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20-122202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备案 |
办理材料 |
提供变更申请及相关变更内容材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1.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县级公安网安部门提交变更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变更经营地址的和接入网络的,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核,由县级公安网安部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检查、网络安全审核和备案工作; 3.变更法人等相关信息的,只需开展变更登记,无需开展网络安全审核。 4.县级公安网安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5.制作并寄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审核批准文件》。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网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腾冲市腾越镇砚湖社区和谐小区1号);龙陵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华路龙山派出所);昌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8号);施甸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施甸县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