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4040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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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运转中枢和综合协调部门,是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2.机构、人员情况。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24个正科级机构和党总支,编制人数为47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内设3个正科级机构,编制人数为6人,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内设2个正科级机构,编制人数为4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2023年分别设置绩效总目标和绩效具体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全市工作大局,强化政治机关、服务机关、落实机关、清廉机关建设,更好服务保山高质量发展。
2.绩效具体目标:
(1)加强服务保障。一是强化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不少于1次。二是服务中心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形成研究安排、落实任务、督促检查、报告结果、跟踪问效等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研究国家的政策取向、投资导向,不断提高把握政策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努力当好参谋助手。紧盯重点经济指标任务,加强调度分析,全力服务推进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三是加强督促落实。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各级督察检查反馈问题等重点工作,及时分解任务、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完善领导批示和调研指示督办、定期综合报告、专项报告等机制,逐一问效,一抓到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督帮结合,既马上反馈报告,又提出对策建议。
(2)突出重点工作。一是提升文稿质量。把提升文稿质量水平作为重中之重,紧扣全市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高质量文稿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按照“统一、分类、及时、安全、问效”原则,进一步规范收文办理,扎实做好迎接省级档案示范化建设单位复审工作。用好退文重办、现场点评、定期通报、业务比武、案例汇编等方式,深化业务交流,提升办文技能。强化全方位、多渠道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素养,夯实办文功底。二是精细把关办会。严格会议计划和限额管理,严格会议规模、会议议程把关。极端负责地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对准备不充分、未召开专题会研究、意见不统一、材料不成熟、拟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政策解读材料缺失的,一律不提请会议研究。三是加强信息报送。注重收集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能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预警性信息,涉及民生痛点和网络舆情的政务信息,争取获得上级的关注和支持,确保全市政务信息继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四是精密细致办事。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机制,严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做到事前有回应、事中有反馈、事后有落实,努力践行“事交我办请放心”的责任担当。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抓好政府网站、视频会议系统、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政府网站。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六是强化政务督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督查增效与基层减负并举,推动更多力量用于问题核查、暗访督查,聚力打通“中梗阻”。
(3)持续推进两个革命。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坚持少开或不开务虚的“大会”,多开管用的“小会”。严格会议计划限额管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特殊情况实行“一会一审”。坚持少发文、发管用的文,非必要不发文。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把“一线工作法”作为服务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抓住市场主体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堵点问题,稳、准、狠选题,真正摸实情、献良策、出实招,努力提出有价值、有分量、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点带面推动问题解决。三是提升工作效率。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极端负责、急事急办,让案无积卷、事不过夜成为常态化、长效化。
(4)抓实队伍建设。一是抓实基层党建。创新“三会一课”方式方法,发挥“互联网+”优势,优化“微党课”“微视频”等网络教育平台,发挥“网上党支部”交流互动、在线沟通作用。二是推进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提升依法行政本领。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着力建设“清廉机关”。四是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行〔2023〕9号)文件,2023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财务总收入2745.3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95.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5.3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2695.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2745.36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24万元,占总支出的63.93%;项目支出990.12万元,占总支出的36.07%。2023年调整预算后总收入为2949.68万元。
2.部门决算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2023年度总收入2949.68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4.43万元,占比99.14%,其他收入25.22万元,占比0.86%。上年结转其他收入0.03万元。总支出2949.49万元,年末结转0.19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监督驻外机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制度》《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办公室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4〕1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
2.组织实施
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共7分):
(1)目标依据充分性(3分):2023年实际开展项目15项,所有项目均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中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得3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2023年所开展的项目,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得2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2023年所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中,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分。
2.预算配置(共8分):
(1)分配依据(3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依据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做到有依有据,得3分。
(2)分配结果(3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紧紧围绕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做到分配合理,得3分。
(3)重点支出保障率(2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保障,做到资金预算主次分明,得2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共15分):
(1)预算完成率(8分):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为8个项目(不含涉密项目),总额为956.3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783.95万元,预算完成率为81.98%,得6.59分。全年完成项目支付数15个(含年中追加项目、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不含涉密项目),总额为1269.6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075.09万元,执行率为84.68%。
(2)支出进度率(7分):2023年前三季度支出2183.50万元,进度率为75.03%,在75%(含)至80%之间,得6分。
2.预算管理(共12分)
(1)“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7.5万元,支出数为70.70万元,预算控制率为80.80%,小于100%,得4分。
(2)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4分):2023年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得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4分。
3.资产管理(共3分)
(1)资产管理规范性(2分):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做到购置有预算,实物有专人管理,处置按流程,得2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在用比率为100%,得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方面(10分):2023年度对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产出数量进行考评,各项目产出数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2.产出质量方面(10分):2023年度对支出绩效的评价严格考量产出质量,各项目产出质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3.产出进度方面(10分):2023年度各项目的产出进度均符合年初预算,得1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方面(10分):2023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得10分。
2.社会效益方面(10分):2023年度对各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得10分。
3.可持续影响(5分):为实现单位绩效目标,已建立了长效机制,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得5分。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总得分为97.5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2022年度各州(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缉私补助工作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缉私补助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商贸流通及招商引资专项资金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市委市政府联聘法律顾问工作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补助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补助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网络运维支出补助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绩效自评.xls】
附件【驻上海联络处_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保山市市本级(驻上海联络处)专项资金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驻上海联络处_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驻上海联络处_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驻上海联络处_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房租及业务补助资金_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