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19-010903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审批 |
办理材料 |
1.新办 (1)《开设营业性射击场申请审批表》(原件5份);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射击场的方位、功能区布局、安全管理设施、枪支弹药库平面布局示意图(复印件); (4)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名单及职责文件(复印件); (5)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复印件); (6)射击场的用地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设立申请(原件)。 2.增项 (1)《开设营业性射击场申请审批表》(原件5份);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射击场的方位、功能区布局、安全管理设施、枪支弹药库平面布局示意图(复印件); (4)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名单及职责文件(复印件); (5)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复印件); (6)射击场的用地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增加射击项目申请(原件)。 3.依申请变更(项目地址变更) (1)《开设营业性射击场申请审批表》(原件5份);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射击场的方位、功能区布局、安全管理设施、枪支弹药库平面布局示意图(复印件); (4)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名单及职责文件(复印件); (5)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复印件); (6)射击场的用地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变更申请(原件)。 4.其他依申请变更 (1)《开设营业性射击场申请审批表》(原件5份);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变更内容选择) (4)变更申请(原件)。 5.补证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补证申请及其证明材料(原件)。 6、依申请注销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注销申请(原件)。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实现方式:窗口办理-办结寄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申请人应向射击场所设置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提交材料。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