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21-0209020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便民服务 发布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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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拆除操纵辅助装置变更备案

事项名称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拆除操纵辅助装置变更备案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2.机动车登记证书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3.机动车行驶证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4.《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人办理)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实现方式:即办即取。办理时限: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11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0号);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腾冲市石头山腾冲经济开发区怡德路10号);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交警大队);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友甸南路55号);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004号)。

收费标准

需重新核发行驶证的,收取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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