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19-010903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便民服务 发布日期 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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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民用枪支持枪证

事项名称

民用枪支持枪证

办理材料

1.《申请民用枪支持枪证审批登记表》;

2.射击运动枪支,提交公安部批准文件;猎枪、麻醉注射枪,提交《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实现方式:窗口办理-办结寄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受理窗口:申请人向单位所在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提交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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