立核算,人员和车辆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07,904.09元,比上年减少613,607.85元(具体为办公费减少117,806.55元,印刷费增加9,634.70元,手续费减少45.00元,水费增加4,092.93元,电费增加27,771.08元,邮电费增加6,059.16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4,417.00元,差旅费减少230,163.78元,因公出国费用减少58,400.00元,维修费增加203,705.33元,租赁费增加34,400.00元,会议费减少1,116.00元,培训费增加39,55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390.00元,劳务费减少373,066.73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94,5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5,443.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8,880.1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47,941.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8,350.00元),资本性支出154,298.00元,比上年增加58,739.62元(具体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6,929.89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38,190.27元)。
3.项目资金支出13,690,770.24元,比上年减少8,344,039.48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独立核算,应急工作、中低产田工作、城乡统筹工作职能划转,导致项目资金相应减少。具体为:保财行〔2020〕2号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经费749,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委托业务,聘请第三方对营商环境进行评估,支出比上年相比增加499,6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协同办公系统及网络视频会议运维经费100,000.00元,保财行〔2020〕2号网络安全加固改造经费300,000.00元,这两项主要用于协同办公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法律顾问经费70,800.00元,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0,8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机关老年活动室及周转房维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周转房的维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34,180.00元,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整理以前年度文件清理审查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34,18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费及业务补助经费3,400,000.00元,主要用于交纳房屋租金、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74,078.7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预〔2020〕69号政府机构能力建设及业务经费(驻京)1,519,338.04元,该项目为驻北京联络处年中追加项目,主要用于保障驻京联络处各项工作的开展,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19,338.0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房租费及业务补助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交纳驻沪干部及挂职干部房屋租金、举办各类展销活动、开展招商引资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467,442.9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预〔2020〕257号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192,246.61元,保财预〔2020〕35号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查处部门办案补助经费1,931,500.00元,这两项主要用于打私办业务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5,775.6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及绩效评估等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日常走访慰问驻保部队工作补助经费199,854.59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0,145.41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保财行〔2020〕9号2020年慰问经费125,251.00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1,147.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云财政法〔2019〕388号保财行〔2020〕62号专项业务补助经费(维稳经费)(驻沪)500,000.00元,该项目为省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各项工作的开展,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农〔2020〕85号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项目补助经费768,000.00元,该项目为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用于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55,242.2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预〔2020〕16号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县区特色烟叶生产业务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2020年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以下项目:出国经费177,600.00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业务经费805,876.75元,应急管理工作经费12,200.00元,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经费100,000.00元,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经费50,000.00元,政务督查工作经费100,000.00元,全市城乡统筹专户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丘北经验推广办公室工作经费30,000.00元,购车经费450,000.00元,公共安全财政应急经费(省拨)2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57,127.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99,602.92元,下降13.76%,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17,549,549.98元,比上年减少2,579,688.89元,原因为机构改革,2019年6月部分人员划出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具体为基本工资减少60,392.00元,津补贴减少1,427,333.00元,奖金减少807,618.3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293,540.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44,068.6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5,234.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7,193.0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17,804.51元,医疗费减少5,110.6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07,904.09元,比上年减少613,607.85元,原因为机构改革,2019年6月部分人员划出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减少,车辆减少,导致相关经费有所减少。具体为办公费减少117,806.55元,印刷费增加9,634.70元,手续费减少45.00元,水费增加4,092.93元,电费增加27,771.08元,邮电费增加6,059.16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4,417.00元,差旅费减少230,163.78元,因公出国费用减少58,400.00元,维修费增加203,705.33元,租赁费增加34,400.00元,会议费减少1,116.00元,培训费增加39,55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390.00元,劳务费减少373,066.73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94,5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5,443.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8,880.1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47,941.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8,35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375.80元,比上年减少465,045.8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46,232.00元,生活补助减少316,218.80元,奖励金减少2,595.00元。
4.资本性支出154,298.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比上年增加58,739.62元(具体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6,929.89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38,190.27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94,925.78元,占基本支出的79.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562,202.09元,占基本支出的20.23%,人均51,843.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90,770.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44,039.48元,减少37.87%,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网络安全加固改造经费3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2.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经费749,600.00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增加499,600.00元,原因为上年仅支付项目首付款。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3.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及绩效评估等经费500,000.00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4.日常走访慰问部队工作经费199,854.5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145.41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5.慰问经费125,251.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7.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6.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房租费及业务补助经费2,0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67,442.9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7.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费及业务补助经费3,4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4,078.7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政府机构能力建设及业务经费1,519,338.0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9,338.04元,该项目为驻北京联络处年中追加省拨补助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各项业务的开展。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8.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查处部门办案补助经费1,931,5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3,529.0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9.机关老年活动室及周转房维修经费3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10.省拨专项业务补助经费(维稳经费)5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11.2020年上海对口帮扶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项目补助经费768,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55,242.2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12.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县区特色烟叶生产业务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13.协同办公系统及网络视频会议运维经费1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0.00元,该项目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协同办公系统的运行维护费以及保障网络视频会议的正常开展。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1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34,18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180.00元,该项目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对以前年度以及现行文件的规范性备案审查。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15.法律顾问经费70,8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800.00元,该项目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支出的劳务费等。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16.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192,246.6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2,246.61元,该项目为本年新增省拨补助经费项目,于2020年11月拨款,主要用于打私办开展各项业务。项目开展进度为11.69%.
