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20-1222016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便民服务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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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事项名称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办理材料

1.《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格式化表格);

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3.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实现方式:窗口办理-办结寄送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受理窗口:申请单位向所在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提交申请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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