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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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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设立,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到昆开展各类公务活动及学习培训的服务保障;负责配合做好保山市在昆举办或参与的大型会议活动有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山市在昆和赴昆企业的协调服务、产销孵化对接,积极为在昆经商、务工、创业人员及就读学生等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

2.发挥窗口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宣传推介,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对外交流合作;做好与在昆商会、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搭建平台为市内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

3.常态化开展协调联络,积极汇报对接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昆明市相关单位,以及各地驻昆机构等,建立良好沟通协作关系;积极收集和对接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积极开展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在昆各类人才服务联络工作。

4.统筹抓好在昆工作、生活老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5.配合做好信访相关工作。

6.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更加夯实

①基层党建工作方面。一是突出“全局化”的视野,构建党建责任体系。根据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8+7+1”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党工委工作实际,制发《2022年“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实施方案》《“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重点项目清单》等文件,严格落实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及时制发《2022年度中共保山市委驻昆办工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中共保山市委驻昆办工委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成立3个工作组,深入联系点12次,帮助解决突出问题6个。年内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4次、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1次。二是突出“钉钉子”的精神,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学习培训的主课和必修课,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等“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启动支部规范化建设系统,启用率、达标率达100%;党员身份认证、党员简项信息维护全面完成。组织收看《喜迎二十大访谈》节目1次,举办“献礼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文艺汇演1场次,开展读书会活动7期;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4次、讲党课42次。开展“杨善洲精神学习研讨”“解放思想研讨”“作风之问研讨”“大抓项目年研讨”4场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1期。三是突出“啃骨头”的干劲,抓实各项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抓实组织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领导班子制定重大民生实事计划1个含3项内容7项措施,为民服务清单1个含3项内容,14位机关党员均制定了为民办事清单共35项内容。年内,帮助在昆党员群众解决就医、就业、就学等困难20余件,帮助保山在昆创业人员促成交易15笔,创收160余万元。为隆阳区板桥镇沙河厂小学捐赠一台多功能彩色打印机,元旦、春节筹措资金23600元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59人,中秋节筹措资金 1980元走访慰问10人。

②党风廉政工作方面。一是坚守政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学习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制定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和《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一年来,共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议2次。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1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与挂职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5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次18人次。二是坚持正本清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重要情况请示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制定《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积极打造“清廉单元”,不断净化市驻昆办政治生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金钱物欲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当好廉洁的表率。年内,共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29期次;立足于管根本、管长远,认真研究修订完善《保山市驻昆办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保山市驻昆办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保山市驻昆办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等20项制度;5名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备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主要领导开展“廉政家访”10人次。三是强力正风肃纪,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制定《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中共保山市委驻昆办工委关于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始终把坚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贯穿始终,全面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研究制定《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关于四届市委巡察反馈未整改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年内,通过周一例会学习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学习2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次,干部职工未发生违纪违规情况。

③意识形态工作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年内,开展党工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2次,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发布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1期。二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力有效。按要求组建网评员队伍,认真落实网评工作指令,积极参加网评员培训,严格审核发布在“保山驻昆先锋”微信公众号上的信息,积极防范化解网上舆情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效调控舆论导向,教育干部职工遵守宣传工作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三是对外宣传工作提质增效。通过制定年度信息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考评机制,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了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年内,累计上报《驻昆办信息专报》19期,《驻昆信息摘编》47期,专题信息约稿7篇,先后被《保山信息专报》采用3篇,《每日汇报》采用15篇,分别完成年度党委信息及政务信息报送任务的210%和155%。

2.服务保障更加有力

圆满完成了各类省级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我市在昆举办的话剧《青山风骨》在昆首演、电影《花开高黎贡》在昆首映、2022年保山市文化旅游招商推介暨动车冠名系列活动等各类大型招商推介活动和宣传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60余场次;服务保障保山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昆公务人员2200多人次;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老干部座谈和培训会议1场次,走访退休干部职工和在昆困难群众50余人。

3.“双招双引”更加深入

①招商引资工作方面。一是持之以恒练好“内力”。坚持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招商专题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宣传推介能力,不断强化招商人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年内,组织全体干部到5县(市、区)、工贸园区、产业基地、旅游环线、项目一线等开展实地调研1次,围绕保山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收集汇总保山市招商项目资料100余份,省内外70余家重点招商目标企业信息。二是积极主动借好“外力”。通过“走出去”精准对接,上门拜访了云南省广东、安徽、海南、福州等商会10余家;“请进来”共赢发展,引荐上海城建数字产业集团、北京中翰莱宝科技有限公司、越秀集团、昆明英武农业等优质实力企业到保考察,寻找合作契机;“搭平台”主动推介,联合市投促局举办招商引资推介活动,邀请近100家企业参加,充分借助外力,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搭建了高标准平台、进行了高水平推广,切实贡献了驻昆机构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力量。三是想方设法形成“合力”。与市投资促进局、市工贸园区等市级部门及各县市区投促部门等建立了常态化的协调联动机制,和省级相关部门以及全国各地驻昆机构、在昆商会、协会等加强汇报沟通对接,积极参与省、市投促局,各商会、协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②招才引智工作方面。一是开展“乡情”系列主题活动,以“乡”字为“引”,以“党”字为“台”,用好、用活工委“党员之家”活动阵地,定期组织保山籍在昆党员群众进行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在相聚中凝聚人心,在交流中发现人才;建立了保山在昆人才库,走访了90多名保山籍在昆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形成了对外联络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一系列强化“乡情”意识,激发“干事”热情活动的开展,不断挖掘出了一批能主动担负起建设他乡、服务老乡、回报家乡的党员人才。二是以“两站”(流动党员联络站、服务站)为一级平台培养锻炼本土人才,以党小组为二级平台培养锻炼优秀本土人才,以党支部委员会为三级平台培养锻炼优秀党员骨干,有效解决了基层党组织因人才储配弱而造成的“贫血”症状,形成了让党员和组织共同成长,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三是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在各支部开展定期评优,激励党员联系党员、党员帮助党员,逐步形成通过党员助推就业联动、人才互动、服务带动的良好格局。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树一个典型、讲一段故事”系列活动,不断挖掘党员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生动故事,总结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典型做法。