因机构改革,2020年相比2019年减少的项目有9项,合计1,825,676.75元。具体为:出国经费177,600.00元、购车经费450,000.00元、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经费50,000.00元、政务督查工作经费100,000.00元、全市城乡统筹专户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丘北经验推广办公室工作经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业务经费805,876.75元、应急管理工作经费12,200.00元、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经费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47,898.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943,642.40元,减少24.78%,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支出17,994,925.78元,比上年减少3,044,734.69元,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出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49,549.98元,比上年减少2,579,688.89元(具体为基本工资减少60,392.00元,津贴补贴减少1,427,333.00元,奖金减少807,618.3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293,540.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44,068.6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5,234.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7,193.0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17,804.50元,医疗费减少5,110.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375.80元,比上年减少465,045.8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46,232.00元,生活补助减少316,218.80元,奖励金减少2,595.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62,202.09元,比上年减少554,868.23元,原因为机构改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独立核算,人员和车辆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07,904.09元,比上年减少613,607.85元(具体为办公费减少117,806.55元,印刷费增加9,634.70元,手续费减少45.00元,水费增加4,092.93元,电费增加27,771.08元,邮电费增加6,059.16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4,417.00元,差旅费减少230,163.78元,因公出国费用减少58,400.00元,维修费增加203,705.33元,租赁费增加34,400.00元,会议费减少1,116.00元,培训费增加39,55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390.00元,劳务费减少373,066.73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94,5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5,443.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8,880.1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47,941.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8,350.00元),资本性支出154,298.00元,比上年增加58,739.62元(具体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6,929.89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38,190.27元)。
3.项目资金支出13,690,770.24元,比上年减少8,344,039.48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独立核算,应急工作、中低产田工作、城乡统筹工作职能划转,导致项目资金相应减少。具体为:保财行〔2020〕2号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经费749,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委托业务,聘请第三方对营商环境进行评估,支出比上年相比增加499,6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协同办公系统及网络视频会议运维经费100,000.00元,保财行〔2020〕2号网络安全加固改造经费300,000.00元,这两项主要用于协同办公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法律顾问经费70,800.00元,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0,8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机关老年活动室及周转房维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周转房的维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34,180.00元,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整理以前年度文件清理审查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34,18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费及业务补助经费3,400,000.00元,主要用于交纳房屋租金、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74,078.7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房租费及业务补助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交纳驻沪干部及挂职干部房屋租金、举办各类展销活动、开展招商引资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467,442.9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预〔2020〕69号政府机构能力建设及业务经费(驻京)1,519,338.04元,该项目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保障驻京联络处各项工作的开展,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19,338.0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预〔2020〕257号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192,246.61元,保财预〔2020〕35号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查处部门办案补助经费1,931,500.00元,这两项主要用于打私办业务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5,775.6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及绩效评估等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2号日常走访慰问驻保部队工作补助经费199,854.59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0,145.41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行〔2020〕9号2020年慰问经费125,251.00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1,147.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云财政法〔2,019〕388号保财行〔2020〕62号专项业务补助经费(维稳经费)(驻沪)500,000.00元,该项目为省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各项工作的开展,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农〔2020〕85号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项目补助经费768,000.00元,该项目为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用于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55,242.2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保财预〔2020〕16号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县区特色烟叶生产业务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因机构改革,2020年相比2019年减少的项目有9项,合计1,825,676.75元。具体为:出国经费177,600.00元、购车经费450,000.00元、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经费50,000.00元、政务督查工作经费100,000.00元、全市城乡统筹专户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丘北经验推广办公室工作经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业务经费805,876.75元、应急管理工作经费12,200.00元、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经费1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69,41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9%。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14,761,170.58元(其中基本工资4,279,389.00元,津贴补贴4,833,494.00元,奖金5,418,049.8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4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708.43元,医疗费81,089.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58,709.33元(其中办公费2,016,063.95元,印刷费13,880.70元,咨询费147,100.00元,水费19,884.93元,电费213,046.32元,邮电费311,737.88元,物业管理费408,583.00元,差旅费1,802,989.70元,维修费473,612.17元,租赁费4,197,117.00元,会议费48,844.00元,培训费332,476.00元,公务接待费196,893.60元,劳务费1,356,518.30元,委托业务费1,955,250.00元,工会经费197,296.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834.88元,其他交通费用1,411,430.6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1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64,236.00元(其中生活补助55,071.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65.00元),资本性支出485,298.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91,297.00元,信
