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20-1222009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便民服务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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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

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不需要提交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应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不需要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实现方式:即办即取。法定办结时限: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安排预约考试;不需要考试的,一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承诺办结时限:考试合格后当日发证,不需要考试的即办。

办理地点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11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0号);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腾冲市石头山腾冲经济开发区怡德路10号);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交警大队);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友甸南路55号);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004号)。

收费标准

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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