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19-010903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 |
枪支(弹药)运输(携运)许可证 |
办理材料 |
1.运输枪支(弹药) (1)《申请枪支弹药运输、携运证呈批表》(格式化表格); (2)所运输枪支弹药合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不少于两人的押运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运输车辆证明材料复印件; (5)应急处置预案。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携运枪支(弹药) (1)《申请枪支弹药运输、携运证呈批表》(格式化表格); (2)所携运枪支弹药合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民用枪支持枪证、射击竞赛通知(或者邀请函)复印件。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实现方式:窗口办理-办结寄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申请人向运往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提交申请材料。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