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94,001.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保障相关业务的开展,相关支出情况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93,267.00元(其中办公费144,120.60元,维修(护)费133,954.40元,劳务费15,1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2.00元),资本性支出206,733.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06,733.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3,45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3,415.20元,职业年金217,932.5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800.00元,抚恤金375,904.80元,生活补助14,4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2,95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相关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7,910.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65,046.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4,0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64,075.00元(其中津贴补贴64,07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7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其中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项目经费768,000.00元,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开展干部人才培训工作以及烟草种植保险办公室购买烟草种植保险款。相关支出情况为:商品和服务支出768,000.00元(其中办公费118,600.50元,培训费118,600.50元,委托业务费530,79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0.00元(主要为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6,728.48元,完成预算的4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9,834.88元,完成预算的3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6,893.60元,完成预算的98.4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划出市政府办,车辆转出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疫情原因,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31,948.69元,下降7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89,783.26元,减少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40,653.88元,下降7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1.55元,下降0.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划出市政府办,车辆转出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疫情原因,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834.88元,占61.90%;公务接待费支出196,893.60元,占38.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疫情原因,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834.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9,834.88元,年底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保有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118,902.40元、维修费106,364.28元、过路过桥费34,128.12元、保险费60,440.08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6,893.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6,893.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为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用于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49,012.60元、驻上海联络处用于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140,642.00元、办公室接待来宾支出7,239.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2,202.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4,868.23元,减少10.8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划出市政府办,人员车辆减少。均为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商品和服务支出4,407,904.0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34,952.88元,印刷费11,634.70元,咨询费69,100.00元,水费4,092.93元,电费27,771.08元,邮电费48,440.41元,物业管理费8,583.00元,差旅费1,151,153.48元,维修费209,680.33元,租赁费68,400.00元,会议费35,714.00元,培训费39,550.00元,公务接待费7,239.00元,劳务费411,254.02元,委托业务费194,500.00元,工会经费197,296.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253.98元,其他交通费用1,190,33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950.00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154,298.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其中家具54,730.00元,办公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支出99,56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29,545,623.17元,其中,流动资产2,643,918.34元,固定资产26,899,124.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2,330.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374.58元,流动资产增加2,200,705.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92,12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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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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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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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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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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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29,545,623.17
| 2,643,918.34
| 26,899,124.83
| 14,170,802.18
| 2,949,362.41
|
| 9,778,960.24
|
|
| 2,5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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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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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1,83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1,8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9,988.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941.2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3%。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采购物品主要为办公设备,采购类型主要为自行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协同办公系统及网络视频会议运维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全市协同办公系统正常运行、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安全可靠运行,2020年拟完成项目目标如下:一是保山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维护;二是办公室网络及全市视频会议运维保障;三是保山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短信提醒业务;四是办公室互联网接入费用。该项目经费预算10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1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对2020年度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合同的签订及资金支付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协同办公系统及网络视频会议运维经费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4月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电子政务OA系统应用进一步扩面,内部收发文流程设置新增单位12个,新增收发文流程23个。截至2020年底,全市电子公文流程总数30.70万条,同比增49.00%;文件数据查询下载360万人次,同比增36.00%;系统新增注册用户数801人,总注册人数6826人;系统登录110万余人次,同比增加104.00%;最大在线人数692余人,平均日均在线人数293余人;共计发送短信397万余条,同比增加42%。