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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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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接待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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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接待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接待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接待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接待处是宣传保山、规范接待、协调指导全市接待工作、隶属于保山市市政府,行使行政职能的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⑴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⑵ 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莅保的接待服务工作。

⑶ 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⑷ 落实各省内外、各州市党委、人民政府厅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⑸ 安排市委、市人民政府率团赴外省、州市考察的前站接洽工作及市领导的相关服务。

⑹ 参与市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掌握接待信息。

⑺ 联系协调上下接待部门,指导全市接待工作,加强全市接待系统网络建设,抓好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⑻ 参与保山外宣,积极宣传介绍保山,树立保山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保山知名度。

⑼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结合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要求,全市接待呈现出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五机关和市直各部门统一思想,市接待处严格把关的良好局面。本着勤俭节约的思想今年我处累计接待各类来宾1774批次,21851人次,出色完成了全年接待任务,为宣传保山城市形象,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发积极作用。分别受到省市级不同部门、不同领导、不同方式的表扬,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2.脱贫攻坚有成效。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自开展以来,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我处领导多次亲自率队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积极为挂钩村协调项目资金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3.接待处认真执行各项规定,把关严格,操作规范。我处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重要批示,以保障服务、厉行节约为原则,深化接待工作改革,通过制定目标、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加强我处自身建设,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第一,认真执行《保山市接待处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了接待标准,规范接待流程,更好地学习领会把握,以更好地促进工作;第二,制定完善了市接待处岗位工作职责,实施了风险点排查办法。第三,与各接待宾馆酒店修订签单协议,调整降低了价位和收费项目。第四,及时核对结账,严格把关。要求接待宾馆(饭店)建立接待宴请及工作餐费用台帐,接待人员一般应在当日核实台帐,写明接待事由,并结清接待费用。

4.规范服务流程,完善配套建设。我处在接待支出源头上和接待过程各个环节中,始终坚持有利公务、节俭实在、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办接待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服务流程,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一是在接待过程中做好热情周到的服务,为领导提供方便,使调研考察活动有序有效地进行;规范抵离保的迎送服务,及宾馆饭店的住地服务,在充分尊重客人需求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使其倍感温馨,确保考察调研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在重要接待,尤其警卫接待任务中,我处精心安排好调研考察点和考察线路,集中反映我市的发展形象、发展亮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三是在接待工作中,以各种手册、席位卡、宣传册、手提袋等宣传品为载体,介绍宣传保山改革发展中的亮点,加深客人对保山的了解,争取他们对保山的关心与支持;四是研究制作了标准菜单,规范了接待餐标,杜绝铺张浪费;五是强化对接待服务点的管理与指导,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宗旨深入贯彻到各服务基地。

5.强化培训,加强接待队伍建设。我处十分重视组织建设,通过采取业务培训、专家讲座、外出考察学习、顶岗交流、强化管理等形式,不断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同时,强化接待员终身学习理念,真正做到能娴熟运用公务礼仪和外事接待的有关规定、工作规范程序等方面的知识,熟悉掌握本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全面了解我市的历史沿革、人文景观、自然资源和风土人情,构建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良、思想解放、积极进取、形象良好、团结进取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接待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接待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258,126.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8,126.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决算收入4,258,126.75元较2017年决算收入4,992,737.84元减少734,611.09元,同比下降14.71%。主要原因为:

1.2018年我处新调入人员一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2018年政策性调整人员基本工资福利162,747.22元,其中:基本工资44,850.00;绩效工资12,480.00;津贴补贴105,417.22元

2.2017年综合考核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7,792.00元;取消招商引资经费50,000.00元

3.接待费及接待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809,566.31元。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

2018年收入结构分析如下图:

 

上下年度收入对比分析如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259,639.31元。其中:基本支出4,259,639.3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995,704.21元对比减少736,064.90元,同比下降14.73%。主要原因:

1.2018年我处新调入人员一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2018年政策性调整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162,747.22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4,850.00;绩效工资支出12,480.00;津贴补贴支出105,417.22元。

2.2017年综合考核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7,792.00元;取消招商引资经费支出50,000.00元

3.接待费及接待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11,020.12元。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

2018年支出结构分析如下图:

 

 

上下年度支出对比分析如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9,639.31元。与上年4,995,704.21元对比减少736,064.90元,同比下降14.73%。主要原因:

1.2018年我处新调入人员一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2018年政策性调整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162,747.22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4,850.00;绩效工资支出12,480.00;津贴补贴支出105,417.22元。

2.2017年综合考核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7,792.00元;取消招商引资经费支出50,000.00元

3.接待费及接待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11,020.12元。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4,405.52元,占基本支出的32.97%,人均156,045.0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55,233.79元,占基本支出的67.03%,人均317,248.20元

2018年基本支出结构如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45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综合考核经费调归基本支出,我单位没有申报任何项目,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8,126.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对比减少734,551.86元,减少14.71%,主要原因分析:

1.2018年我处新调入人员一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2018年政策性调整人员基本工资福利162,747.22元,其中:基本工资44,850.00;绩效工资12,480.00;津贴补贴105,417.22元。

2.2017年综合考核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7,792.00元;取消招商引资经费50,000.00元

3.接待费及接待工作经经费较上年减少809,507.08元。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经费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05,66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2%。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1,252,363.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85,931.23元(其中:办公费105,642.84元;水费4,882.33元;电费3,164.80元;邮电费17,682.50元;差旅费89,320.56元;培训费53,860.00元;公务、商务接待费2,127,084.10元;劳务费134,733.90元;工会经费31,622.1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38.05元;其他交通费88,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190.00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分析如下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5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相关支出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49,901.6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00.00元。

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结构分析如下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1,96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51,222.15元,完成预算的614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138.05元,完成预算的6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7,084.1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未使用预算资金10,861.95元。

⑵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7,084.10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较上年度决算支出减少812,711.35元。由于我处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均为达到接待标准,由我处接待的全市接待经费,因此以上经费未纳入到单位年初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17,246.12元,下降2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34.77元,下降15.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2,711.35元,下降27.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使用预算资金10,861.95元。

⑵公务接待费支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减少812,711.3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38.05元,占1.12%;公务接待费支出2,127,084.10元,占98.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38.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138.0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 、公务接待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7,084.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7,084.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达到接待标准级别由我处接待的全市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的商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接待处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3,721.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8,563.16元,同比下降21.22%,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商务接待经费大幅减少。

1)公务商务接待经费减少812,711.35元。

2)日常办公经费增加44,148.19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接待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商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1)办公费105,642.84元;

2)水费4,882.33元;

3)电费3,164.80元;

4)邮电费17,682.50元;

5)差旅费89,320.56元;

6)培训费53,860.00元;

7)公务、商务接待费2,127,084.10元;

8)劳务费134,733.90元;

9)工会经费31,622.15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38.05元;

11)其他交通费88,800.00元;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00.00元;

13)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采购)67,1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接待处部门资产总额743,084.56元,其中,流动资产28,421.56元,固定资产714,66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731.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909.00元,固定资产减少34,6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101,8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3,084.56

28,421.56

714,663.00

 

423,333.00

 

291,33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1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1.2018年度我处政府采购共3次,采购支出合计67,19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7,19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我处采购货物全部是日常办公设备采购,金额67,19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8年度我处采购日常办公设备全部向小微企业采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19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7,19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共3次。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保山市接待处部门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公开情况说明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保山市接待处部门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公开情况说明事项。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报废情况:2018年我处申报资产报废14项,账面原值101,830.00元,接到财政部门文件批复后,核减资产14项,账面原值101,83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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