4.其他工作稳中有进

一是信访工作方面。强化与市信访局和各县(市、区)信访部门的对接联系,加强信访预警和处置,对在昆信访重点人员,扎实开展法律宣传,进一步强化信访接待服务工作。年内,办理来信来访3件,服务市、县两级领导接访工作3场次,劝返上访群众10人次。二是法治工作方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有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保密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保密工作无小事,做好保密工作,就是保国家安全的重要认识,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履行保密责任。四是其他工作稳步推进。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年内,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题学习3场次。

一年来,市驻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发挥驻外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基层党建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二是招商引资成效不够明显,三是对外联络仍需再加强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四是服务保障不够细致高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外联科、业务科三个职能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3,957,879.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7,879.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065.00元,增长0.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065.00元,增长0.3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2021年底增加4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减少在昆流动党员党建经费项目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3,922,207.42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144.06元,占总支出的49.08%;项目支出1,997,063.36元,占总支出的50.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8,614.93元,增长6.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2,833.05元,增长30.76%;项目支出减少224,218.12元,下降10.0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①人员增加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09,226.61元;②人员增加变动导致日常公用增加,其中:经费工会经费增加15,547.02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7,750.00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9.42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主要为:①市驻昆办厉行节俭接待费减少7,835.00元、差旅费减少111,032.00元;②2022年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减少59,851.02元;③培训费用减少55,047.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5,144.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4,047.68元,占基本支出的90.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096.38元,占基本支出的9.41%,人均15,091.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7,063.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在昆流动党员党建经费项目支出132,237.00元,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党工委日常工作,8个流动党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保障在昆党员、流动党员各项工作学习的顺利开展。

2.房租及业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64,557.81元,主要用于:①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与省信访局的沟通联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做好人员的遣返和安抚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区)委托办理的工作。②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及保山市招商引资工作发挥“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

3.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680,000.00元,主要用于:①保障市驻昆办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与云南永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协商,租用大楼三层作为办公区、八层作为党员及职工活动室,使用面积为983㎡;②为市驻昆办在职、挂职干部租用住房解决在昆工作期间居住问题。

4.临聘人员支出经费项目支出331,420.88元,主要用于:①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接送、出行服务聘用驾驶员,需聘用驾驶员,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接送任务。②为保障市驻昆办各项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聘用专职会计人员一名。

5.其他运转经费项目支出788,847.67元,主要用于:①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区)委托办理的工作。②为联络、沟通与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昆明市及各地驻昆机构的关系。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发挥驻昆办“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③市驻昆办自2017年核销单位所有车辆,现使用的车辆均为从保山公车平台调用,为全面保障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项目经费用于调用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④为市驻昆办在职、挂职干部租用住房解决在昆工作期间居住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2,207.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8,614.93元,增长6.19%,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452,833.0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09,226.6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变动及政策性调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3,606.44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变动造成工会经费增加15,547.02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7,750.00元;二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9.42元。

2.项目支出减少224,218.12元,主要原因一是市驻昆办厉行节俭接待费减少7,835.00元、差旅费减少111,032.00元;二是2022年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减少59,851.02元;三是培训费用减少55,04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11,96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9%。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747,142.71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614,905.7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2,237.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4,826.36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4,826.3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75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0,758.4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75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48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482.9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4,676.4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9,806.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9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997.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99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437.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429.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00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0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437.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1,429.9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0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年初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22年1-8月市驻昆办使用的6辆车均为从保山公车平台调用,年初预算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2022年8月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现用6辆车划入市驻昆办,2022年9月开始车辆使用产生的相关费用均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支出111,429.98元;二是2022年度继续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及市驻昆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故造成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3,594.98元,增长9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1,429.98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35.00元,下降7.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年初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22年1-8月市驻昆办使用的6辆车均为从保山公车平台调用,年初预算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2022年8月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现用6辆车划入市驻昆办,2022年9月开始车辆使用产生的相关费用均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支出111,429.98元;二是2022年度继续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及市驻昆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故造成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到昆开展各类公务活动及学习培训的服务保障,配合做好保山市在昆举办或参与的大型会议活动有关服务保障工作,保山市在昆和赴昆企业的协调服务、产销孵化对接等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到昆开展各类公务活动、保山市在昆举办或参与的大型会议活动发挥窗口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宣传推介,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搭建平台为市内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096.38元,比上年增加43,606.44元,增长31.7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工会经费增加15,547.02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7,750.00元;二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9.42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81,096.38元,包含工会经费55,436.38元、其他交通费116,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资产总额18,390,160.69元,其中,流动资产565,256.11元,固定资产17,824,904.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7,799.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37,381.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5.30平方米,账面原值74,271.1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654.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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