更新电子签章或秘钥单位48个,有效处置网络故障150起,保障视频会议136场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运行维护采购招标工作,并完成了保山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网络、互联网、办公电脑故障的维护工作,确保了电子公文的正常流转、办公室网络及电脑终端的正常运行,提高了各政效率和保证了政府信息的及时传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协同办公系统及网络视频会议运维涉及全市党政机关网站管理单位,各级各部门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协同办公系统及网络视频会议运维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类项目,对此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项目审批、采购流程、资金支付等方面,事前加强项目的审核把关,事中监控过程符合标准,事后总结整理相关凭证,通过绩效自评,能够为其他采购项目提供借鉴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需提升决策的合法性和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合法性审核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前置,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合法性审核未通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性文件,一律不提交会议研究,一律不予签发。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为5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34,18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办公室新开展的工作。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科对2020年度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50,000.00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20年2月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科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67号)精神。截至目前完成相关部门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核82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00%。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开展全面清理一次,专项清理三次。2020年2月21日发布《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确认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50个,其中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35个,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个,其他有关单位13个。清理结果通过《保山日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要求,全面完成了本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公布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了4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一次,对截至2019年9月3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废止8件,需修改7件,剔除2件,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求、必须履行法定职权职责的25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专项清理3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力度,向上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前审查和向省政府备案工作,向下及时办理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备案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县(市、区)、市级单位报来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00%。二是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学习培训。9月24日,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法律顾问工作业务培训会,总结了我市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效,邀请了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处、法律顾问处负责同志就如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作了专题培训。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市政府把好3道关,即严把政府决策法律关,筑牢文件出台规范关,助力矛盾化解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文件制发人员满意度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疫情原因,原计划召开的文件合法性审核会议取消,故预算执行率偏低。改进措施:在以后的预算工作中,加强预判性,进一步提高预算准确率。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原计划召开的会议取消,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属于业务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房租费及业务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于2012年11月正式批复设立,于2013年3月挂牌,为保山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派出机构,从属于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核定编制5人,主任、副主任各1名,两个科室(综合科和经济联络科)核定为正科级领导职数。目前实有4人。属预算内拨款单位,市财政核拨经费主要包括业务费、办公费及职工房租费、驾驶员工资等。相关公务接待费用由本级财政列入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滇沪合作工作。主要职责有:一是承担保山市委、市政府以及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委托办理的工作;二是承办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公室及闵行区交办的事项;三是积极开展保山市与上海市、闵行区及省驻沪办的联系沟通工作;四是积极收集和传递信息,加强沟通和联络工作,提供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的建议,为保山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开拓市场开展协调服务工作;五是负责保山市在沪和赴沪企业的协调工作,为我市在沪经商人员及就读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援和服务;六是负责市级领导到沪公务活动、会议及学习培训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保山市在沪举办的大型活动会务工作,为市级机关干部到沪公务和培训提供服务;七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本年度业务经费预算2,00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2,0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驻上海联络处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驻上海联络处业务经费2,000,000.00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20年1月全部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驻上海联络处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经联络处领导审批,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报账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配合做好服务党政互访工作,配合推动闵保两地党政考察团互访考察交流公务活动10余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2020年共争取上海市帮扶保山市项目资金216,454,000.00元,127个项目。三是创新思变,不断搭建云品入沪平台。高质量组织保山市茶叶闵行推介会、“玩美玉食”文化宣传活动周、“10·17沪滇帮扶·走进保山”推介展示活动周、保山小粒咖啡文化专题推介等系列活动,组织“滇西旅游环线保山精品游展、保山珠宝文化精品展、保山美食文化品鉴展、保山绿色农特产品线上展”及旅游宣传、黄龙玉、南红、美食沙龙活动,10余个行业协会及20余户企业展示美玉好物2200余件,3位国家级功勋烹饪大师现场展示技艺,直接带动建档立卡户5000多户,共计2万多人增收致富,实现销售额达6000余万元,让上海市民及企业可以足不出户走进保山、了解保山、体验保山。四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联络处配合市委组织部、闵行区合作交流办,认真组织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到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开展专题培训,全年共举办主题培训班13批,共计18班次,参训学员720人,为提升全市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沪联络处2020年积极协调沪保两地互访交流合作,优化提升沪保两地沟通纽带,持续做好沪滇协作帮扶项目,不断巩固云品入沪工作成效,积极促成沪保其他领域合作交流,不断提升保山在沪推介平台建设,不断强化联络处内部建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到沪人员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完善惩防体系。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驻沪联络处工作属于业务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费及业务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保山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访维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助推保山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该项目经费用于保障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经费包含年初财政预算3,400,000.00元,年中追加补充省拨经费(政府机构能力建设及业务经费)1,650,000.00元,总计5,05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4,919,338.04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驻京联络处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驻京联络处业务经费年初预算3,400,000.00元,经审核通过后,分别于2020年1月、4月、8月、10月分批到账。