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21-020902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便民服务 发布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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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车辆限行区域通行证的发放

事项名称

危化品车辆限行区域通行证的发放

办理材料

1.单位申请(原件加盖公章)、机构代码复印件;

2.个人申请(身份证原件)、证明居住地相关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上一周期已办理的通行证(原件)。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一、申办方式:需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企业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及其所属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件,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罐车还需提交罐体检验报告和计量检测报告,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

二、办理时限:办理材料齐全的即办即取。

办理地点

保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远征路与学府路交叉口往北100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0号);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2小区130号);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友甸南路55号);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004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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