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21-0209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 |
补领《学习驾驶证明》 |
办理材料 |
无(网上办理无需材料,窗口办理提供申请人身份证)。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
实现方式:即办即取;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即办即取;网上办理:学员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yn.122.gov.cn/)或手机下载“交管12123”——在线点击打印或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
办理地点 |
窗口办理的地点: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11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0号);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腾冲市石头山腾冲经济开发区怡德路10号);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交警大队);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友甸南路55号);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004号)。 网上办理网址: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yn.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