年中补充经费1,650,000.00元于2020年11月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驻京联络处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经联络处领导审批,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报账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驻京联络处坚持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推动工作职能转变,积极发挥联络处对外联络、服务保障功能。一是做好服务保障。对照坚持简化不失礼、热情不超标、满意不违规的原则,圆满完成市、县各级领导及部门赴京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截至2020年底,共计130批575人次。二是做好保山籍在京人员联络。主动加强互联互通,对保山籍在京津冀创业、就业、就学以及赴京群众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不断完善保山籍在京津冀人员、投资企业目录,为下一步建立人才资源档案库做好基础工作。目前,统计在册的保山籍在京津冀就学600余人,工作或经商500余人,保山在京挂职和北京在保山挂职的部门领导40余人。三是突出对外宣传,切实做好招商引资。积极发挥联络处在保山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对外宣传、招商引资的窗口和平台作用。通过组织参加展览展销会、招商推介会等积极宣传推介保山。2020年组织展会参展10次,签订合作协议7个,发放5县(市)区宣传招商资料10000余份。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创新尝试并成功组织了一次线上展会,通过网络直播模式宣传推介了保山,收获颇丰,影响力显著提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切实履行云南驻京机构党委第六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执行力和组织力。切实转变工作职能,驻京机构功能有效发挥,强化对外宣传,招商引资前沿平台不断延伸,维稳工作形成合力,信访处置能力再提高,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到京人员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驻京联络处工作属于业务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法律顾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和行政事务管理,是新形势下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对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增强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办公室充分认识到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科各项工作的开展,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为18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70,8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法律顾问项目是办公室新开展的工作。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科对2020年度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法律顾问经费180,000.00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20年2月到账18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科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了4名政府法律顾问,组建了一个老中青、全方位、各有所长、优势互补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其中既有身经百战的专职律师;还有从政经验丰富的“法学专家”;既有“保山法制活字典”50后,还有“三门学科学位”90后。二是通过“1+N”模式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1”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模范带动,“N”即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各乡镇、各国有企业、各村(社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市政府法律顾问对市政府合同审查71件,提供其他法律意见和建议百余条,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有效参与相关重大事项谈判洽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千余件。四是做好应诉工作。2020年行政应诉2起,民事诉讼3起。五是协助做好政府党组、政府办党组开展《民法典》宣讲报告会。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做好我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工作。二是3个多样提升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即聘任方式多样,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和施甸县实行分级聘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龙陵县实行统一聘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任人员多样,包括法学专家、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发放酬劳方式多样,法律顾问的聘金采取基本工作报酬+实际工作绩效、按年付费和按件付费等方式。三是通过法律宣讲,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干部法治本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法律顾问室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疫情原因,原定于2020年开展的全市法律顾问相关培训取消,故预算执行率偏低。改进措施:在以后的预算工作中,加强预判性,进一步提高预算准确率。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4.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法律顾问工作属于业务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打好压实责任、巡察督查、问责问效等组合拳,在全省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中位列第5位。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综合协调科各项工作的开展,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为75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749,6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是办公室新开展的工作。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营商环境综合协调科对2020年度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经费750,000.00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20年3月到账7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营商环境综合协调科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发力。建立实施营商环境“红黑榜”、投诉举报、月通报、第三方评价等制度,倒逼各事项办理环节、时限大幅压缩,对照2019年全省考核81个二级指标,目前35个居前3位、16个居4—7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一盘棋工作格局初步形成。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职责任务压实到18个专业组、各主责单位,各级党委政府高位推动、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二是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效。深化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等领域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步伐加快。保山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升至91.8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耗时压缩至90天以下。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企业满意度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属于委托业务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机关老年活动室及周转房维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市政府办公室异地交流干部、省外来滇挂职干部到市政府办公室挂职领导增加,为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外来滇干部的关心关爱和重视,切实发挥挂职干部作用,根据云组发电〔2018〕34号、云组通〔2018〕20号、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019年3月5日电话通知要求,为做好对挂职干部服务保障工作,拟对市政府办公室第一家属区老年活动室及三套老旧住房进行维修改造作为交流挂职干部周转住宿用房。该项目经费预算30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3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行政科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为做好周转房维修工作,行政科于年初与相关厂家就本年度工作进行洽谈后,提交了经费预算报告,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顺利完成维修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机关老年活动室及周转房维修经费300,000.00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20年2月全部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等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根据年初预算目标,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做好挂职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对市政府办公室第一家属区老年活动室及三套老旧住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作为交流挂职干部周转住宿用房。。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行政科在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上,一方面做好房屋维修工作,保障房屋质量,另一方面,争取降低成本,将厉行节约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挂职干部满意率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机关老年活动室及周转房维修项目属于采购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工作开展次数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采购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及绩效评估等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贯彻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核心要求,积极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确保我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2020年拟完成项目目标如下:一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二是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三是政府网站集群系统进行维护。该项目经费预算50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5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及绩效评估工作为办公室每年开展的持续性项目。为更好的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对2020年度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合同的签订及资金支付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及绩效评估等经费50万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20年4月到账330,000.00元,7月到账17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办公室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和其他传统公开形式为补充,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126条,发布政策解读75条,公开政府重要会议160次,完成领导信箱回复1521件,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9次,举办“阳光政务”在线访谈20期,回复依申请公开225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公开职责。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聚焦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聚焦“三大攻坚战”加强信息主动公开;聚焦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标准化。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提升政府公报质量;推进12345政府热线建设。四是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网站用户满意度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及绩效评估工作属于政府采购类项目,对此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项目审批、采购流程、资金支付等方面,事前加强项目的审核把关,事中监控过程符合标准,事后总结整理相关凭证,通过绩效自评,能够为其他采购项目提供借鉴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查处部门办案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2号)精神,将打私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设机构,编制为3名专职人员,1名副市长任组长,1名副秘书长兼任主任,19个成员单位,设综合科1个,编制3人。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打击走私的方针、政策,具体落实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打击走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指示、决定;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行动及专项斗争;开展情报调研工作,掌握走私与反走私动态;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查处走私贩私大案要案;协调缉私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有争议的走私贩私案件。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为1,600,000.00元,全部为非税收入返还,全年实际收入数为1,931,5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绩效自评,打私办综合科对2020年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打私办及时将缉私罚没物品拍卖收入上缴国库,市财政局及时返还额度,全年共1,931,500.00元全部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按照序时进度,由市政府办财务科序时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查处涉嫌走私案件1663起。打私办租赁2个仓库用于存放无主货物,聘请2名安保人员24小时巡逻,以保障货物安全。按照年度计划,完成相关业务培训2期,进一步提升全市反走私系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力推进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建立打击走私工作长效机制,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一是打私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阶段性成效;二是切实加强边境管控和国际执法合作;三是打私工作形成抓点线面结合查控体系;四是打私工作专案攻坚凸显震慑效应;五是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为1,600,000.00元,全部为非税收入返还,全年实际收入数为1,931,500.00元,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网络安全加固改造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保山市政府办公室有网络安全设备为防火墙1台、上网行为管理设备1台(其中,防火墙为保山市政府办公室自行采购设备,上网行为管理设备为省网管中心下拨设备),两台设备均已经超过使用年限。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需加强网络安全防护。2019年底经办公室同意,向市财政局申请网络安全加固改造经费用于购置防火墙及防病毒模块。该项目经费预算30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3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对2020年度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合同的签订及资金支付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网络安全加固改造经费300,000.00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20年4月全部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办公室购置防火墙1台、防病毒模块1套,以保障办公室网络安全运行。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办公室网络正常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网站用户满意度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网络安全加固改造工作属于政府采购类项目,对此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项目审批、采购流程、资金支付等方面,事前加强项目的审核把关,事中监控过程符合标准,事后总结整理相关凭证,通过绩效自评,能够为其他采购项目提供借鉴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日常走访慰问驻保部队工作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与驻保各部队的沟通联系,切实加强军民鱼水情,除在节日期间对驻保部队开展慰问,还需在日常工作中走访联系驻保各部队,2020年度日常走访慰问部队专项经费预算20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199,854.59元,执行率为99.95%。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日常走访慰问驻保部队专项经费项目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在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秘书八科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安排,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与驻保部队进行日常联系、沟通交流,并根据情况对各驻保部队进行走访和慰问。2020年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与驻保各部队对接联系,同时集中慰问3次,相关费用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从日常走访慰问驻保部队专项经费中支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日常走访慰问驻保部队工作经费200,000.00元经年初预算审核通过后,2020年1月到账100,000.00元,2020年8月到账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的执行是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八科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的走访慰问做出相关计划,提交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经会议通过后,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共走访慰问驻保部队3次,按年初计划完成日常走访慰问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与驻保各部队的沟通联系,切实加强军民鱼水情,体现保山市委、市政府拥军的光荣传统,与驻保各部队保持日常联系、沟通交流,2020年已完成对各驻保部队进行走访慰问的工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日常走访慰问的各驻保部队满意度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驻保部队日常走访慰问经费项目属于采购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物资采购流程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采购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2号)精神,将打私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设机构,编制为3名专职人员,1名副市长任组长,1名副秘书长兼任主任,19个成员单位,设综合科1个,编制3人。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打击走私的方针、政策,具体落实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打击走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指示、决定;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行动及专项斗争;开展情报调研工作,掌握走私与反走私动态;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查处走私贩私大案要案;协调缉私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有争议的走私贩私案件。该项目为省级转移支付项目,未列入市级年度预算,实际到账金额为2,5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出数为192,246.61元,因经费下达时间为2020年12月,故执行率偏低。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绩效自评,打私办综合科对2020年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为省级转移支付项目,于2020年12月到账2,5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费按照序时进度,由市政府办财务科序时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查处涉嫌走私案件1663起。打私办租赁2个仓库用于存放无主货物,聘请2名安保人员24小时巡逻,以保障货物安全。按照年度计划,完成相关业务培训2期,进一步提升全市反走私系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力推进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建立打击走私工作长效机制,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一是打私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阶段性成效;二是切实加强边境管控和国际执法合作;三是打私工作形成抓点线面结合查控体系;四是打私工作专案攻坚凸显震慑效应;五是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为省级转移支付项目,未列入市级年度预算,项目资金为2,500,000.00元,支出数为192,246.61元,因经费下达时间为2020年12月,故执行率偏低,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下一步将继续提高项目开展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慰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老干部工作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老干部、困难老党员的关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节日期间组织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及困难家庭。2020年度慰问经费预算15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125,251.00元,执行率为83.53%。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办公室行政科、老干科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慰问经费于2020年1月全部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行政科、老干科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经办公室领导审批后,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报账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办公室为更好地开展慰问工作,成立领导小组1个,在节日前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工作。2020年共走访慰问老干部、困难党员共3次,200余人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办公室在2020年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离退休老干部、困难老党员家中开展走访慰问,与他们亲切交谈,认真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叮嘱老党员同志们要注意身体,保持良好的心态,并为他们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一句句暖心的话语,一次次贴心的问候,传递了党对党员们的深切关怀和挂念,让困难老党员们倍感温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老干部、困难党员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项目属于业务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专项业务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商按照“建好一个中心、搭好两个平台、用好三级联动运营模式、优化好四个功能、拓展好5+项服务”的“12345”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做好沪滇协作、交流推动、引智引资、云品入沪、在线经济、旅游推介、劳务协作等工作,创新驻外机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1+N+N”(即1个平台,N个运营公司,N种合作模式)孵化模式,实现线上线下齐头并进、闵行保山相互交流不断加深。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投资建设直播中心,提升孵化运营中心线上线下推广,以“电商+直播”的模式,将“流量经济”转变为“数字经济”,创新宣传推介模式,全面推进保山文化推介、农特产品上行等工作,更好地服务沪滇合作。该项目全年实际支出5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驻上海联络处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专项业务补助经费于2020年4月全部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驻上海联络处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经联络处领导审批,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报账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组织孵化企业电子商务合作洽谈会,引进最货电子商务、北京一田国际传媒打造网络直播等方式,注册“品为保山”抖音直播号和腾讯直播平台,投资建设了联络处直播中心,将其打造为展示展销的综合平台,发挥上海大市场大流通大平台优势,用好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大力发展在线文娱与消费扶贫有机结合,让保山的绿色食品走出云南、走向世界,助力服务保山乡村产业振兴。同时,依托上海消费扶贫工作平台“百县百品”系列直播、“一亩田”“一点资讯”直播间等平台进行直播带货,助推保山优质农特产品进上海。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驻上海联络处高效能发挥新媒体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公众号优势,利用现代大众“碎片化”“快餐式”的阅读需求,及时在公众平台推送沪滇协作、人文展示、绿色食品、政策咨询、工作动态等内容,“线上线下”同步推进联络处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有效增强了各类主题活动的影响力和联络工作综合满意度,并实现新媒体平台互动、交流、分享和传播。2020年,联络处公众号新增关注197人,累计推送各类信息150条,文章被转载分享985次,文章阅读量41000次,文章阅读人数22000人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农产品企业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项目属于业务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费为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项目经费,未列入市级年度预算。根据《关于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有关事项的函》,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2020年市委组织部选派8名干部到上海市闵行区挂职锻炼1年的费用支出。该项目全年实际支出768,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驻上海联络处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干部人才培训交流项目经费于2020年6月全部到账。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驻上海联络处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经联络处领导审批,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报账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有关事项的函》,2020年,市委组织部选派8名干部到闵行挂职锻炼1年,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补助768,000.00元,包含保山赴闵行挂职干部住宿保障、伙食保障及其他保障。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为圆满完成市委组织部选派挂职干部锻炼的相关保障工作,成立了2020年赴闵行干部人才培训交流项目询价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平竞争、节约成本、优质适用的原则,确定最终实施主体,顺利完成赴闵行挂职干部的工作生活保障工作。经过综合评估以后,由上海静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保山赴闵行挂职干部住宿保障项目,由上海博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挂职干部伙食保障、培训及其他服务保障项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驻上海联络处全力做好保山选派8名干部到闵行区挂职、5名干部到联络处挂职管理服务,优化学习培训内容,重点在乡村振兴、社区管理、产业发展、党性修养等方面加强统筹。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挂职干部满意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项目属于采购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为促进烟叶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烟农利益,省级财政下拨补贴100万元用于投保预约种植“2260”项目烤烟面积1万亩。按照“云南省2,018-2020年烟叶种植保险项目”公开招标结果,依据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与投保烟农签订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完成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中心支公司种植业保险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及时支付款项。该项目为省拨专项经费,未列入当年市级财政预算,全年实际支出数为1,0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专项资金为省拨专项资金,为更好的完成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对2020年度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合同的签订及资金支付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专项资金于2020年10月到账1,0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具体工作由秘书四科负责开展,相关费用由经办人填报单据,到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云南省2018-2020年烟叶种植保险项目”要求,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中心支公司签订种植业保险合同,投保“2260”项目烤烟面积1万亩,投保烟农户数为1307户,投保期限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10月20日止。。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有效保障与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签订种植收购合同的烟农利益。二是通过对烟农就保险政策、理赔规定等内容进行宣讲,提高烟农种植积极性。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投保烟农满意度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于2021年7月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属于委托采购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采购流程的合法合规性。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部门职能。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运转中枢和综合协调部门,是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②机构、人员情况。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24个正科级机构和党总支,编制人数为47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内设3个正科级机构,编制人数为6人,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内设2个正科级机构,编制人数为4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2020年分别设置绩效总目标和绩效具体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本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五个坚持”要求,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瞄准“高效、标准、规范、专业”工作目标,适度超前参与政务、细致高效处理事务、热情主动综合服务,认真履行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后勤保障4大职能,“三服务”工作提速提效提质,“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建设迈出新步伐。
②绩效具体目标:
“三办”业务提效提质,增强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综合协调能力,提升办文办会水平,增强政务督查实效。
突出创新,强化管理,促进市政府机关运转提速。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工作水平,建议提案办理提质,增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保障应急值守工作高效运转,提升后勤保障能力。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归口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及城乡统筹工作,提升驻外机构服务水平。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部门预算批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行〔2020〕2号)文件,2020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财务总收入24,549,008.00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4,549,008.00元,上年结转收入393,767.5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49,008.00元(其中:本级财力24,549,008.00元,专项收入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2020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24,549,0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9,008.00元,占总支出的61.79%;项目支出9,38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8.21%。
②部门决算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8,755,651.50元,总支出36,247,898.1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办公室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a)投入部分:分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目标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三项内容。预算配置指标包含分配依据、分配结果、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三项内容。
(b)过程部分:分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三部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等四项内容。预算管理指标包含“三公经费”控制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三项内容。资产管理指标包含资产管理规范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两项内容。
(c)产出部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进度三项内容。
(d)效果部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三项内容。
②项目绩效自评体系
2020年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共开展16个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因每个项目具体内容不同,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第一部分为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政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第二部分为组织实施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共7分):
a.目标依据充分性(3分):2020年实际开展项目16项,所有项目均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中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得3分。
b.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2020年所开展的项目,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得2分。
c.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2020年所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中,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分。
②预算配置(共8分):
a.分配依据(3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依据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做到有依有据,得3分。
b.分配结果(3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紧紧围绕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做到分配合理,得3分。
c.重点支出保障率(2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保障,做到资金预算主次分明,得2分。
(2)过程情况分析
③预算执行(共15分)
a.预算完成率(5分):2020年部门预算涉及10个项目,总额为7,780,000.00元,全年执行数为7,654,500.00元,预算完成率为98.39%,得4分。全年完成项目支付数16个(含年中追加项目、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到账金额15,948,000.00元,支付金额13,690,770.24元。
b.支出进度率(5分):2020年前三季度支出5,805,200.00元,进度率为74.62%,在60%(含)至75%之间,得4分。
c.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5分):非税收入年初预算1,600,000.00元,实际完成1,931,500.00元,完成率为100.00%,得5分。
④预算管理(共12分)
a.“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100,000.00元,实际支出516,728.48元,预算控制率为46.97%,小于100.00%,得4分。
b.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4分):2021年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得4分。
c.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4分。
⑤资产管理(共3分)
a.资产管理规范性(2分):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做到购置有预算,实物有专人管理,处置按流程,得2分。
b.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在用比率为100.00%,得1分。
(3)产出情况分析
①产出数量方面(10分):2020年度对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产出数量进行考评,各项目产出数量完成率为100.00%,得10分。
②产出质量方面(10分):2020年度对支出绩效的评价严格考量产出质量,各项目产出质量完成率为100.00%,得1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方面(10分):2020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其中部分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得9分。
②社会效益方面(10分):2020年度对各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其中有部分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得9分。
③可持续影响(5分):为实现单位绩效目标,已建立了长效机制,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得5分。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总得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